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去孟小呆家(2 / 2)
活了千年的老妖,哪一个不是人精,齐旬心中微微叹一口气,余光看着孟小呆,心中有些慨叹,这只僵尸还真是走好运,竟然会结识到那两只妖。
以他的猜想,若不是那两只妖,估计这只僵尸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其实齐旬没有猜错,在人类当中都有各种勾心斗角,为了钱财权谋人害命的事常有发生,而在非人界当中一样如此,只不过他们不是为了财或权而残杀,而是为了修行。
非人类提高修行的方法有三种,一是老老实实的吸食月圆精华,然后化为灵力,当然这个是最废时的。而第二种方法便是获取天地灵药,能瞬间提高修行,当然,这是最难的一种方法,天地灵药,那可是至宝,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第三种方法是最残忍的,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杀掉同类,然后吸食对方的精元,随后转换成自己的。非人类里有许多都是用这种方法来提高修为,就如孟小呆刚变成僵尸时,碰见木偶鬼圆圆,若不是千若恰好经过,她早就被圆圆给吃了。
而在这五十年内,也有许多人想要吃掉孟小呆,原因是什么呢?
僵尸一族,在上古时期可是非常出名的,拥有许多非人类永不可比拟的优势,速度快,防御好,修行也快,实力也强,唯一的缺点便是在心脏,一旦心脏中的晶核碎掉,那么这只僵尸也就完了。
不知道为什么,僵尸一族开始稀少起来,到得最后,在三百年前,强悍的僵尸一族竟然灭族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就像没有人知道为何驱魔世家也败落一样。
而孟小呆则是三百年以来的第一只僵尸,所以,可以想象她的珍贵性,因为僵尸一族的心脏可是大补,吃了它,可以节省至少百年的修行时间。可以想想,孟小呆是何等的珍贵,简直就是一个香饽饽。当然,这也只是对于非人类来说。对于人类来说,孟小呆的心脏没有任何作用,估计唯一的作用便是科学家想要拿它的心脏来研究吧。
千若自遇见孟小呆后,便将其带在她的身边,有不长眼的鬼来杀孟小呆,均被其以雷霆手段给震住了,以至于在非人界当中许多人都知道,那只僵尸不能碰,一碰就会遭大祸,毕竟现在千年大妖已经很少见了,特别是孟小呆的背后不只千若一只千年妖,还有一只千年狐妖,所以,至此,非人界的人除非是嫌命长才会来杀孟小呆。
“什么?孟小呆的家?!”齐旬的话音刚落,齐天乐已经叫了起来,一想到上次在孟小呆家中待的那短短时间,他便如梗在喉,那是他作为一名天师最耻辱的一天,那只千年臭鬼,若不是她将他掳去她家,他也不用受那些罪,想到这里,齐天乐连连反对,“叔,我不去孟小呆家,我不要去!”
齐旬不为所动,将车的速度再次提升一个档次,齐天乐马上急了,整个身体卡在齐旬所坐座椅与孟小呆所坐座椅的中间,并且还不断的扭动着想要挤过去,偏偏他的小肚腩太大,不管他怎么使力收肚,还是挤不过去,倒是把自己挤个满头大汗,好不可怜,“叔,我上次就被她们欺负成那样,这次我若再去,指不定怎么折磨我呢?我不要去好不好?我们住自己的家有什么不好,干嘛要去别人家住?”
“还是你觉得我是累赘,不想要我了,就把我送人?”
“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乖乖的,你不要把我送人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