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借助媒体维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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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易望的质问,承办法官非常反感。他在心里想,你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居然敢跑到县法院来质问我?你是不是太不懂事儿了?还想不想在市面上混了?
这个法官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易望,觉得这个人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这可是法院,你居然敢到法院来质问我?看我不收拾你。
“你是谁啊?为什么跑到法院来找我?”这个法官开始发话了,他想给易望一个下马威。
我是县法律事务中心的法律工作者,代表他们来找你,请你解释一下这个案子是怎么回事儿。易望一边说,一边指着伍某夫妇说到。
“哼,法律工作者?我还以为是哪个大律师来了呢?一个法律工作者有什么了不起的?居然跑到法院来大呼小叫的。”那个法官非常不礼貌的说。
“法律工作者怎么了?这也是我的工作职责。虽然现在我还不是律师,但是今后我一定会成为律师的。”易望感觉很受伤。
“看看你的执业证,还有你的委托书,我先审查一下你有没有代理资格再说。”法官根本不管易望说什么。
“这不是吗?我一直拿在手上,刚才就给你你不理睬。”易望将早就准备好的委托书、执业证、介绍信、当事人伍某夫妇的身份证复印件再次递给这个法官。
承办法官接过易望的资料看了又看,改变了态度说:“哦,你就是县法律事务中心的易主任哟?对不起,刚才有点忙,请你不要计较哈。我听说过你,但是还不认识你。”
既然这个法官的态度改变了,易望也不好再板着面孔了,也只好缓和了态度,说明了来意。
经过跟承办法官交流,这个承办法官也大倒苦水,说了自己的很多为难之处,并解释了当时为什么没有通知失主。
他告诉易望说,实际上法院当时也希望通知失主的,但是一直没有联系办法,要求检察院通知,检察院说他们也没有联系办法,也无法通知,检察院又让派出所通知。
结果一等二等,都没有失主的消息,不见失主前来。法院只好通过信件方式通知,但是信件发出去了,也不知道失主收到没有,就只好开庭审理了。
至于说到盗窃耕牛的退赃的事情,这个承办法官说这个事情不是他在负责,这需要找法院的财务室查询。
当易望一行到了法院财务室,财务室又说这是承办法官在负责,他们只管按照法官通知收钱,其他的他们不管。财务室的说,如果要退钱只能找法官,由法官处理。
没办法,易望只好又去找法官。承办法官却说赃款是交到法院的,但是和他交的罚金一千元一并上缴了国库,不能退还的。无论易望怎样与这位承办法官理论,他仍是那句话,赃款是缴到国库的,没有哪个私人收取。
而且,他还说法院已经通知了失主,是他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前来领取,现在上缴到国库退不出来了,责任不在法院。
见法官如此态度,易望十分生气,也知道继续跟这个法官论理已经不起任何作用了。
为了帮助伍某夫妇,易望就带着伍某夫妇去找法院院长。可是院长不在,他们只好无功而返。
由于伍某夫妇住在乡下,离县城比较远,交通确实不方便。加之,他们生活在农村,还有很多农活要干,不可能天天等着找法院院长。
于是,易望让他们先回去,自己代他们找法院院长。
可是,易望往法院跑了很多次,居然都无法见到院长。要么是院长不在,要么是院长开会,要么是研究案子,总之就是没有时间接待易望。
面对伍某夫妇的遭遇,易望感觉再继续往返法院也不一定有什么效果。要替伍某夫妇维权,估计还得另寻他途。
在找不到院长的情况下,易望代里伍某夫妇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写了一份书面申诉书,请求县委、政府、人大、政协过问本案,替伍某夫妇做主,督促法院纠正错误,退回被告的退赃款给失主伍某夫妇。但是,这个申诉书递交后也没有一点反应,就像石沉大海一样。
此后,易望又向《四川法制报》进行了投诉,请求报社给予帮助,进行监督。
很快,易望向报社反映的相关内容在《四川法制报》头版“监督台”进行了实名制全文报道。
这一报道,立即引起了县上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责成法院退还所收的赃款1100元,责令派出所退赔伍某夫妇所赔的500元,退赔派出所干警与当事人“三同”办案所开支的2000余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