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三年前(1 / 2)
那天晚上,她曾经一遍遍看着那些信息。
看那个女孩是如何向他诉说衷肠,他是如何冷淡地拒绝,而她是如何一遍遍恳求他陪她去个地方,最后他说:“好吧。”
一句“好吧”,似乎判决了李如洗体内某一部分的死刑。
反倒是后面那些一再的约会,去听歌剧,去看电影,去逛博物馆,去逛唱片店,之后女孩写许多宛如情诗的游记,各种午夜的呢喃和倾诉,少女的心情……她看了并无感觉。
直到看到陈琢理说“还君明珠双泪垂”,怒火才重新燃烧起来。
双泪垂?
何必泪垂呢?
现代社会,又不是不能离婚。
李如洗清楚记得,当初在那怒火烧尽一切的灰烬中,她有一颗怒吼着要离婚的心。
她跑出家门,点着烟在小区绿化带里游荡,想弄清楚下一步怎么做时,并不比被家暴一次次折磨得绝望和迷茫的林翡翠好多少。
陈琢理那时候打电话和发微信给她,都被她拒绝了,后来,陈琢理抱着孩子下来找她。
当时,噗噗才三岁,婆婆和她妈妈已经有一年不在这里帮带孩子,噗噗上小托班,平时接送和带娃都是他们夫妻两人,吵架了当然也不可能把孩子自己放在家,所以陈琢理要找她就只能抱着儿子来找。
而她看着哇哇大哭,拼命找妈妈的儿子,当然不想当着孩子面争吵和谈论离婚,只好忍了气先回去。
然后是无穷无尽的恳求,厮缠,双方家长轮流上阵,晓之以世事本如此的心灵鸡汤,动之以孩子还小的语重心长……最终,李如洗没能离成婚。
时至今日,李如洗也不知道自己没离婚是对是错。
从现实角度来说,她也只是个普通女人,既要工作,又要带娃,还要料理好家务,生活得高质量,真的是太难了。
陈琢理对家庭的贡献度也许不如她高,但他也绝不是丧偶式家庭的男主角,他分担至少一半的家务,作为爸爸也相当称职,他的业余时间,几乎也都花在家庭和孩子身上了。
况且,出轨可能是男人的天性,就算没出轨的,心里也未必不痒痒,陈琢理肉体上没有出轨,虽然精神出轨了,但是他也并不爱那姑娘,只是寻些新鲜感罢了,那个女孩在这件事上受到的伤害,比李如洗其实还要大不少。
用李妈妈的话说,“离婚了再找一个,万一还不如他呢?”
七年之痒,但他对李如洗并不是没有感情,他尊重她,在家庭决策方面,也充分尊重她的意见,在婆媳关系上,虽然大部分时候是和稀泥,但也不会站在他妈那边。
对于噗噗的成长而言,他的存在更加重要。
噗噗两岁前,有长辈帮忙时,他确实不大管孩子,但是一旦长辈离开,他也没把担子扔给李如洗自己,而是和她分担,迅速成长为一个好爸爸。
他带孩子玩球、看书、拼乐高,教孩子弹琴、游泳,给孩子讲故事,一周也给孩子做两次饭。
噗噗爱妈妈,但也爱爸爸。
在这个和其光同其尘的现实世界里,他已经堪称好丈夫和好爸爸了。
然而,对于李如洗来说,发现陈琢理背叛,不得不选择原谅之后的这三四年的婚姻生活,并不快乐。
她也给自己洗脑,对自己说陈琢理并没有真的出轨,他爱的还是她,他是关心家庭和孩子的,并不失为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
她要求自己承认,没有坚持离婚是对的,是成年人的理智之举。
她更加努力去经营美好的生活,为了孩子,也为了自己。她去买下那处小院子,精心装修,努力种花,她让他们的生活好像是家居杂志上的一般,仿佛只有鲜花、原木、绿植、书本、音乐和摆盘精美的早餐、各种蔬果的鲜榨汁……
她真的已经努力过了,甚至在对他们的夫妻之事产生排斥感之后还在相当长时间里强迫自己去调试、适应……
可终究她无法再适应。
破碎掉的最初是回不去的。
那天夜里碎掉的,是她对他的爱和信任。
她已无法再爱他,无法再信任他。
而没有爱和信任的婚姻,不止味同嚼蜡,甚至是痛苦的。
她是不是,当初应该坚持离婚的?
她心里盘算着离婚的坏处:
财产要分割,她会买不起学区房,更别提那套四合院了。
她有事的时候,没人帮她接送孩子。
若是偶尔出差和生病……
是的,也许很难。
但是林翡翠呢?
她自己带着孩子,以后的生活比她还要难得多吧?
她既然觉得林翡翠有能力去面对,难道她自己反而没有吗?已经知道不能再爱,不能再信任,不会再快乐的婚姻,难道就应该为了现实勉强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