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难以忘记的官二代(2 / 2)
交谈中,易望得知马某、刘某一方请的李副主任担任辩护人。易望的那位亲戚便对李副主任说:“李律师,小易是我侄子,他人年轻,没有经验,你多关照一下哦”
李律师一听,对易望的那位亲戚说:“哦,原来你们还是亲戚哟?他(指着我)是不是你的亲侄儿嘛?如果是亲的,我就不收拾他,如果不是亲的,我就不得客气哟!”
易望那位亲戚听他这么一说就开玩笑到:“李大律师,你要高抬贵手哦,小易初出茅庐,还得靠你们这些老前辈指点,别为难他,给我个面子。”
李律师又说:“到时看嘛,大不了少捉弄一下他算了,要是换了别人,我一定会收拾他的,这个案件这么明显是一个输官司,你接都不该接,免得把自己名声打坏了”。说完,这个李副主任很骄傲的走进了庭审大厅。
就在他们谈话时,庭审大厅门已经打开了,见李律师进去了,易望等也跟着进去,并按照法庭审判席位的布置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等着开庭。
进入审判庭,易望回味着刚才在法庭外李律师的话,认为这个人可能会真的为难自己,所以易望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在庭审中一定得小心,处处都必须防备,否则会失败。
同时,他也在想,只要有机会,自己也要好好跟这个副主任律师较量一下,不能让他狗眼看人低。
一会儿,审判人员来到审判大厅,按照顺序入座,二被告当时只是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也没有戴刑具,仍在辩护律师旁边就坐。
这个案件审理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入席就坐后,书记员核对了各方当事人及辩护人、代理人身份,经报告审判长后,审判长宣布开庭。
就在审判长刚刚宣布开庭后,还没来得及宣布法庭的其他纪律等问题时,被告方当庭提出审判组织中有一位与原告余某有亲戚关系,要求申请回避。
至于回避的理由嘛,他们说是听别人讲那位审判人员与余某有亲戚关系,但到底是什么亲戚关系他却说不上来。
出现了申请回避的事由,审判长宣布休庭。
休庭后,被申请回避的那个审判员也主动报请院长要求回避,这位被要求回避的法官正好是余某抱养出去的弟弟周法官。
周法官回避后,换了另一位法官参加合议庭审理本案,庭审继续进行。大家都按照法庭指挥,听从审判长安排开庭,开展审判活动。
庭审开始,审判长要求原告方呈述控告的事实及理由,易望做为余某的代理人代为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正在这时,审判长突然对易望说:“你只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只能代理民事案件,你是自己放弃对刑事部分的代理还是由人民法院裁定你不能代理?”
易望当时一听,根本不知审判长的用意,也不知该怎么回答。
他沉思片刻回答道:“四川省法律服务管理条例有规定,对于自诉案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可以代为控告和代理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而且也有权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审判长听后对易望说:“我是审判长,我说你不能代理刑事部分就不能代理,我只允许你对民事部分代理,否则我马上请你退出法庭”。
审判长这么一说,易望更不知怎么回答才好,因为他知道这位审判长是教师出身,因他父亲是时任县政法委副书记,所以把他调到人民法院的。
这位审判员不是别人,他姓郭,名柳,是易望终身无法忘记的一名法官。因为正是他当天的言行,让易望立誓必须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而且还必须成为一名知名、成功律师,绝对不能让他那样的人看不起自己。
用现在的话说,他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得了的,只不过是一个官二代罢了。但是,社会现实就是这样,人家有权,坐在那个位置,你一个小小的老百姓又能怎样呢?
对于郭柳这样的审判长,哪怕他当时是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副庭长,哪怕他父亲是县政法委副书记,但从骨子里易望根本看不起他。
而且,当时易望就看不起他,更不要说现在了。
或许,易望这一生中都无法忘记他当时在法庭上对自己的态度和羞辱,因此易望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决定,一定要鄙视他一辈子,并把他的真实姓名唯一如实写入书中。
迄今为止,易望对他当时在法庭上对自己的为难和羞辱,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对于他,易望敢肯定是永远无法忘记的,因为易望既恨他又感激他,更多的是根本看不起他。靠父母出来的人还这么嚣张?
不过,后来听说他调到成都去了,易望不知道还有没机会见到他,如果能见到他,或许易望可能会感谢他对自己的羞辱。当然,易望还会告诉他,自己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