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4节:第三百一十七章 骑兵对骑兵(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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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不少人都觉得参将大人太一厢情愿了些,不过这些莱州过来的将领也情愿是这样。
他们不过带着七百兵进城,勉强算是占了先进来的便宜,算是有地利……人和么是不敢想了,这些天把老百姓糟践的够呛,不过浮山兵进来后大家让他们一手,自己老实点,由他们去折腾去,好处下了腰了,大家也就好说话了吧?
浮山和丘大帅的那些瓜葛,可不关莱州守兵的事啊!
激战之时,城头之上,就是这么些乱七八糟的事,而城头之下,却仍然是好男儿以自己的热血在与敌相峙,准备着新的一轮的对冲。
“痛快,痛快。”[
仿佛是和城头上的叫好声应和似的,朱王礼也是在不停的叫着痛快。
他是一身厚实的铁甲,三十斤左右的重甲,铁片用牛筋穿着,一层层的叠在身上,厚实而坚固。这身甲不是那些棉甲,只是在甲衣里头镶嵌一层薄铁片,防护能力有限的很,朱王礼外罩铁甲,内里还有一层锁甲,锁甲里头,还有一层皮甲。
整个甲胃,加起来正好是五十斤。
他的坐骑,就是打战马里头精选挑选出来的,不是蒙古马,而是河套马。这马近八百斤,远远超过蒙古马一般的四五百斤的重量,高大神骏,和□□马没得比,在中国马中已经是庞然巨物了。
就算如此,穿着铠甲的朱王礼是不能骑着这马走长途的,平常时候,都有另外两匹马,一匹拉豆料,另一匹拉铠甲和一些生活用具,这匹战马朱王礼平时都是空身子骑,有时候还舍不得骑,没有做战任务的话就是拉着走,每天洗涮喂大量的豆料给战马吃,这样才能保住战马不掉膘。
此时如朱王礼一般,穿着几层重的铁甲,在战场上冲杀最前,手中持长重兵器的浮山骑兵,加起来不过十余人耳。
在他们身后,则是穿着棉甲或皮甲的浮山骑兵群们。
李勇新在轻骑的最前方的右侧,刚刚第一波冲进来,三个蒙古兵一起对准了他,枪矛齐上,幸亏他闪避及时没有受重创,但身上皮甲防护能力有限,这使得他受了几处轻伤,鲜血不停的流淌下来。
“下一次再和鞑子交手,咱们就能全换装了。”
身上高层,李勇新知道张守仁的打算。轻骑兵,也就是穿着泡钉棉甲或是皮甲的骑兵只保留很少一部份,多半是留在斥候队里,轻装骑兵用来侦察敌情较为方便快捷,象上次朱王礼一行人出击,那是因为有做战任务,不得不叫他们重装深入敌境……那其实是很冒险的。
将来的路子,就是斥候轻装,正经的骑兵队要重装。
只是要满足前提条件的话实在有点困难,要不少够重量的战马,要大量的辅助马匹,要大量铁甲,加上勇猛的武士,缺一不可。
暂且只能搁置,但李勇新觉得,就自己这一群人,破敌足矣!
“全体,预备!”
李勇新将细长锋锐的斩马刀横在自己肩膀上,左手控缰。
在他的动作之下,近百名骑兵也是如此,所有人都横刀在肩,小心的控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