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蒋娇媚驾到(1 / 2)
最快更新偷腥年代最新章节!
邋遢版强哥的话让张莫谦有些疑惑,上车听到他说第一句话,张莫谦就发现邋遢版强哥操着一口熟悉的建水口音,太熟悉,家乡的声音。那是张莫谦从五岁一直呆到十六岁的地方,那里充满了太多的童年回忆。虽然他出生在魔都,但张家的老宅却不在魔都,而是在建水。
建水,历史上文风盛行,古有“滇南邹鲁”、“文献名帮”的美誉,古代时是滇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历史悠久,是一座在滇南极具传奇色彩的古城。
百里滇山,十里坝子,三里古城。三箭之地一寺,五箭之隔一庙,七里之遥一桥,八里之远一塔。每一处建筑,都有着可以真实触摸的一段历史。古色古香,源远流长。
但,最值得一提的是,千年之前的这座古城当中,边地文化和中原文化发生了剧烈的碰撞,民族大融合,从而诞生了一股纯朴而彪悍的民风。从而让建水这座古城成为滇南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
最终历史湮灭了建水的辉煌,但那边地文化和中原文化碰撞而诞生民风,却随着一代又一代的血液,继承了下来。从这座古城出去的人,无论是男是女,都可以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混得风生水起。
家乡是什么?家乡就是你每天可以骂它八句十句,想骂多少骂多少,可以骂菜式不好,可以骂街道不清净,可以骂空气太差环境太吵,可以骂这里的美女水平太低,帅哥基本绝迹,但是你可以骂,却不吮许别人骂,但是别人要是敢骂上一句,你就会抄起身边能砸人的武器,往那***脑袋上拍。
这就是所谓的家乡!
上昆州师大附中念初中那会,因为这样的情况张莫谦和同样在师大附中读书的兄弟们没少和其他地方的混混干架,那时候有人问张莫谦他们是哪里人,他们回答后,只要有人敢说他们建水不好,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阵好打。
那个时候张莫谦是出了名的狠犊子,年轻气盛,认为打架不是谈情说爱,一旦占了上风,就往死里弄,打到他下次见了你要绕着道走,不然一旦手软被人家惦记上,你小子还要不要命了?
不过在“新一代”这支神秘部队沉淀了四年的张莫谦成熟了许多,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你要是没有能力和势力就别再外面装b,你有装b的权利人家有玩死你的实力。
小人物也会有踩着狗屎走运的那一天,说不定你得罪的某个在菜市场擦皮鞋的小人物有一天就开着法拉利搂着美女亲自践踏你的尊严,曾经在上海滩呼风唤雨的青帮大头目杜月笙一开始就是个在水果行当学徒的小人物,在这个狗娘养的社会,谁也不知道下一步会遇到什么。
所以张莫谦一直记得徐老爷子和他说过的话,对人对事,多留一点余地。人生就像海中的风浪,有起有落,谁也不敢保证一辈子辉煌。
听着熟悉的乡音,张莫谦一脸迷茫,摇头道:“你说的是北斗七星?”
“是北斗七星,同时他也是个人。”邋遢版强哥咧嘴一笑,一股带着浓重韭菜味大蒜味的空气迎面扑来,配合着他牙齿上塞着的几根韭菜,强悍到可以端着一碗饭在厕所里一点不剩吃完的张莫谦面对上邋遢版强哥的禁咒级杀招,一阵恶寒。
张莫谦摇头,表示不知道。
邋遢版强哥抠了抠臭脚之后,又将手指放在鼻子下闻了闻,感受到牙齿里塞了韭菜不舒服,将才扣过臭脚的手指放进嘴里一阵搅动,终于抠出塞在牙齿里的韭菜,随手一弹。
无意间瞟到邋遢版强哥弹出的韭菜花落谁家的张莫谦心里咯噔了一下,韭菜不偏不倚,落在了不远处座位上一个年轻漂亮穿着时尚的女人嘴角上。
果不其然,受到无妄之灾的漂亮女人猜测到嘴角突然出来的那一小团韭菜来自何方时,发出了一声尖叫。
邋遢版强哥没心没肺的张大嘴巴,防止尖叫声震破耳膜。
接着整个中巴车里都能听到漂亮女人的呕吐声。
张莫谦对这个漂亮女人很同情,相信无论哪个女人都受不了这种恶心的刺激,因为距离漂亮女人很近,所以张莫谦递出了一张纸巾。哪想到因为张莫谦之前和邋遢版强哥聊过天,漂亮女人早就把他和邋遢版强哥归为一流,狠狠瞪了张莫谦一眼之后,从自己包里抽出纸巾将嘴擦干净,一转脑袋,看向窗外。
面对这种情况,张莫谦脸上没有丝毫的尴尬,将纸巾重新装回裤兜,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和邋遢版强哥聊起天来。
车子就要到达日月湖站的时候,张莫谦却和邋遢版强哥争执了起来,原因是邋遢版强哥大放厥词说自己是国家级卜卦师,非得要拉着张莫谦的手看相,张莫谦哪里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