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老娘的少女心!好想抱回去养啊(1 / 2)
明樱一开始并未察觉到问题。
她不会区分官府给的这颗药丸,与白火身上搜来的两颗有什么不同。
她基本不懂医理,更别说炼药了,而且这是她第一次亲眼见到下等元气丸,哪可能凭肉眼就看出问题?
她是依据系统的积分判断的。
摸一摸系统只要她摸到值钱的物体,就会在脑海里叮叮叮个不停,有时候一天无数次,明樱已经学会了自动屏蔽。
之前从白火身上搜出二十两银子和两颗下等元气丸的时候,系统给她加了2万积分,当时她没在意,可现在拿到这颗官府的下等元气丸,系统加了5千积分,明樱才意识到,刚才那两颗下等元气丸,系统没给她计积分!
这几个月,明樱早摸清系统的积分规则,一文钱是一积分,一两银子是一千文钱,即一千积分,一颗下等元气丸五两银子,即五千积分,两颗就是一万积分。
但系统没给她计积分,说明什么?说明这两颗下等元气丸有问题!
明樱不知道跟胡风如何解释,“直觉。”
好在胡风对她的直觉深信不疑,倒也没多问,只唏嘘道:“看来这黑市流通的下等元气丸,假药很多啊,纪家买了假的,白火也买了假的。”
“官府的任务虽然赏银低,但下等元气丸却保证是真的,怪不得来这边接任务的捕手比想象的多。”
胡风正说着,突然前面拐角处好几个捕手模样的人,行色匆忙地朝衙门走来,“这是有什么又简单、奖赏又高的新任务吗?”胡风好奇道。
一般如果有这种任务发布,捕手们都会抢着来接单。
胡风看向明樱,“要不要进去看看?”
明樱还没出声,迎面走来一人,正是徐冲,“不用进去了,”他道:“是朱大喜的案子。”
“今早不知哪里传来风声,说朱大喜托人在黑市上买了一颗中等元气丸,准备近期突破二品武师时服用,捕手们听了消息,都跑来接任务了。”
一颗中等元气丸五十两银子,黑市普遍七十两左右,高的甚至一百两,难怪那些捕手们心动了。
这一行有不成文规定,除了赃物外,案犯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可以归抓他们的捕手们所有。
不过一般作案的犯人,基本都是穷光蛋,倒不是真穷,而是修炼实在花银子,只要有点银子都去买元气丸等来提升实力了。
所以像白火身上带着二十两银子和两颗下等元气丸的,算是相当富有了。
“等朱大喜成了二品武师,虽然赏银会涨到八两,但跟我们这些一品武师没什么关系了。”
徐冲道:“所以大家都想着趁他还没突破将他抓了,拿到那颗中等元气丸。”
“原来是这样,多谢徐冲兄告知。”胡风拱手道。
“接任务的人多了,不只竞争大了,同时还代表着朱大喜会更加小心谨慎,这并不是好事。”
“胡风兄,有没有兴趣合作?”徐冲道:“到时候对半分,不,你六我四,或你七我三都可以。”
胡风眼角余光瞟了一眼明樱,见她玩着手指没出声,看样子并不想与徐冲合作。
也是,以明樱的本事,一个人都能抓住,何必要跟人合作让出三成?三成,就是三颗下等元气丸了。
“抱歉徐冲兄,我习惯了独来独往。”
徐冲的失望毫不掩饰,说实话以他的实力和经验,不少捕手找他合作,愿意抓到人后让他占六成或七成,他都拒绝了。
原想着自己放低要求能跟胡风合作,没想到会被拒绝。
“那希望下次有机会合作。”
徐冲走进衙门,白火的案子结了,他手上只剩两个任务,可以再接一个。
不过他来的主要目的是想跟胡风合作,朱大喜的案子胡风也接了,徐冲直觉觉得自己未必有机会抢先抓到人。
现在合作不成,他只好再接其他案子,再不开张,他要露宿街头了。
“明樱小姐,现在去哪里?”胡风问道。
“你去跟接余自得案子的捕手们了解一下情况。”明樱道。
余自得就是那个黑吃黑的捕手,因为坏了这行的规矩,想抓他的捕手很多,一共有十人接了任务。
因此性质跟其他案子有些不同,其他案子大家都想从别人那里套消息,余自得的案子,大家却乐意分享。
早点抓到余自得,震住心存侥幸的人,对捕手们来说也是一种保护。
“我去抓朱大喜。”
斯图的人不敢靠近衙门,明樱让胡风在这里等其他捕手,她则从后门悄悄离开了。
两刻钟后,明樱出现在东区乞丐聚集的不远的地方。
她一个小丫头在街上晃荡,很快就引起了路人的注意。
“小丫头,你怎么一个人?你爹娘呢?”有好心的大娘问道。
明樱哭道:“爹娘死了,叔叔不见了,大娘,有没有看到我叔叔?”
原来是跟家人走散了,可怜哦,大娘满心不忍,“你叔叔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
“风叔叔,长......这么高!”明樱哭着比划了一下。
就知道叫风叔叔,长这么高,这怎么找人?大娘很为难,“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月儿,小月儿。”
“小月儿,大娘带你去衙门好不好?”好心大娘想让衙门的人帮忙找。
同行的大伯一把拉住她,“别烂好心了,小心沾上脱不了手。”
大娘顿时犹豫了,这里是东区,乞丐聚堆的地方,要是有个乞丐来乞讨,你若心软给了几个铜板,立马会有一堆乞丐跑出来拦住你,不给铜板不让走。
这事大娘听过好几次,万一这小丫头也是这样的,那可就麻烦了。
“小月儿,你要是等不到你风叔叔,就去衙门,要是不知道怎么去,就问人知道吗?”大娘说完便被大伯拉走了。
明樱松口气,她还真怕这大娘把她送去衙门。
“叔叔,有见过我叔叔吗?”
“大伯,有见过我叔叔吗?”
明樱本就瘦小,身上穿的也是洗白的旧衣裳,不用装扮就跟乞丐差不多了,除了比乞丐干净点。
她一路装哭一路问人,扮成与家人走失、最容易吸引人贩子注意的小可怜。
半个时辰过去,明樱发觉已经有三道视线在暗处盯着她。
就不知这里面,有没有朱大喜的同伙。
日头渐渐有些晒了,明樱钻进一个小巷子,靠着墙蹲下休息,瘦小的身子缩成小小一团,像只流浪的小猫儿,可怜得不行。
两个贼头鼠目的男人,一人从巷子头,一人从巷子尾逼近明樱。
“小姑娘,你找风叔叔是吧?我知道他在哪里,我带你去。”左边脸上有痣的男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