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可怕的珍珠项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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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上午九点
玉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曼女士状告已故苏越青女士两部作品《死亡邀约》和《死亡旅程》侵犯其著作权一案,现在开庭……”
……
今天,是徐曼状告苏越青侵权案件正式开庭的日子,法庭上,原告方对苏越青两部作品的侵权事实作了翔实的供述,关键证物及证人,自然就是那两本非出版性质的小册子以及原花语出版社的两名工作人员。
然而,早已对此有所准备的孟岚,也在法庭上为已经死去的好友展开了精彩的辩护,对原告方的证据给予了有力回击。首先,负责印刷带有徐曼名字的《死亡邀约》和《死亡旅程》两本小册子的花语出版社,早在两年前倒闭了,原出版社的非出版物印刷记录,也已损耗大半。但从现有记录上看,并没有查看到任何关于《死亡邀约》和《死亡旅程》小册子的记录。因此,原告方也就不能凭此证明,这两本小册子的真正印刷时间与册子上标注的时间相符,连带无法证明,小册子的印刷时间的确早于苏越青正式出版这两部作品的时间。其次,当场出庭作证的两名工作人员,经查并不是花语出版社正是聘用的员工,而是临时雇用的人员,因此,花语出版社也没有为他们建立正式的人员档案。只是通过其他在花语出版社工作过的人员回忆,他们二人在花语出版社的工作时间应为 09年至 10年间,而小册子上标注的时间为 08年2月。也就是说,假若小册子为真,那么它的印刷时间要早于两名工作人员进入到出版社工作的时间整一年。如此一来,他们当庭作出的,自己参与过小册子印刷的证词就出现了前后矛盾。所以说,他们的证词,也不能作为《死亡邀约》和《死亡旅程》两部小说为徐曼原创作品的证据。
除此之外,苏文轩、吕冰等亲眼见到苏越青创作《死亡邀约》和《死亡旅程》过程的人,也都在法庭上发布了证词,证实两部作品的原创作者为苏越青,而非徐曼。
只是,犹豫再三,苏文轩还是没能说出父亲与此事的牵扯,作证完毕后,他就双眼红红地做回到了自己的位置,紧紧握着女友叶盈蓝的手,强忍住即将掉落的眼泪。
紧接着,是辩控双方围绕本案进行辩论。
……
“经过两轮法庭辩论,控辩双方的意见,法庭均已听清并且记录在案,现在休庭,合议庭将休庭评议,判决结果另行宣告。”最后,审判长如此宣布到。
众人开始四散离去,但那股对峙和敌视的味道,却始终满满弥漫在空气中,久久没有散去。
下午一点零九分
徐曼家
“不错嘛,在法庭上演得很真实,痛苦又愤恨,就像宝贝被夺走了一样,这就会让更多的人相信,《死亡邀约》和《死亡旅程》的确出自你徐曼之手。”同往常一样,喜欢斜靠在沙发上的来人,很是满意地对徐曼说着。
然而,徐曼脸上却看不见一丝笑容,相反,还布满了一脸的阴云,“没想到那孟岚这么厉害!那天疏忽了,让她发现了小册子,结果她就真去调查花语出版社了!并且连那两个工作人员的底细都给挖出来了!本来稳操胜券的事儿,我真担心会坏在她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