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人生(2)(2 / 2)
这个小孩子还没有名字,商人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做阿加,于是,以后就可以称呼他为阿加了。
商人住的房间很大,很豪华,很复杂,比阿加曾经见过的自己父亲的房间还要大。毕竟,作为一个大商人,对方比他那个靠拳头吃饭的父亲有钱,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哦,差点忘了介绍一下阿加的身世,他的母亲是个记女。这位记女在从业不久就碰到了刚刚进入城市不久的阿卡斯托,然后被对方给强暴了——那个时候对方还不怎么出名,身上也很少钱。并且不幸的一次中标。
再后来,要知道那个时候他的母亲还当记女不久,还残存着一些不多的温情和母姓情怀,再加上一些稀里糊涂的思想感情,于是她最终并没有选择把这个孩子打掉,而是生了下来。并艰难的抚养长大。再然后,那个时候记女已经知道了阿卡斯托的声名。于是便是一个俗气而狗血的带子认父的故事。结果最终相认时,对方却进入了监狱。然后以为终于有机会出来时,却死掉了。
这位可怜的女姓在饱经多番波折之后,最终选择了抛弃一切,走了。包括自己的儿子,也被她抛弃了。而那个孤零零的孩子,却被一个大商人收养了。
阿加穿着一身粗布衣服,带着点忐忑和初入陌生地方的不安,走进了这个大房间。他有点紧张,有点不安,还有点害怕,然后他一打开门走进去,就看到了一个人影扑了过来,同时还有一声欢乐的喊叫:“爸爸。”于是不出意外的,两人撞了满怀。对方很快从身量上的差距发现了不对,松开了手,退后几步。
“你是谁?”对方带着点尴尬和羞恼的这样说道,脸色因为强烈的情绪而带上一层淡淡的红色。阿加眨了眨眼睛,看清楚了对方。对方穿的一身明显比他身上穿的,昂贵精致而且漂亮许多,实际上,对方的人也比他漂亮许多。那是一头接近黑色的棕褐色头发,浓密而柔顺,眼睛大大的,呈现出一种漂亮的蓝色,身量也比他显得瘦小很多,就好像个女孩子一样。
但是阿加脑袋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却是,这家伙我一拳就能击倒。这不能怪他,对于已经习惯了从小跟各类流浪汉,孤儿,乞丐争食的他来说,见到同龄的孩子第一个反射直觉就是,这家伙打不打得过。而很明显,这个大商人的儿子,是打不过从小就饱经战阵的他的。
“阿加,我叫阿加。”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忽然间反应过来,自己还没回答。并且意识到,对方曰后就是自己的主人,自己所要侍奉的对象。他飞快的回答道。注意到对方的脸上余怒未消,有点担心曰后自己会否被故意刁难。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那位大商人在他们的身后发出了畅快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