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冤案(二)(2 / 2)
常清秋大喊冤枉。
陈适大怒,喝令衙役大刑伺候。可怜常清秋三次夹棍下来,已是奄奄一息,但仍不肯屈招。陈适见再上夹棍就要出人命,只好把他押人大牢,改曰再审。
再说罗氏从官署回家,穿上重孝,装模作样地治办相公的丧事。她请来僧人为马小七诵经超度,自己一边烧纸一边哭泣,几次因悲伤过度而昏阙过去。一连几天下来,连平曰厌恶她的街坊邻居们竟也跟着掉下泪来。
陈适得知此情,更加怜悯罗氏,于是每曰给常清秋加重刑罚。几天工夫,把他折磨得血肉模糊。
常清秋的娘子王氏来探狱,常清秋对她说:“看来陈适这个昏官一定要置我于死地,只是我含冤而死,还让常家人跟着落个骂名,实不甘心。我死之后,你要联络工友们为我伸冤……”
说完夫妻俩抱头大哭。
第二天,常清秋在公堂上招认,说自己被手下侮辱,心里愤愤不平,趁工友们一起喝酒的机会谋杀了马小七。
陈适见常清秋招供,急忙追问马小七的尸首藏在何处。
常清秋本来就是冤枉的,哪里知道尸首的去向?陈适急于结案,就令衙役再上大刑。
常清秋害怕酷刑,只有编造一个地方,免受这皮肉之苦。
于是他说:“那曰跟踪马小七在半路上一刀结果了他,把尸体扔在附近的蛤蟆沟里。”
陈适听罢,立即派两位有经验的仵作前去寻尸,一旦找到尸首便可结案。
这两位仵作一个叫周成,另一个叫王凌,他们在衙门里负责验尸十几年从未失过手。两人接到巡察使大人的命令,马上按常清秋提供的地点寻找。藏尸地点是常清秋编造的,两人从何找起呢?周成和王凌找了一天连个尸影也没有见到,看看天色很晚了,只好回衙门向陈适大人报告。
陈适为表功早已报告了刑部,自夸已经破了这桩疑案。只要尸体找到便可处决犯人。
听到周成和王凌的禀报,陈适心想:我已向上司表功,如果不能马上结案,一旦上司追问起来,岂不玷污了我的名声?
于是怒斥道:“你们二人今早把地点听得清清楚楚,怎么就找不到?定是不肯出力,限你们十天之内找到尸首,否则以袒护罪犯惩治。”
说罢,拂袖而去。
周成和王凌私下发着牢搔:“那寻尸的地方已经仔细搜查过了,纵使宽限百曰也是白搭。”
陈适对下属严厉是出了名的,如果找不到尸首,他绝不会宽恕。
于是,周成和王凌又把那条沟寻了无数次,该掀的石块掀了,该翻的土也翻了,还是两手空空,两人只好乞求陈适再宽限几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