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万艳同悲,千古为君愁(敬打晕你了再说盟主)(2 / 2)
人言女子善嫉,千愁公子那么多追求者,其中自少不了悍妇嫉女心机深重者,某年某月某日。某位女子嘴里突然间传出关于千愁公子所爱的消息,顿引无上风波。
那是一只猫,也是一条狐狸,还是一个人,一个修士,一个来自灵域的灵修!
连起来讲就是:千愁公子的媳妇是一只身体里包含狐猫两种血脉的化形灵兽!
这还不算什么,真真最最要命的是,千愁公子与那头狐猫生有子嗣。甚至不止一个;但都不是魔修体质,遂无奈送往灵域,或许正在某个宗门内清修!
消息传出,整个魔魂族乃至整个魔域为之哗然,人们第一反应是不信,之后慢慢觉得很有可能,再之后便是无边狂怒。羞耻,直到杀机无限。
这样怎么行?绝对不行!天无日地无棱、海水倒灌山岳崩塌也绝对不行!
灵魔通姻是大忌,人兽媾和是大忌,魔修诞生灵修子嗣是大忌中的大忌。且是全体魔修的耻辱,更是有可能带来无边隐患的......不知该怎么形容才好。
假如千愁公子是个普通人,或只是个寻常修士,这种事情有就有了倒也没什么大不了;可他不是,他是魔魂天骄,魔修未来,可能成长为魔宫长老、甚至掌座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这样的人物,老婆孩子都不是人......都不是魔,这便是大祸!
千愁公子过于耀眼,人们向来不吝因为他发挥自己永远不嫌多余的想象力,于是乎前后五百年的因果结果都被描绘出来,一些人推断其妻本就是灵修苦心培育的魅惑妖人,专为诱惑血色千愁培养其成为魔域至尊,最终达到颠覆魔域,将灵魔化为一统。
可能吗?管它呢!对想象与传播这件事的人来说,真假从来都不重要,多乐啊!
天妒红颜,墙倒众人推,这两句话用在钱愁公子身上再合适不过。无匹压力先是降临到魔魂族,最终必然要让公子低头。无数好事者赶赴魔魂,观看一众大拿逼迫千愁公子交出道侣,或干脆将其灭杀。
类似的事情,灵魔两域历史上都曾经发生过,千愁公子做不到第一也不会是最后,结局已然注定。
“早该这样了!”不少人幸灾乐祸。
“活该,叫你不来找我。”阴谋者暗中冷笑。
“唉,可惜了那如花一样的人儿。”不少女子为其流泪,但不再是爱慕,而是......
谁都没想到的是,面对无法抗拒的力量,性情温柔到极致的千愁公子选择了最最强烈、也是最最疯狂的抗争方式:与其道侣、那头狐猫所化的妖兽一起,杀开一条血路!
过程不必细表,总之流了很多血,惊了许多人,战斗之悲壮处,足以令苍天为之动容。当时,满山枫叶于寒风中低泣,遍池白莲染上血色;天空悲鸟聚集如云,就连那环绕山野的田园都为之呜咽;仿佛大地母亲不忍见证自己的孩子自相屠戮,杀害其最出色、最疼爱的那一个。
结果,公子夫妇爆发出远超其修为的战力,最终仍不免双双肉身崩溃,临近陨落前元神融为一体,双飞而去。至于魔魂众长老有没有放水,千愁公子为何突然间实力暴涨,已经没有人再关心。
原因很简单,他已失去那具皮囊,修为跌落到无可形容,且无论如何都不能再以魔修的面目出现。换言之,这位融痴心、美丽、刚烈、坚韧、天赋与一体的天才自此消失,除了两次对苍天命运的质问。
“自今日起,吾更名为血归灵,再不是魔修一员。”
“吾以自身为誓,血氏一族世代以丧魔为己任,掘其根灭其祖,不达此志,誓不罢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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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呀,好凄艳的故事,难道我应该写言情?
嗯,这就是血舞王的来历,当然了,他与咱们十三爷的渊源早已开始,你猜咋回事?
就不告诉你,除非您也像晕哥这样,盟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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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