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幸运的比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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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日上午,距离慧星来袭还有9天。
华盛顿郊外的一座不大的,很精致的,长满绿树成萌的私人住宅里,比尔·金斯基正在愉快地吃着早餐,听着他十五岁大的女儿娜塔莎·金斯基叽叽喳喳地讲着学校轶事和最近她的小马夺冠的事,一旁他养的大狗布拉托快活地绕着他打圈,讨好主人。
比尔悠闲自在,十分满足地胃口大开…只要别让他公文。
倒是他的妻子朱迪不时敲打着碟子和杯子,很是不满地盯着他,怪他浪费宝贵的时间,厌恶他胸无大志,对于女儿微不足道的琐事关怀备至,却对国家大事丝毫不放在心里。
如果是一般人,这样做没什么,可偏偏比尔·金斯基是堂堂的美利坚合众国联邦众议院的议长!
四十五岁的众议院议长!
……
比尔·金斯基身高一米七八,相貌堂堂,有俄国血统,他本人在美国出生并长大,娶他老婆朱迪之前,从来没有出过国。
如果问比尔以前有什么志向,他会告诉你,他只想有栋房子、有些存款,娶个温柔但不算漂亮的老婆(漂亮的他追不到),养上几个孩子,于心愿足矣。
他出生的家庭是普普通通的中产阶级,儿童、少年和青年时期的比尔同学是平庸的,成绩一般,从不奢想自己有机会站在聚光灯下光彩夺目。
大学毕业后,他成为了华盛顿的一个公务员,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美国公务员与政治家分开而论,政治家需要选举,选上就大权在握,公务员则专心为政治家和选民们服务,待遇不高,收入不多,也没什么权利,不受人追捧,倍受选民监督,不象地球的另外一种公务猿的品种能够自己批经费和加工资。)
平淡的生活直到他大学的同学朱迪选妃才结束,哦,是选老公才对。
朱迪长得非常漂亮,顶顶有钱(她家和她自己都有钱),家世极好,比尔同学没想过能够娶她,彼此间的距离远到她从来没有出现过他的春梦中。
与比尔同学相反,朱迪是他的同班同学,却自小在聚光灯下长大,是校园的风云人物,属于社会成功的佼佼者。
读书时她的成绩名列前茅,组织社团呱呱叫,长大后她成为律师,擅长出庭,在华尔街和人合伙开了律师行,一心一意地抢钱。
可是她的每一次成功却偏偏让她的父亲,合众国堪萨斯州众议员麦格林恩不过眼,在他来,女孩子就应该回家庭里相夫教子,少做抛头露面的事。
好在他并不迂腐,不干涉女儿的事,倒为女儿的终身大事而担心。
在他来,女儿太过强势,找来的丈夫如果过于牛气,婚姻肯定长不了,万一婚姻解体,对于虔诚信教,一世人只得一个老婆的众议员是不可容忍的。
于是他在华盛顿,等女儿来见他时,就广发英雄贴,到饭店里开派对,给女儿招婿。
由于是以前的大学同学,又未婚,比尔同学也接到请贴,过来凑凑热闹。
嗬,蛤蟆绿豆,对上了眼。麦格林恩众议员讨厌那些象苍蝇般围着他女儿的所谓的“英才俊杰”,却一眼相中了象个童子军般老老实实地坐在角落边上,傻乎乎吃着东西的比尔。(他认为自己没戏,很自觉的不去参与)
当时众议员过来招呼他时,比尔同学正塞得满嘴的东西有如非洲难民,不明白的人还以为联邦政府过于苛待它的公务员。
m的当公务员哪有什么请吃,不利用这次机会吃个饱那就是笨蛋。
一个星期后,比尔接到了到众议员家里吃饭的通知。
再一个月后,他清楚自己准备结婚了。
虽说朱迪并不是很喜欢这个比尔这个老实人,可是她不敢也不想违逆她的父亲,她的父亲很严厉,但给了她充分的自由,所以她很爱他。在这件事上,寸步不让,他一发起火来,朱迪唯有同意。
很快就结婚了,比尔到了纽约,还是做公务员。
事实证明,众议员的选择是对的,朱迪飞扬跋扈,比尔逆来顺受,反倒是婚姻稳定。
三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女儿:可爱的女儿娜塔莎·金斯基。
七年前,平静的生活改变了。
合众国堪萨斯州众议员麦格林恩,属于共和党中的一位老资格的众议员,他把持了堪萨斯州众议员这个位置达三十年之久,极其顽固、保守,从反对堕胎、同性恋,到号召建造航母、支持军队打仗,发动不义战争掠夺他国财富,无所不做,无恶不干。深得堪萨斯州选民的欢心,连选连任,任何一个侯选人都不会梦到能够战胜他。
侯选人战胜不了他,死亡战胜了他,老家伙脑溢血挂掉了。
如此众议员的位置出缺。
在党的会议上,为了争夺他的位置,一群红了眼睛的家伙们争得几乎要火并,他们的样子准备决斗了。
党内的大佬,堪萨斯州参议员摩根索实在不过眼了,他头痛得很,想到要与那些现在还没有登位就已经跳上天的家伙们共事,喔喔,他晚上会睡不着觉的。
摩根索和麦格林恩多年老友,知悉他的家人,到台下规规矩矩坐着的比尔同学(他也加入了共和党,以家属代表的名义参加会议,他的岳母与妻子被麦格林恩禁止参加),顿时眼前一亮,仿如老友当年选婿时到比尔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