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三十八章 御史的正确方式(1 / 2)
第一千五百三十八章御史的正确方式
从试题上看,诸多大臣们都认为没问题,这道题的本旨,是申述陛下战兢之意。
因生怕施政有失,欲宽恐不及仁祖汉文,欲严恐不及神考汉宣,因而求取直言,明法祖考。
那些口口声声他人不忠的人,却连先帝一再申明台谏分立的基本原则都忘了,他们心里还有先帝吗?忠诚二字从他们嘴里说出来,不是太可笑了吗?
大家都认为没有问题的策题,从他们那里能够读出不忠之意,是什么原因?是因为他们自己本身就不忠!
不忠之人见无偏之事,才会联想到不忠上去!
还有最重要的一条,策论试题,事前是经过太皇太后御览的,当时出题的还有翰林承旨邓温伯,是太皇太后从中选出苏轼的作为策题。
因此朱光庭不单单是越职,甚至污毁到太皇太后之明。
臣现在要弹劾苏轼,不过不是他策题有误,而是他不尊同僚,肆意讥讽,故而引来事端,搅乱了朝廷清宁之相。
臣要弹劾朱光庭,越职朋附,以文字构陷同列,不忠先帝,不谨制度。
不过朱光庭不是御史,因而不能以御史论人不当而反坐,只能弹他以越身乱制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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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还要弹劾御史中丞傅尧俞,侍御史王岩叟。
身在乌台,不明章制,尸位素餐,对越职之人不闻不问,一罪也。
随风俯仰,轻受蛊惑,见识卑陋,附和朱光庭,二罪也。
但是弹劾臣工,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因此他们之罪,不在上章论人。
然而元丰改制后有条例,御史论人后,经证实是污毁者,当受反坐!
也就是说,他们两个弹劾苏轼这件事本身是没问题的,但是最后如果查实苏轼没有犯他们所弹劾的这些罪过,那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政治后果。
苏油看到苏元贞的文章都傻了,这尼玛还是当年那个在二林部被老子几句话唬得一惊一乍的小屁孩吗?太特么狠辣老练了。
首先苏轼的试题是太皇太后看过的,是太皇太后最终选出来的,因此苏轼要是有罪,那太皇太后就是失察。
然而太皇太后是不可能失察的,所以苏轼就套上了天然的无罪光环。
既然苏轼无罪,那弹劾就是子虚乌有。
既然子虚乌有,那按照新制度,有人就要承担后果。
又因为承担后果的主体身份不同,因此他们罪责也要有区别。
不过此事终因苏轼口舌而起,所以他虽然在策题一事上无罪,并不能说明他之前就没有过失。
制度就是制度,一切都应该按照制度来,打击需要精准,犯了错谁都逃不掉,还让他们谁都无法反驳,这才是御史行使权力的真正方式。
不偏不倚,就事论事。
戊申,高滔滔下了定论:“详览文意,是指今日百官有司监司守令言之,非是讥讽祖宗。”
接下来就是台谏大换血。
苏元贞进御史大夫,执掌乌台;孔文仲为左谏议大夫,执掌谏院;吕陶为左司谏,刘安世为右正言。
傅尧俞出任九原转运副使,王岩叟出任京西转运副使,朱光庭贬恭州太守,贾易贬湖州通判。
苏轼言语不谨,去职,罚铜八十斤,以翰林学士提举京师大学堂祭酒。
程颐有结党的嫌疑,即日归河南,仍判西京国子监。
……
汴京东城,樊楼。
一群士人在楼上饮酒论事。
张珏、舒成、李儇皆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