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友局(1 / 2)
余震白刚出生,算命的就说他骨骼精奇,适合练武。
如果余震白不选择去做镖师,他父亲希望他成为一个将军,驰骋沙场,报效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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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请了一位枪术名家,教他使枪,但他一直提不起太大的兴趣。
接着他父亲又给他请了剑术师父,他也没有多大的长进,就连挽个普通剑花,也总是记不住动作要领。
后来他父亲只好去请教刀术的师父,他把刀术师父气得连教学工钱都不要了。
再后来他先后学了拳法、掌法和所有近身格斗的兵器,仍然没有一样能够看出他有相关的天赋。
实际上他父亲已经认为余震白不是学武的料,打算让他弃武从文了。
直到有一天,他接触到了一把长弓,才从此改变了他的人生。
当他摸到那把弓的时候,他就有了一种压抑太久的冲动,一种无法割舍的感情,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终于知道了自己原来穷其一生要相伴的兵器,是这把长弓。
他爱抚摸弓的弧度,弦的张驰。他甚至爱听拉弓时的声音,爱听箭射出去的声音。他闭着眼睛享受着他射出去的每一支箭,每一支射出去的箭仿佛都带着灵魂。
他在射术上的精进无与伦比,无师自通,仿佛是一个天生的射手。
他有一手百步穿杨的绝活,一弓能同时发三箭,一里之外,他的箭也箭无虚发。
他在黑暗中可以看清楚目标,甚至是高速移动的的目标,据说他的箭连蚊子的翅膀都能射下来。
他的射术在少年时候就远近闻名了,所以大家都叫他神射手。
凭着这门本事,余震白在十七岁时就成为了军营里面的最厉害的步弓手。
他认为“丈夫处事兮,立功名。立功名兮,慰平生”是一个响当当的男儿应当做的,然后才是“慰平生兮,吾将醉。吾将醉兮,发狂吟”功德圆满。
余震白的父亲也终于扬眉吐气,逢人便说:“我儿子争气,射术精湛,一定能成为将军。”
但他在军营里一呆就是十年,十年之后,他只从步弓手升到了马弓手的职位。
军营中本事不如他的,几乎升迁都比他快。甚至他们弓弩营的领队,射术还是他指点的,一转眼却成为了他的上司,在他面前颐指气使,只因为领队是营长的小舅子。
朝廷中结党营私者大有人在,拉帮结派,层出不穷。选拔人才,只是走个过场。军营里讲究引荐、讲究门生,得发拜山头的帖子,还要有好的师承和出处,如果背后没有靠山,功夫再好也没有用。余震白看到好多身手好的弓手,年纪大到解甲归田,最多也只能当一个马弓手。
他很难融入这样的圈子,所以他在军营里面干得很不顺心,心灰意冷。
三年前,长胜镖局要帮朝廷护送一批军饷,余震白就是军队中负责一起护送的士兵。
他们在经过龙须镇时,遭到了强盗的打劫。
强盗人多势众,军官被杀,长胜镖局的镖师也战死了五个,余震白的弓箭全部射尽,眼看寡不敌众,镖银就要被劫走之时,一个青年人站了出来。他赤手空拳独斗匪徒,拳法出神入化,身上虽然也受了伤,但总算赶走了强盗,保住了镖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