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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入军界世德二进宫(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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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京回来,在家歇了两天,恒安到大大世义家,把去南京的事,告诉大伯一声。大大听了,啧啧叹息,不住地埋怨世德,“老二太张狂了,多好的机会,不知利用,一桩桩的惹事,把大半辈子等来的机会遇,全都糟蹋了。”埋怨了一通,又问了问世德在那里的情况,听过之后,又是埋怨。恒安坐了一会儿,觉得无趣,便要回去,临走时,问了一句,“在南京时,二大提到过,说我爷爷活着时,写过一本书。不知这书现在还在吗?我想看看。”

大娘见问,赶紧插话说,“唉,孩子,你爷走的时候,可是什么也没留下呀。他当年回来时,曾带回不少黄货,为救你二大,黄货全花光了,临走时,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一堆烂石头,还有几卷破纸片儿,我没舍得扔,就给放到柜底下了;土改时,工作组来抄家,也没稀罕要。他写的那卷书呀,他临走那天,正赶上下大雨,让雨淋湿了,还是我给收起来的,后来晾干了,我就放在那堆石头一块,打了个包裹,放在柜底了。”说着,起身下炕,从柜底找出包裹,打开给恒安看。恒安知道大娘误会他了,却又不便解释,看看包裹里,除了一堆石头,几卷画轴,就剩下那部书稿了。书稿经过雨淋,粘在一起,像一块干土。大娘说,“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吧。反正放大大这里也没用,好歹是你爷留下的。”

恒安原本只对书稿感兴趣,见大娘说了这话,也不客气,把包裹重新包好,带了回来。到了家里,重新把包裹打开,把包裹里的东西摆放到炕上,发现那堆石头,是福建寿山田黄,总共二十多块,有几件雕件,其余的是老坑原石;打开画轴,暗黄的画面上,仅能隐隐约约看出图案,落款有的是明人文征明的,八大山人的,还有几幅已辨不清落款了。恒安对古玩并不熟悉,却相信爷爷的眼力不会差的,便把田黄和画轴重新包好,放进柜里,只把书稿留在外面。

书稿经过雨淋、晾干,没有及时处理,粘结在一起,**的,加上时间久远,乍一看,像一块土坷垃。恒安试图掀起几页,不料稍一用力,就掀掉一块儿,根本无法辨识上面的字迹。焦虑中,他恍然记起,南门口有家装裱店,他们经营古字画装裱,想必会有办法处理这种东西。

恒安来到装裱店,向一位小师傅说明来意。小师傅告诉了他处理这种东西的办法。回到家里,恒安找来酒精,照着小师傅的说法,用喷壶先把书稿的表层润湿,待表层完全浸润,再轻轻用指甲揭起。忙了几天,总算揭起大半书稿,还剩下一半,粘连得厉害,已经无法揭起,恒安看看再无别的办法,只好放弃。揭下的书稿,也因浸泡时间太长,字迹洇散模糊,难以辨认。每天下班回来,恒安都要取出书稿,对着模糊的字迹出神,推测每一个污渍,原先是一个什么字,再根据推测出的结果,联系到下一处污渍,该是什么字。像破译密码一样,把推测出的句子,抄写到一个笔记本上。程序异常琐杂,工作想当艰辛。因为原稿是用文言写成的,这就给破译工作,带来巨大困难。

一天夜里,恒安正在自己房间里,破译爷爷留下的书稿,二大娘推门进来。恒安那会正专注研究书稿,并没理会二大娘进来。

“你该结婚了。”二大娘站了一会,见恒安并没理会她,便说了一句。

“和谁?”

恒安并没抬头,机械地问了一句。

“和一个适合你的人。”二大娘有些生气,说道,“不过你得自己去寻找。”见恒安仍没有回应,知道这孩子,对爷爷的书稿入了迷,便又说,“你也看见了,恒富都结婚了。要是你觉得困难,我可以在工厂里帮你找一个。”

不错,恒富上周结婚了。由于家里成分不好,在爱情的荒漠中,苦苦挣扎了三十多个春秋后,恒富终于草草结束了自己的追求,和纺织厂的一个女工成了亲。这门亲事,是别人介绍的。新娘家庭出身好,苦大仇深,只是左眼里,像藏有一道永不干涸的泉水,常年眼泪汪汪的,就把她的左眼弄得有些污浊,虽不像恒富奶奶那样的玻璃花眼,却也算是女人身上的一个缺陷。正因为这个原因,姑娘年近三十,仍没寻到一个如意郎君。恒安虽说家庭出身不好,人却是英俊帅气,姑娘就暂时忽视了政治方面的考量,一咬牙,答应了这门亲事。

既然娘家属于苦大仇深,嫁妆自然是提不得的,上周日,恒富骑着一辆自行车,从岳父家,把新娘载回家中,婚礼就算结束了。新娘手里只提着一个红布包裹,包着两件换洗衣服,算是出嫁的嫁妆。父亲世义一看见新娘进屋,浑身从头凉到脚,嘴里一口咬定,说是时光正在轮回,把他们甄家,又带回了很久以前的时代,那会儿,家里也不景气,母亲嫁到甄家时,也是一只眼睛不好,结果就造成父母一生的痛苦,二人磕磕碰碰,一辈子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只是新妇已经进了家门,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婚礼是按照革命化的标准举办的,亲戚们没有一个人到场祝贺。是恒富带着新妇到二叔家送喜糖,小柳红才知道,恒富结婚了。鉴于恒富的婚姻,小柳红吃惊地预感到,恒安的婚事,大概也好不了哪儿去,所以今天晚上,趁恒安正在破译爷爷的书稿,走过来,向他提起这事。

“二大娘看着办吧。”恒安抬头望了望小柳红,说完,又低头研究书稿了。

恒安的情况,看来比恒富要好些。首先,家庭出身好。虽说世德正在服刑,但当时的情况是,服刑人员的家庭,要比家庭出身不好的人家强一些;而一般的刑事犯罪,要比政治犯和流氓犯罪给家庭带来的冲击要轻一些。其次,恒安现在是党员,政治上是可靠的;最主要的,小柳红是厂里的工会主席,又极会处事,人缘又好。这样,在说服了厂里最漂亮的姑娘之后,恒安的婚事,就提到了日程上来。

姑娘姓杨,工人家庭出身,性情温顺,明事知礼,在和恒安接触过一段时间后,虽然不十分满意恒安的木讷,却也挑不出小伙子什么大的毛病,在小柳红的极力撮合下,秋天里,二人登记结婚了。

婚后的日子过得挺平静。第二年,儿子出生了。在这之前,大爷世义家孩子们都成亲了,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甄家的这一辈儿人,属昌字辈。恒富给自己最先出世的女儿,起名叫昌艳;恒安想起自己童年的不幸,不想让这种不幸在孩子们身上重现,给长子取名叫昌喜;又过了一年,次子出生时,就给次子起名叫昌乐;接着又给稍晚一些出生的女儿起名叫昌欢……如果不是三两粮开始了,平淡的日子,或许会一直这么过下去。

事情来得有些突然。粮站供应的粮食,越来越少了。先是每天每人八两粮,后来又变成了半斤,过了几个月,就变成每人每天三两粮了。一天吃三两粮,就是说,一个人一天还吃不到一顿饱饭的定量,几天之后,恒安就有些无发忍受了,身体很快消瘦下去。多亏妻子善于持家,每天极精确地从米袋里,量出全家人一天的口粮,以便到了月底最后一天,米袋里还能剩有全家人吃一天的口粮。妻子将一天的口粮舀出后,又均匀地分成三份,两份少的,是用来早晚熬粥用的,一份稍多一点的,是留着中午做成半干的米饭。恒安每天早起喝过一碗粥,像喝了一杯水,推出自行车上班去了。刚到了学校,就觉肚子里饭得发慌,两腿虚软,浑身无力,直冒冷汗,走上讲台,无法大声讲话,悄声细语的,像一个害羞的姑娘。恒安和妻子已经记不得,二人有多长时间没有同房了。从前每过一段时间,二人都有那种强烈的**,现在虽说长时间不在一起,却一点那种想法都没有。

问题远比想像要严重得多。长期的饥饿,身体消瘦,恒安和妻子身上开始浮肿了。城里死人的事,也急聚增多了,每天都能看到成群结队的出殡人群。人们塌腮凸眼,弓肩倔背,眼中充斥着哀怨,连哭泣的力气,也丧失殆尽,无奈地送走死去的亲人。

大人有理性,无论怎么饥饿难耐,总能控制着情绪,一个人体验着苦楚;孩子们却不行,腹中饥饿时,只会哭叫着向大人讨要。昌喜、昌乐眼睛明显圆大,脖子越来越细,像鹅脖子,仿佛不需要费力,伸手就能把那细脖子攥在手里。细脖子上顶着个大脑袋,有时恒安担心,哪一阵风来,会把孩子的脖子吹断的。刚出生不久的昌欢,更叫人心酸,因为饥饿,母亲的奶水明显不足,无法让孩子吃饱,不得不提早给孩子喂粥。孩子每咽一口粥,都会在细长的脖子上凸起一个小包,像蛇吞老鼠一样,缓慢向下移动,憋得昌欢脸色发紫,直当饭入胃中,凸起的小包消失了,脸色才能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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