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杀害相公,还勾引小叔?(1 / 2)
冰冷的水洒在脸上,唐青雁是被泼醒的。
她迷茫的睁开双眸,红色的“囍”字格外刺眼,这应该就是顾家为她和顾鸿煊准备的新房。
只不过她是以被囚禁的姿态,捆在椅子上。
而此刻,屋内有无数双的冷眼,和数不尽的谩骂。
“你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吗!哪有你这么狠心的女人,新婚之夜,竟然杀了自己的相公,还畏罪潜逃!”
眼前的女人雍容矜贵,一身华贵云裳,是顾家嫡母兰蓁芮,四十未到的年纪保养的极好,只不过因为痛失爱子,整个人显得苍老了几分。
本想让煊儿娶个温柔贤惠的女子,没想到竟然是蛇蝎心肠,你嫌他体弱残疾,你就杀了他,好成全你龌龊的心思,让你去喜欢修儿是吗!
唐家好歹是礼部的官员,居然生出了你这种荡妇!身为长嫂,竟然杀夫,勾引小叔,一点脸都不要!
杀害相公,还勾引小叔?
听他们的意思,原主喜欢顾修?她怎么看不出来?
“像这种恶毒的女人,就应该浸猪笼!她活着一刻,我都感到恶心!”顾珂是顾家的庶女,同着兰蓁芮一起骂。
“呸!下贱之女,应该把扒光衣服游街!”
骂声越来越难听,甚至要将她拖出去浸猪笼。
唐青雁看着这群人,一个个穿着不凡、道貌岸然,顾家是权贵世家,今日来到的宾客也都身份不俗。
但他们竟能够冷眼,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推向最残忍的死法。
扒光衣服游街、浸猪笼……
不仅是要她死,还是让她下地狱。
“呵呵。”她有自己的修养,尽量让自己不去爆发,只是那笑声冷的让人心颤,“我看各位都是达官贵人,难道不知道,在东岚国,动用私刑是重罪?”
朝廷明令禁止私刑,即便是奴籍的生死,也要上报当地府衙,更何况她也是堂堂礼部郎中的嫡女。如若真按律法处置,动用私刑,够顾家的人头痛一阵了。
“哼!死到临头还牙尖嘴利!”顾珂恶狠狠的指着她,“有本事你去状告啊,你杀了大哥哥,我们顾家会怕你不成!”
“你说我杀人,可有证据?”唐青雁虽被捆着,但的眼神中没有丝毫畏惧,她不像是被审问的犯人,反倒更有上位者的姿态。
“新婚之夜,你杀人逃跑,所有人都看见了,还要什么证据!”顾珂不依不饶。
“谁亲眼看到呢?你吗?你能和我去公堂对峙吗!”
听到上公堂三个字,顾珂到底是个未出阁的女儿家,心生退意,“我没亲眼看见,但除了你还有谁!”
唐青雁却是笑了,“听说顾家出了个人人仰颂的京兆尹,没想到家里的人,律法意识如此薄弱呢。”
“就是你杀的,你休想狡辩!”顾珂气急败坏。
“你这是诬告,会坐牢的!”唐青雁不甘示弱,众目睽睽之下,气势不输任何人。
“我没有,就是你,就是你。”顾珂气的不知道说什么,上前就要给她一个耳光。
“够了!”顾臣礼阴沉着脸,怒拍桌子。
他作为顾家的家主,眼看着一场喜事变成丧事再变成闹剧,怎能不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