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雷神(2 / 2)
浩云明白,昨天三个监区的暴乱已经彻底激发了他们两个人内心掩藏的热血了。
浩云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劝阻不了了,而现在的情况也逼迫着他们拉起所于自己的一支队伍。
浩云望着王有明问道:“单凭我们三个的话,入伙赵海中还是有些势单力薄,你有没有看好的人?”
“暂时只有两个人选,第一个就是就是雷神,第二个是四眼。”
浩云知道王有明说的雷神与四眼是谁。
雷神是车间打铁的铁匠,有着一身使不完的蛮力。别人都是两个师傅一起打铁一个炉灶,但雷神一个人就可以应付了。
雷神全身上下都是一块块菱角分明的肌肉,尤其是那两只胳膊,比一般人的小腿还要粗。
常年在高温下劳作,使得雷神对火焰已经有了一定的抗体能力。
四眼是一个二十一岁的青年,带着上千度的眼睛,所以大家都叫他四眼。
四眼是一个玩电高手,对电路、电线有着很深层次的研究。
四眼就是因为在一次用电做实验的过程中,不小心波及到了别人,将一家三口电了个一死、一残、一脑瘫,所以来蹲大狱的。
不过因为四眼不是故意行凶,只是那一家人运气不好、碰上了四眼正在实验的电路而导致的意外,所以四眼没有被判死刑。
浩云与王道德此刻都明白了,原来王有明还是有想着要越狱的。因为四眼除了对懂电外,根本一点战斗力都没有。四眼最大的用处发挥就是越狱时,四眼或许能够想到办法将那电网弄瘫痪,当然暂时性的短路也可以。
王有明继续说道:“四眼现在起到的作用我们也不知道能到达什么程度,所以我觉得、我们只要与他保持一定来往就好了,不需要太密切。而雷神则不同,是一个真正有技术、又有几斤力气的粗人,我们可以好好利用他。”
浩云与王道德都点了点头,表示认同王有明的观点。
王有明三人开始商量、算计起来,在自身利益得到保全、与越狱逃走并不会产生太大的冲突时,达到互利共赢的目标。
浩云有些想将闪电的事情说出来,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因为浩云在与闪电的几次接触中发现,闪电一次都没有提交到王有明与王道德两人。
如果赵永刚是派闪电来接他们三人的,那么就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三个人逃跑的方案、路线、以及行动计划,绝对比一个人要更困难、细心得多。
在这里有着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大家心中都十分清楚的法则:一件事最多知道的人有三个就够了,而要是超过了五个人的话,那么这件事到了最后绝对会醒了门子。
浩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或许是为了保全自己吧;又或者是因为现在时机还不成熟、没有必要让王道德与王有明知道闪电的存在;又或者是自己处于的情形与王有明他们不同,他们两个与宝哥无冤无仇、宝哥可能不会对付他们两个……
宝哥现在拉拢的那些人马,对浩云形成了很大的威胁,逼迫着浩云想办法尽快逃出去!
浩云心中有一种直觉:一个人跑绝对比三个人一起跑的成功几率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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