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第 171 章(1 / 2)
从此以后,原初每次回家,就会按照陆维所说,戴上那个具有侮辱意义的“狗项圈”,以及一个毛茸茸狗耳朵的发箍。
有时候陆维回家的时候心情好了,还会凑过来,用手指拨动原初脖颈上的那个小巧银铃,让它发出叮叮铃铃的声响,然后像摸狗一样,抚摸两下原初的头发、挠挠原初的下巴。
其实那个项圈亮晶晶的,款式十分精致,只有一根手指的宽度,如果不是陆维特意说出来,根本就没有人会觉得它是一个狗项圈,反而像是戴在脖子上的精美饰物。
但这种饰物一般都是年轻人戴的,原初纵然这段时间恢复了些昔日风采,毕竟40多岁的人了,之前又被生活磋磨的过于厉害,年龄摆在那里,戴这种亮晶晶还会响的东西出门实在过于羞耻,所以只能够在回家的时候戴上。
到了现在这个地步,陆维对他的恶意已经很明显。
原初知道,他作为陆修生父、齐箐前夫的这个身份,陆维没有理由喜欢他这个人,彼此间又完全不认识,可以说是纯粹的陌生人。之所以买断他的后半辈子,留他在身边,怎么想也不会是出于怜悯之心。
虽然陆维能接受男人,但演艺圈里漂亮的男男女女那么多,就算陆维没有和年轻俊美的葛英好上,也肯定不会看上原初。
所以内心尽管不想承认,但思来想去,只剩下最初陆维说出的那个理由——
他欠陆维的,所以要用后半生的任由驱使和人格侮辱来偿还。
但他仿若是中了陆维的毒,就算明知道是这样,就算陆维嘴里只会对他吐出刻薄的话语,就算陆维现在愿意毫无代价的放他走,他也不想离开陆维。
原初看着温和可欺,其实在骨子里,是有着一股执拗狠劲儿的。否则的话,当初他不会在既无背景又没有一分钱的情况下,刚成年就离家到城里去谋生路。
否则的话,他不会在进监狱的那会儿,对施加在自己身上的暴行舍命相抗,导致瘸了一条腿,成了个残疾人。
就算是原宜一家子和陆修,之前对付原初的手段也是以软磨和欺骗为主。
但只要是面对陆维,仿若是遇到了天生的对头,他那些执拗狠劲儿,就如同暴露在炽烈阳光下的薄雪,化成一滩软弱的水,身心都再不能抵抗。
原初无疑是痛苦的,但在这痛苦之下,又有着隐秘的欢喜。
他在网上曾经看到过上个世纪某位作家的一句话,觉得非常适合他现在的心境——
“遇见你,就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但心却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
又过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到了初夏时节,毛凌那边传来好消息。
高导拍摄的那部电影因为充满了社会性,以及对人性心灵的拷问,再加上毛凌的演技出色,在国内有了不错的反响,影评基本也都是正面,之前就被提名了国内三大电影奖项之一的最佳女主角。
对于一名新人的处女作来说,起点可以说非常之高。
而现在,毛凌即将参加电影奖的颁奖典礼,不管这次能不能得奖,这样的经历对她来说都是一种荣耀。
陆维作为一手把她捧到这个地步的经纪人,像这样重大的场合,自然也是要跟着去的。
颁奖典礼在魔都,而为了打点上下以及提前做好各种布置安排,陆维提前一周就离开帝都飞了过去,留下原初独自在家。
这半个多月,发生了很多事情。
在原宜入狱之后,陆维趁机让人把吴青手上捏着的,属于原初的养老存折要了回来,并还给原初;吴青没有了男人,也没有了唯一的经济来源,摆在她面前的就只剩下两条出路,一条是收拾包袱回老家,另一条是投奔她那看起来越活越滋润的女儿原玉兰。
其实在老家,还有原宜父母留下的宅子,以及一些分配的耕地和财产,吴青要是回去,虽然乡下日子过得辛苦一点,却并不是没有活路。
但吴青因为在城里呆了几年,再看不起在乡下劳作,选择了后者,现在跟原玉兰住在一间小公寓里,帮原玉兰干干家务洗洗衣服什么的。
吴青文化不高,穿着长相都很土气苍老,原玉兰因为面子问题,也因为在圈里要自抬身价,甚至不愿意承认这是她自己的妈妈,对外称吴青是她雇佣的阿姨。
吴青面对这种状况,本应该生气,她也一直对女儿现在所做的“工作”痛心疾首。但在如今的吴青看来,她的后半辈子都要指望原玉兰,于是也只能默默忍受下来,每天看着女儿白日里睡觉,一到夜里打扮的花枝招展、出没于灯红酒绿的长街。
个中滋味,也只有吴青自己心里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