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2 / 2)
“娘,我们今天学了《百家姓》,我给你背一句啊。赵钱孙李,周吴郑王。”这次回话的是齐有粮,他整个人十分兴奋的样子,“我不仅会背还会写呢!”
此时的齐有粮特别像一个刚学会了新东西找人炫耀的小朋友,齐詹心里暗暗的笑了一下,没想到一向憨厚的大哥也有这么活泼的一面。
沈氏很捧场的接话道,“哦?都会写了啊,来给娘看一看。”
齐有粮早有准备一般,准备好自己的沙盘,开始写字。
“王李周吳”这四个字是最简单的,齐有粮写起来很快,“趙孫”两个字稍稍复杂,齐有粮想了一会儿,也成功的写了出来。
不过轮到“鄭錢”两个字时,齐有粮就卡壳了,脑子怎么想也不会写。他把目光转向自己的弟弟,可怜巴巴的瞅着齐詹。
齐詹是很什么人啊,很快就上前解了齐有粮的尴尬,他拿过齐有粮手里的木棍,刷刷几下,提笔而就。
“真是的,我之前明明都记住了,可是一到家就忘了。”齐有粮看着沈氏苦着一张脸说道。
沈氏安慰他说道,“有粮,没事,你不是还记住了其余的6个字嘛。”
齐詹是知道人的记忆曲线的,人有段时间记忆,但是在48小时内会遗忘绝大多数的信息,所以对于新知识点,总是要反复的记忆才可以不被遗忘。
他对着齐有粮建议道,“大哥,你记不住的话,可以刻在木板上,忘了就看一遍,这样你早晚有一天会牢记于心的。”
齐有粮闻言,高兴的叫了出来,“石头,你这法子好,我现在就把这几个字刻出来。”
他像得到了灵丹妙药一般,立刻跑去找合适雕刻的木板了。
这行动力,看的齐詹目瞪口呆。
之后的一段日子里,岑准就一直教学生们学习《百家姓》,每天还是一句,先背后写。
不过随着学生们认字的增多,岑准也会隔个几天来一个测试,以考察每个人的学习进度。
而这一考察,就让岑准发现了一个表现异常突出的人——齐詹。
他发现这个小名叫做石头的小男孩,记性特别好,每天教他的知识都牢牢的掌握了,即使是隔10天之后再考察,他也丝毫不会出错。
这个学生的天赋在岑准看来,可是比他当年还出色的。要是继续攻读下去,成就肯定会超过现在的他。
岑准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最终下了一个决定。
“什么?夫子,你要单独教我?”齐詹初听闻岑准的话,心里顿时大吃一惊,他完全没有想到岑准会给他开小灶。
不过这对于他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儿,毕竟他过目不忘加上早有基础,所以岑准教的东西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要不是没有书籍在手里,他早就想自学了。
“是的,这件事儿我已经考虑了很久了。”
岑准没把齐詹当成一个小孩子糊弄,而是真心实意的说道,“石头,经过这段日子的观察,我发现你的天赋是我见过的孩子中最好的一个。我觉得不能浪费你的天赋,让你和一群学的慢的孩子一起。长此以往,你会产生骄傲自满的情绪,对于科举一途,恐无裨益。”
齐詹明白不太明白岑准最后一句话里的意思,他一头雾水的看着岑准,问了出来。
“我怕你误以为学习容易,科举很简单。”岑准语重心长的说道,“其实你这算是刚开蒙,还没有正式步入科举一途呢!”
齐詹闻言,并没有任何的反应。反而让他好奇的是,目前这个他认知中从未有过的朝代,科举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而以前他没有途径得知这具体的信息,现如今岑准在他面前,这不正是一个好时机吗?
“夫子,那么科举到底要考什么呢?”齐詹问道。
“帖经,墨义,策问,诗赋。”
岑准开始详细的解释道,“帖经,考察背诵能力,四书五经给你一句,接下面的。这个很简单,一般人用功就能过。墨义呢,则是考察你对经书的理解,这个买本大儒的注解,找个老师教一教也没问题。”
“诗赋则靠天分了,得从做对子开始,平仄押韵不能错,做出的诗句或生动或美。作诗做的好不容易,但是做的一般也不难。最难的就是策问了,无数的学子们都败在了这一关。”
“在四书五经中抽取一句话,你得破题,说出自己的观点,论证。很多时候考生的见识有限,根本没有好的观点也无法论证。这点对于家学渊源、在官场上有人脉的学子,反而更有优势。”
岑准叹了一口气说道,“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举人要去个人当幕僚的原因了,它是一种快速接触官场上信息的方法。对于朝廷发生的大小事情,都有官府邸报可以获知。”
齐詹心里却不以为意,因为他可是受到后世网络信息大爆炸熏陶过的人,见识不是古代信息闭塞之人可比的。对于策问他可真是一点儿都不怕,相反的是,作诗对于他来说感觉会更难一些。毕竟在现代社会,人人都说大白话,哪里有几个能作诗的呢?
于是岑准对齐詹单独授学这件事儿,就这么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