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我在青楼当厨子(16)(1 / 2)
来到北伏城的第一个晚上,张小白尝到了侯府掌勺师傅张大福的手艺:一锅烧肘子,一只烤羊腿,炖的整只鸡,边城特有的锅盔面饼。
北伏城终年苦寒,孟觉平时不在城里住,城外驻扎的大营有专门的军帐,他是那种士卒最喜欢的将军,和士卒同吃同住,偶尔才搞点特殊,所以每次孟觉回府,张大福都要拿出浑身解数,用最好的食材伺候孟觉吃喝。
在边城,最好的食材除了肉还是肉,这年头殷实些的人家会养猪喂鸡,猪吃剩菜剩饭和猪草,一般最多养两三头,侯府人丁少,没什么剩菜饭,也没法专门让人去打猪草,拢共也就养了三头猪,十只鸡,还有两头羊,为孟觉回来,张大福头天找了屠户,一早就料理肉案,忙活了一天,好不容易才整治出一顿好菜来。
张小白吃得很香,和别人想的不太一样,他其实不怎么爱吃自己做出来的东西,没有太多新鲜感,除了做出新菜时会试味,其他时候他还是更愿意投喂别人,反而是觉得普通菜肴吃起来更有滋味。
一口锅炖的是人生百味,张大福少年贫苦,对肉食十分珍惜,做菜时自然而然就比上京城每日不知过手多少上等食材的师傅更为细致,他烧的肘子酱汁金红,肉香醇厚,也许是不常用昂贵的香料,放的多了,成菜的底味就有一些杂,羊腿烤得火候正好,只是片肉的手艺有些瑕疵,鸡炖得也很好,汤汁略油,不过这时候的人是最不嫌弃油水的。
张小白吃得非常满足,孟觉也像是许久没沾过肉味似的,吃相很香,张小白知道他这多半是装出来的,毕竟跟着军需队走,一路上就没少过食材,他在路上经常做些吃食,没把孟觉亏到这个份上,不过他弯了弯嘴角,端起一碗鸡汤吹了吹,什么都没说。
他这个祖父实在是个温柔的人。
张小白是个对事情相当认真的人,虽然一路上舟车劳顿,到了熟悉的环境,连孟觉都起得比平时晚了一些,张小白睡在陌生的侯府里,辗转了半夜,到了该起床的时候却一点都不留恋地离开了被褥。
早起是跑步,把筋骨舒展开了才能练武,毕竟许多招式练起来都有危险性,不得其法很容易自己伤到自己,以前孟觉是每天都要站在边上督促,后来渐渐发觉张小白是个再老实不过的孩子,也就放下了心,老实孩子好啊,做武将要那么多心眼没用,这是一条完全没有捷径可走的道路,天赋再好也要勤奋相加,只有实打实一拳一脚练出来的本事才能在战场上生存。
昨天孟觉回城,已经有不少人知道三世子没有跟回来,而是带了当年大世子孟楼的孩子,聪明人不少,能够看得出来孟觉是在为孙子铺路了,毕竟三世子虽然从小养在北伏城,却是个一看就不属于北伏城的人,世子爷高高在上,不喜欢和边民相处,更厌恶军营,和侯夫人常年住在侯府里,出门甚至要在大晴天打伞,说边城的太阳会灼伤肌肤。
人和人的感情是相互的,孟廉不喜欢边城,边城的人也不见得喜欢她,只是碍着孟觉这个深得民心的边关大将,很少有人表露不满罢了。
孟廉没回来,很多人是松了一口气的,谁愿意和满脸写着乡下人莫挨我的大少爷相处,孟楼的儿子虽然也不知根底,但对边城人来说,孟楼这个名字就是金子做的,当年边关沦陷,四郡失守,蛮夷大军全线进境,男人抓住杀掉,头颅在城里堆起来,女人晚上做军妓,玩腻就被充作军粮,活生生的人被当成两脚羊烹煮,只要有人的地方就充斥着笑声和哭嚎。
那一年,铁蹄声滚滚如洪流,裹挟生灵无数,有少年将军战袍如火,燎原而来。
孟觉在侯府休整一夜过后就准备收拾一下去军营了,北伏城本身不是朝廷规制,而是北伏关内的一座小城,因为长期驻兵,兵卒往往十几二十年不得还家,索性拖家带口在边关住下,久而久之才形成北伏城的规模,孟觉住惯了军营,在侯府里待不自在,张小白也不觉得意外,什么都没说回房收拾出了几身换洗衣裳,拎着个包袱就跟着孟觉上马。
虽然已经感慨过很多次了,但孟觉看着这个孙儿上马的身影,还是再一次地叹气:真是天生的孟家男儿啊!
军营里得到消息更早,毕竟这次负责押送军需的官员蹭着孟觉吃了一路张小白做的菜,吃人的嘴短,到军中说起话来不免就多偏向了张小白一些,只是北伏大营的将士们都不大相信,这也怪不得他们,有孟廉“珠玉在前”,孟家子的名声暂时算是别想要了。
张小白并不知道军中的弯弯绕,他是个很认真的人,知道自己在边城会度过很长的一段时间,他提前做过功课,其中就包括在军营里生活,他如今十岁过半,身量却不算矮,因为从小打的底子好,已经能够承受军中的操练强度了,他没准备搞特殊,向孟觉提出自己的意思后,孟觉也很快肯定了他的想法。
所以来到北伏大营的第一天,一众将领并没有等到跟在大将军身后进军帐的小少爷,反而等来了一个晚半年入伍的新兵,暂分在火头营。
众所周知,火头营是最精锐的部队!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行军时火头营负责押运粮草,交战时需要准备饭食,行军造饭的家伙什可要比刀兵重得多,由于粮草在战时的重要性,火头营将士的忠诚度必须要得到保证,除此之外也得有足够自保的本事,还有一部分鸡贼的将领习惯在上头征调亲兵时把手底下最好的兵藏到火头营里,打压刺头也是这么个逻辑,久而久之就导致了火头营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