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第二十七章(1 / 2)
从小没人管,温司生活里的一切大小事情都是自己拿主意,等他成功了,事业比他爸做的还要大,他爸才想起来还有他这么一个儿子,不再只给他钱,想回头来关心他,却已经来不及了。
喜欢男人,喜欢鬼混,风流成性的金融大鳄温司,他的大名,如雷贯耳。
他爸痛心疾首地劝说,温司不以为意地敷衍了事,转过头来变本加厉。
后来他爸便不再试图管他,当没有他这么一个儿子,一切又回到了原位。
想起这些,温司冷笑一声,亲爸都放弃了他,温家还能管得了他?
他把烟头捻灭,站到路边拦了辆车:“师傅,去兰庭园。”
半个小时后出租车停在温家门口,温父带着草帽,依旧泡在院子里忙活着浇水拔草。
温司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坐在门墩上又抽了根烟。
如果比惨,是温司这种出身比较惨,还是原主比较惨?
温司体验过一种,现在正在体验经验另一种,他觉得还是原主更惨。
虽然从小没有感受过亲情,温司最起码有钱,有钱就有选择,而原主除了一个带不来温暖的家,什么都没有。
父母偏爱哥哥,哥哥对原主的感情时有时无,只当他是陪衬,没人爱没人疼,时刻遭受着校园暴力,前途渺茫。
仔细一想,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遭遇。
温司无法刚来就彻底远离这一切,最起码他要把书读完,确保自己离开了原主的一切也能活得更好,更自在。
并不是谁都运气爆棚,随随便便就能成功,他没有资金,没有名气,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虽然原主有一个十分糟糕的境遇,但他能利用的资源却很丰富。
其中,傅恒峙就是一个很好的资源,利用好了,可以通过他结识各种大人物,建立强大的人脉关系。
做到这一步便已经成功了一半。
温司喜欢挑战,却不刻意接受挑战,阳关大道不走偏走羊肠小道,那叫体验生活,一般都是有条件或者没吃过苦,以后也不会吃苦的人才会选择的路。
体验生活需要条件,温司现在没有,所以如果有机会,他会来者不拒,饿肚子时送到嘴边的肥肉哪有不吃的道理。
来这里已经一个多月了,原主糟糕的生活他体验够了,是该对以后的生活做一个计划了。
他吐出最后一口烟,扔掉烟头,走进温家。
日头晒,温父扶着腰站直后擦了把汗,脱下帽子扇着风,扇到第五下看到了温司。
“回来啦?”他问了一句,微喘着气跟着温司进了屋。
温司刚一进去,土狗甩着尾巴扑了上来:“汪汪汪……”
这时温母刚好从厨房出来,手擦在围裙上瞅了眼温司,指着土狗跟坐在沙发里的人说:“这狗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谁都安安静静的,一见到小司就叫得厉害。”
温司低头,用脚踢了踢土狗,就听沙发里的人开口。
“哟,你小儿子是不是占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啦,狗是很有灵性哒,总对一个人叫可不是什么好事。”
坐在沙发上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浓妆抹艳的胖女人,说话的时候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把温司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温母“啊”了一声,看向温司,“不会吧,这狗叫还有这么多说法吗?”
胖女人“啧”了一声,“那当然啦,肯定有原因哒,这狗好好的,总不会无缘无故只对着一个人叫吧。”
温司嗤笑一声,一路逗弄着土狗坐到沙发上才发现胖女人身边还坐了一个长相清秀的年轻女人。
年轻女人时不时瞅一眼对面的温书,温司在她看过来的时候打了声招呼,坐到温书身边,弯腰给了土狗一个脑瓜崩,这下叫得更厉害了,整个屋子都是狗叫声。
胖女人“哎呀呀”地叫了一声,眼睛像探照灯似的打量着温司,“这是你的小儿子啊?”
温母呵斥着土狗,把它赶出了屋才走过来悄悄瞪了温司一眼,笑着面向胖女人:“对,他是我小儿子,还在读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