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3 章(1 / 2)
薛匪风拄拐走路很麻烦,只好稍稍用上轻功,偏偏一只手伸过来跟小猫挠痒痒似的,往他衣服上蹭。
他停下来,沉了沉脸色,对方被拐杖一带,猛地撞上他,如果此刻薛匪风真的腿瘸,肯定被撞倒。
他不愉地扫了一眼沈清然,按照这个人以往的行为解释,他不得不怀疑沈清然在偷偷摸他衣兜——要钱。
沈清然帮不上忙,又怕山道不平,薛匪风摔倒在地,便像大人护着蹒跚学步的孩子一般,但由于他个子没有薛匪风高,这个动作分外可笑。一会儿碰到胳膊,一会儿摸到腰,像在吃豆腐。
被薛匪风瞪了一眼,沈清然没感受到威胁,毕竟他前世的大哥在军区里混的风生水起,沈清然被嫌弃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眼刀是家常便饭。
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个“女”的!他脸颊一红,急忙连连摆手,表示自己不是故意吃豆腐的。
薛匪风看他慌张否认的样子,不置可否,只提了他肩上的包袱自己背着。
沈清然肩上一轻,有点懵,背影怎么看起来凶凶的?他家里那一堆鸡骨头可怎么办呐!
薛匪风来李家村的时候,为了装得像普通人,让常柏买了一窝公鸡母鸡,还让他在房前屋后种了几畦萝卜青菜,粮油配备齐全。
现在,他盯着院子里乱糟糟的菜地陷入沉思,这一个一个小坑的,沈清然连拇指大的菜苗都挖起来吃了?
他留的钱和米不够多吗?
沈清然垂头跟在后面,上了一趟山,走了这么长的路,皮肤娇嫩的脚底早就磨出水泡,还被粗糙鞋底戳破了,滋味酸爽。
但这不是最要紧的。沈清然无辜地看了一眼菜地,不忍心地别过头,然后指了指菜地,再指指自己,连连摆手。
不是我干的!
他灵光一闪,捉急地表示五天前夜里来了一只大野猪。比划手语好难,沈清然拉过薛匪风的手,卷开手指,在手心一笔一划写下“野猪吃的”四个字。
从未干过活的手指,指腹圆润细腻,与薛匪风拿惯刀枪的手心相触,像是细嫩的柳条儿拂过沙场的岩石一般。
薛匪风不自在地收回手,冷着脸往屋里走,说起来荒唐,但他总体并不意外。直到迎面看见了一堆成山的鸡骨头,成千上万的蚂蚁绕着桌子组成了几十支运输队伍,密密麻麻。
难怪家里安静如斯,感情除了沈清然这一个大活人,其他都被吃了。
他方才还以为沈清然一个人过了九天,可能学会自力更生,现下只剩死性不改四个字可以评价。
沈清然: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虽然鸡进了我的肚子,但真不是我吃的。
在薛匪风凌厉的视线中,因为太恶心不想收拾,拖了一天的沈清然麻溜地从墙角找到一个簸箕,把鸡骨头都扫进去,差点把自己薰吐。
薛匪风看见沈清然身上的衣服,便知道自己的房间被翻过了,比起沈清然无事献殷勤,他做出什么无礼的事都不意外。
出乎意料的是,房间虽然被动过,却没有像外面这样杂乱不堪,东西都还在原处,只多了一个地铺。
“你这几天睡这儿?”薛匪风喜怒不明地问。
沈清然研究着他的表情,谨慎地点了点头。原主的房间不仅乱,还有一股腥臭味和死老鼠味。沈清然怀疑原主是不是嫌茅房远,在床底尿尿了。
这让人怎么住!
酒店只住五星级的沈清然更不愿意收拾。
“今晚回你自己那住。”薛匪风就要关门,沈清然没有弄乱他房间,也没有睡他的床,这点拉回了一点好感。想到这,薛匪风嗤笑一声,自己什么时候底线变得这么低?要是军中有这样懒散的小兵,薛匪风绝对抽得他满地找牙。
沈清然急忙扒住门,双手合十,眼含热泪地祈求薛匪风。这时候又嫌弃自己的哑巴,他的三寸不烂之舌都没地方发挥。
沈清然额头带伤,这幅样子分外可怜。但薛匪风心如止水,门一点一点合上,不给沈清然一点余地。
我今晚不如去睡鸡窝!
睡不到薛匪风的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不是,沈清然重新组织语言,睡不到薛匪风的房间,人生有什么意思!
是不是我马屁拍得不够响,没有让他看到诚意?
不如我给他做个饭吃?这一路风尘仆仆的,一定饿了吧?沈清然说干就干,他这两天学做饭浪费了不少米,现在只剩下两小把。他不敢挑战干饭,只简单煮个稀饭,光生火就试了两次。
或许上天垂怜,沈清然看着新鲜出炉的白粥泪流满面。没有落烟灰,也没有因为锅洗不干净而发黄,更没有糊得看不出原材料!
沈清然咽了咽口水,有点想吃,他多久没有好好吃一碗饭了。
要不然我偷偷留一点?薛匪风的身量浮现眼前,罢了,还是给先给人吃饱吧。
他看着自己灰不溜秋的双手,严正谴责:刚见面就偏心,合着给自己做饭就难吃!
“笃笃笃……”沈清然敲门。
薛匪风拭剑的手指一顿,装作没有听见。
沈清然锲而不舍。
薛匪风深吸一口气,放下剑,右手一扬,拿到一副拐杖,做好了样子才开门。
“有事?”
沈清然把粥端到薛匪风眼前,吃午饭了。“我不饿,你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