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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误闯闺房的萝莉城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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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虽然如今被文化界吹捧成了“妇女解放运动”的旗手,但金奇娜本身对此其实并不热衷,只是口头上嚷嚷几句,用以刷知名度罢了,至于真正的社会实践,则是基本没有做过。

之所以如此消极,是因为整个社会大环境根本不适合——举例来说,大约十年之前,就有人在上海开办女工夜校,想要改变劳动妇女多为文盲的现状,塑造出一批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女性”。但办学者却很快就哭笑不得地发现,来女工夜校读书识字的女学生,居然大多从事于“第三产业“,比如卖唱女,乐伎,妓女,甚至还有骗子和拆白党,因为她们若是识字就可以增加收入。另有不得宠的姨太太若干,都是准备私奔的,认为识得字以后好找工作。倒是女工人的就读积极性不强,因为识字与否跟她们的收入无关……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混乱旧社会,所谓的女权注定只能是小资产阶级在咖啡厅和沙龙里的幻梦。如果不能彻底扫清封建制度的残渣、改变社会观念的歧视,那些大家闺秀即使上了新式学堂,甚至出国留学一路读到硕士、博士,最后往往也找不到像样的工作,只能回来嫁人当一个家庭主妇……

在民国时代不少传统家庭的观念里,让女孩子出去读书,只会耽搁她们的出嫁年龄(当时普遍二十岁不到就结婚,女大学生就算是老姑娘了)。导致她们在家乡找不到好丈夫。

而且,权利与义务是双向的。旧社会的女性放弃了自己的自由和独立性,换来了心安理得地享受男人供养的福利——在传统社会里。丈夫养老婆是天经地义,而男人靠女人养着吃软饭,则会受人耻笑——传统封建礼教对她们来说既是禁锢自由的枷锁,也是维持生活的保障。新社会的女性若是想要获取跟男人平等的权利,就得学会像男人一样自己养活自己……但在金奇娜的眼中,大多数民国时代的“进步女青年”似乎还做不到这一点,她们只是把自力更生看成不得已的事。却依然把嫁个好老公当做人生的首要目标。

唉,在旧中国这一潭臭不可闻的死水里,想要移风易俗什么的。还是只能指望一路逆天的**啊!

然而,在外界的很多人看来,尤其是在一般读者的印象中,撰文描写了诸多传统女性悲惨遭遇的“琼瑶老师”。俨然就是解放女性的首席吹鼓手——所以。金奇娜就被“反对进步”的保守势力给警告了。

不过,虽然这份“自称”来自于蓝衣社(军统前身之一)的警告信,一度让金奇娜吓得魂不附体,但仔细想想,所谓蓝衣社的警告,似乎也就是那么回事。记得前阵子的时候,上海的蓝衣社成员还大张旗鼓地声讨中医的“反科学”呢,可后来好像也没看见他们一条街一条街地捣毁中药房、逮捕老中医……

总之。蓝衣社纵然凶名卓著,但毕竟不是专门帮助负心汉欺负弃妇的打手。只要这个组织的领导人还有一点理智。就不可能像对付**地下党成员,诸如柔石和瞿秋白那样,不管在什么地方都大肆动用暴力手段,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否则的话,以蓝衣社如今利用蒋介石提倡“新生活运动”的机会,在学术、艺术、教育等无数不同领域到处胡乱插手的作风,天晓得要杀多少社会名流,把多少人当成政治犯来逮捕了。

——金奇娜想象了一下,在重庆的白公馆和渣滓洞里,关满了反对西医的老中医,反对公历的老农民,反对西学的老学究……嗯,为此要浪费多少资金暂且不提,光是牢房就起码要扩建个几十倍才能装得下吧。

当然,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按照原来的历史,大约再过半年,国民党反对派就要刺杀左翼文化名人史量才了。为了防止蓝衣社的特务们搂草打兔子,顺便把自己这个“妇女解放运动先锋”也给喂了枪子儿,金奇娜最近正准备尽快转型,把主要写作题材改成武侠小说——武侠小说,向来甚少忌讳,男女皆宜。

“……琼瑶小说的数量虽然有很多,但比较出名而我又记得清楚情节的小说,似乎总共也就那么几部,如今已经是把最后一点潜力都压榨完了——《新月格格》和《还珠格格》实在是太欢乐也太脑残,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改;《一帘幽梦》的故事内容发生在二战后的台湾,背景差得太多了……”

金奇娜坐在藤编的圈椅里,用钢笔一下一下地敲着写字台,皱眉苦思,“……接下来该写什么?若是写武侠吧,又该写哪一类型的呢?《神雕侠侣》?精彩是精彩,可惜篇幅太长了,还得先从《射雕英雄传》写起来,若是不受欢迎就太亏了。《笑傲江湖》?嗯,前半截的很多情节好像记不清楚了,整个故事可能会串不起来。《霍元甲》?这种反日题材的小说,放在三十年代肯定很有市场,但是只怕国民党反动派的有关当局不让发啊,弄不好还会有日本浪人来找麻烦。《鹿鼎记》?这个的情节倒是记得很清楚,也没啥犯忌讳的地方,可惜主角韦小宝对女性实在是太不尊重了,会砸了我的招牌……”

正当她玩着钢笔迟疑不决的时候,一个穿着黄色连衣裙的小姑娘,就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

“……妈妈!妈妈!您可爱无敌的小贞贞回来啦!妈妈!妈妈!贞贞给你带好吃的来了,是老师奖励给贞贞的哟!”人未到,声先到,娇嫩侬软的声音还隔着老远,就透过敞开的房间门传了进来。

——这就是金奇娜此世的女儿金杏贞,或者说爱新觉罗.杏贞(和慈禧太后一个名字)。今年六岁,刚上小学一年级。身材娇小玲珑,容貌犹如洋娃娃一般精致。性格很是乖巧可爱,尤其是精通各种卖萌技巧,很会逗大人开心,让穿越前就极为喜爱各类小萌物的金奇娜给宠得不行,都快变成一个小魔星了。

而刚刚从附近小学里接她回来的佣人张妈,也一边收拾着鞋子,一边笑嘻嘻地给金杏贞说起了好话。

“……哎呀。金小姐,您瞧贞贞这姑娘多孝顺,在学堂里考试拿了满分。老师奖给她小蛋糕也舍不得吃,一定要藏着带回来孝敬您呢!”她一边说着,一边从兜里翻出一小块蛋糕,放到写字台边上。

——很普通的扁圆形小蛋糕。没有奶油和糖霜。也没有果仁和巧克力,但却是那么的让人感动。

而金杏贞则献宝似地从小书包里翻出一张满分考卷,一脸得意地在金奇娜的面前直晃,“……妈妈!妈妈!你瞧,您可爱无敌的小贞贞是全班同学当中最聪明的哟!说吧!妈妈,你打算怎么奖励小贞贞啊?”

“……唉,才小学一年级就这么骄傲,等到长大了那还得了?”金奇娜叹了口气。先是对女儿的额头屈指弹了一记脑瓜崩,让这只小萝莉委屈地撅起了小嘴。然后又俯身亲了一下杏贞的脸颊,以示安慰,“……好啦,先去写作业吧!妈妈这就亲自下厨给你做一顿好吃的……”

——————————————————

在这个没有网络和电视,收音机也很稀罕的时代,哪怕是在纸醉金迷的大上海,夜生活也是很无聊的。

即使是富豪子弟,也只能去喝喝酒,赌赌钱,跳跳舞,勾搭勾搭交际花。至于上流社会的太太小姐,更是只能以打麻将和跳舞为主要消遣。

很遗憾的是,金奇娜既不会跳舞也不喜欢打麻将,根本挤不进太太小姐们的交际圈子。

幸好,在她穿越之前的时代,到处充斥着真心诚意地热爱文字与书籍的深度宅女,她们比起跳舞唱歌更愿意埋头书海,比起与男人玩乐更喜欢与书本作伴——而金奇娜这个小书呆子也是其中的一员!

所以,即使一连很多天伏案疾书、足不出户,金奇娜也依然能够过得舒适而又悠闲。

当然,不管作为“精神食粮”的书籍再怎么精彩,也还是不能代替真正的口腹之欲。

因此,自从来到这个时代之后,金奇娜除了写作和阅读之外最主要的消遣,就是依靠自己两世积累的一手好厨艺,将后世品尝过的各种风味美食逐一重现出来,满足一家人的肠胃和味蕾。

——不管在什么时代,凡是幸福的生活,就一定要有满满的美食嘛!

这一顿晚餐的主菜是川味春笋烧鸡,选用了新鲜的春笋和蘑菇,还有傍晚刚杀的肥鸡。先把肥嫩的春笋放在开水里一烫,就已经熟了一半,再把洗净的蘑菇也烫一下,然后把处理好的肥鸡快刀切成鸡块,同样用开水炖煮一会儿。随后捞出半熟的鸡块,加入料酒、葱姜蒜末和少许精盐,腌渍片刻,并且把汆烫过的笋子切成小块,蘑菇撕成碎片,最后在锅内放入食用油加热,随即就可以分别放入鸡块、笋块、蘑菇,快速翻炒装盘,顺便淋上一些烧热的辣椒油,就足以让人吃得全身大汗淋漓、毛孔舒张。

除此之外,还有香喷喷的土豆饼、炒菜心、番茄蛋花汤、糖醋鱼……虽然都是一些不太复杂的家常小菜,但是就着晶莹剔透香气扑鼻的米饭,金杏贞和张妈还是吃得满嘴流油,几乎把一桌子的菜全部扫光。

“……真是太好吃了!妈妈!你到底是怎么会烧这么多好吃的菜式的?哪怕是一样的菜式,张妈也烧得比你难吃多了!”金杏贞很不客气地一口气吃了七八块川味烧鸡,然后舔舔嘴唇,看着空空如也的盘子,有些意犹未尽地说道:“……再来一盘烧鸡好吗?锅子里应该还有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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