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人生果然还是需要狗血的(2 / 2)
不仅做不到,乌攸这个人向来坚信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你踩我一脚我还可以忍,你要是把脚踩到我脚上,碾了两下,还说是我的错,那被我一拳揍到脸上的时候你最好别喊疼也别喊冤!
纵观乌攸的重生纵横史,很少能有事情让乌攸恶心得像吃了苍蝇一样,或许是她这回代入感有点儿强的缘故,她无论怎样都无法接受这么一家人这种放下碗就骂娘的无耻行径。
实在不是乌攸小心眼,这桩桩件件简直都戳在了乌攸的肺管子上。这些个流言都以风︶骚的走位,无一避免地全部踩上了乌攸的雷区。
林回今跟乌攸处了这么久,很少看到乌攸炸毛的样子,这回他算是见到了:
“见了他们我可真算是长了见识了,这原来就是传说中的生物多样性啊。”
“这算是欺人太甚了吧?真的以为除了他们是硬骨头,别人全是软柿子?妈蛋连我这种鸡都不愿杀的人,都想掐死他们!”
“忍?你叫我怎么忍?我从任何一个层面上都没法忍受,这已经违抗我个人的生理需求了好不好?”
“要是伸腿瞪眼丸一两银子一打,我一定先来一打免费送给他们全家!”
林回今难得看到乌攸这个样子,有点儿傻眼,眼见乌攸的声音越来越大,他有些慌了,想要去捂乌攸的嘴:
“对对对,他们渣渣,他们不是人,你别叫唤,一把别人叫来,以为咱们俩正干什么好事呢,那就不好了……”
“谁跟你干什么好事啊你给我死一边儿去!”
按照偶像剧的尿性,面对如此炸毛的女主,现在林回今应该一口亲上乌攸的唇,等到乌攸被亲得晕晕乎乎的时候,再松开她,狂霸酷炫拽地来上一句,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非得要这样你才能停下来么,接下来便可以发展少儿ﺴ不宜的剧情了。
但是林回今琢磨了琢磨,觉得这件事的可操作性太低,万一自己一嘴啃上去,乌攸顺口把自己的舌头给咬掉了,自己还得背上个臭流︶氓的罪名,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所以林回今一脸无奈地一个劲儿把她往僻静的地方拖,生怕这时候突然有两个人冒出来,一边随口说:
“你可以骂,但是你别出声呀。”
察觉到乌攸瞪着他的眼睛,林回今才注意到自己说了句多么不科学的话,他干咳了一声,说:
“总之你别嚷嚷,咱们琢磨琢磨,总得挽回点儿你爹的形象吧。这话总不能全叫楚吾曦一家子说尽了,你们干吃哑巴亏吧?”
乌攸一瞪眼,说:
“这还用你说?等有机会了……”
乌攸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林回今捂住了嘴。
乌攸刚刚觉得这小子的胆是越来越大了,居然敢捂自己的嘴,就看见林回今的眼神,就像看见了**海绵宝宝一样。
乌攸看了看周边的环境,不知不觉中,她已经被林回今带到了村边的高粱地里,而乌攸清楚,一般高粱地里都会是某些不和谐事情发生的高危区。
而此时,乌攸正好看到一对满头高粱花子的男女从高粱地里钻了出来。
……楚吾曦,大伯,我能说那个男的长得很像你么?
你旁边那个脸色红润细腻有光泽的女人借问是谁?她好像长得不大像伯母哎?
人生,果然总要撒点儿狗血才够味。就比如说乌攸,刚才还被楚吾曦这一家子的无耻勾当气得上头,转眼间知道了楚吾曦的秘闻,什么焦躁上火的情绪全没了,就剩下一颗八卦之心在熊熊燃烧。
乌攸本来想摸过去,发现林回今也鬼头鬼脑地蠢蠢欲动,便在他的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小声说:
“你颠颠地往那儿跑什么跑?我是去捉奸,跟你一块儿去,那到底是谁捉谁的奸?跟贼喊捉贼似的。”
乌攸说完这句话才觉得不对,自己好像主动把自己打成了x夫x妇里头的那个x妇,可林回今似乎是没意识到这话里头那么一点点的暧昧成分,乖乖地离开了乌攸退到了一边去。
没了林回今,乌攸便大胆了许多,悄悄地往那对正在夜色中耳鬓厮磨的情侣边儿上靠了过去。
她甚至在猥琐地琢磨着,倘若她笑嘻嘻地一搭他的肩膀,叫他一声伯父,他会不会因为受到强烈惊吓,一辈子无法人道?
还是别了,万一楚吾曦恼羞成怒,就着这个隐蔽的犯罪现场,把她顺道给掐死丢高粱地里头,那就忒不值当了。
乌攸这次摸过去只是为了确认那个到底是不是楚吾曦,并多收集点儿罪证,也算是能捏个把柄在手里头。
楚吾曦呀楚吾曦,谁还不会坑人呢?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