第三百一十一章家里有个狐狸精 2(2 / 2)
其实作为一个妖精。踢死一两个人类并不是什么大事,天上的神仙也不会那么闲,追在胡仙仙屁股后面要弄死她除害。但是倒霉就倒霉在,顾七这色鬼居然是文曲星转世。他这一死,立马天庭就下来调查小组了。咔嚓一声雷,胡仙仙就被劈死了。
有时候,人的背景真的很重要,比如顾七。要不是他是天上的星宿,恐怕就是让胡仙仙蘸着酱油吃了也不会有人管。
有时候,人的运气也很重要。再比如顾七,就算是文曲星转世又怎么样。还不是让一个小妖精给踹死了。
人生就是这么多变啊!再比如现在的七月,委托人只说是要找害她人的麻烦,但是找谁麻烦,麻烦找到什么份上,却是没有答案。前一刻七月还觉得要对顾七下手,后一刻却多出来一个负心汉!
委托者名叫胡仙仙,今年五百二十一岁,双鱼座,家住临安城一百多里处的云雾山,并且一直在那里修炼。五年前,胡仙仙终于在孜孜不倦的修炼下化形,从一个皮光水滑的狐狸,变成了一个肤白貌美的狐狸精,转型转的十分成功。
胡仙仙是个正统的狐狸精,是一个高尚的狐狸精,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狐狸精。既然好不容易化形了,胡仙仙认为,自己不能在继续无所事事了,每天在树林里抓兔子单纯的生活已经不再符合她如今的定位了。
作为一个真正的狐狸精,在漫长的修炼以外,最为重要的人生目标就是学会如何勾搭男人。比如胡仙仙有一个姓妲的前辈,勾搭的就十分成功,不但勾搭上了皇帝,还让对方为了她干了许多二百五的事情,虽然妲前辈结局不是很好,但她的丰功伟绩已经载入妖界史册,供她们这些后辈狐狸精瞻仰。
虽然胡仙仙很崇拜妲前辈,但是勾搭皇帝这种事却不再胡仙仙的考虑范围之内。一来是因为京城太远了,胡仙仙从小到大就去过一次城里买画本,出远门很容易迷路,所以胡仙仙放弃了这种可能。二来也是审美观的原因,作为一个正统思想的妖精,胡仙仙的品味和大部分妖精相同,大部分妖精喜欢勾搭的男人其实都是一个类型,那就是英俊斯文书生型,而不是皇帝那种中年大叔型。胡仙仙是个随大流的人,于是,她便看上了家里穷的没房,住在山里破庙中读书的书生顾星阑。
顾星阑小伙挺帅,高鼻梁,大眼睛,脸盘白净,也没青春痘,痤疮之类的皮肤困扰,个子又高又挺拔,成功的吸引了刚刚化形,闲的蛋疼的胡仙仙的注意力。
能吸引妖精注意力的人一般有两种人,一种就是顾星阑这种帅气文人风,这种风格在妖精界的择偶榜上年年排名第一。
而另一种就是白白胖胖肉包子类型,这个不是像书生那种拿来用的,而是用来吃的。在妖精界的食谱上,白胖肉风格的男生吃起来肉质最鲜美,即不像习武之人肉硬塞牙,也不像干干瘦瘦的那种男生除了筋就是骨头。肉包子类型的男生深受广大妖精的喜爱,年年都被评为最佳美食榜首。
两个榜单,却是不一样的下场,于是白胖肉的男生上山就相当于送外卖,而顾星阑这种小白脸上山就属于谈恋爱。
胡仙仙从化形之后就到城里买了几本讲述前辈如何恋爱的画本,胡仙仙自认为学到了其中精髓,于是照葫芦画瓢,就对着顾星阑实践上了。
妖精勾搭的书生第一条,装作小姐与书生相遇,尽量借给他东西,或者朝他借东西。曾经有一个姓白的前辈告诉我们,有借有还,再借再还,又借又还,于是感情就会在这种借来借去的氛围下越演越烈,之后水到渠成,说勾搭就勾搭上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