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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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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让自己的变化引起注意,信歌就这样宅在家里近一个月的时间,时不时的程婶就来看看她,生怕她要干什么傻事。

别人的好意,信歌自然是接受,安慰说是想在家里休息一段时间,而且家里也有食材不用担心,这才打消了程婶亲自过来照顾的打算。

此时的信歌穿着白色短袖牛仔短裤悠闲的躺在躺椅里,就在院子的大树下,紧闭的院子的大门和三米出头的围墙形成了一个安全的防护圈。

现在是早上五点,天色只有蒙蒙亮,昏暗的天空甚至还看得见月亮,高高的围墙挡住了别人看进来的目光,也让信歌的视野只有广袤的天空。

窝在躺椅里,信歌手里握着一个掌心大小的白玉杯,杯子里面是浅浅的一层猩红的液体,似乎还能看见那杯口上方有飘散的热气。

杯子里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兽血,专门给信歌补充“营养”的食物。

信歌很感谢伴随着传承的,还有一个基于她灵魂的空间,那空间很大,只是九成充满了各种异兽的尸体,那些尸体还维持着死亡的那一刻,连血液都是温热的。幸好有这个空间,不然她可能连身体改造都不可能完成,那异兽精血里蕴含着巨大的能量,一小杯就相当于好几十个普通人的精血。更何况,她心里也不能接受人类的血。

里面有一排储物架,上面放着一个个巴掌大小的白玉瓶子,瓶子里都是等级各不相同的异兽精血。信歌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以她现在的实力,放在巨大的架子最下一层的瓶子里,才是她可以吃的东西,三天吃一次饭一次还只能喝一小杯。

原本信歌还想着自己忍一忍或许可以喝下去,结果,或许是因为她现在的舌头感知不一样了,那异兽血在她口中醇香美味,不同种类还有不一样的味道,还挺好喝?

信歌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鲜红的液体,感受着在舌尖绽放的美味,浓郁的能量顺着液体流动到全身,充盈着身体的各个部分。信歌看了眼握着杯子的左手,纤细莹润,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原本脆弱布满纹路的指甲盖现在已经光润粉嫩,看着更显脆弱,却能轻易划开钢铁。

既然选择了这条路,信歌就不会让自己弱小,而血腥味儿,说实话她觉得挺能接受的。

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她这样的存在算什么?邪魔歪道?无所谓了,她只想好好的悠闲的活着,而强者才有更多选择。

信歌将杯子里的血一口饮尽,看着白玉杯子恢复纯洁无瑕丝毫没有沾染血色,又珍惜的放入空间。她之前看小说里说玉可以封存灵气之类的,在修真界用来装很多丹药之类的,没想到是真的。她的那白玉杯子里装的东西大大咧咧放上一周都不会变化,包括温度,咳,这是她试验过的。

信歌闭上眼睛,沉浸在修炼之中,感受着异兽精血的能量在身体里流转。

在太阳升起的那一刻,似乎从那耀眼的光芒中分流出一缕紫灰色的烟雾向信歌飘来,又钻入她的口鼻消失,随之而来的是一条血色的纹路藤蔓从她领口向上蔓延,从修长光洁的脖颈直至下巴。

天,亮得很快。

太阳的完全升起的那一刻,信歌睁开了眼睛,黝黑的眸子闪过一抹血色,眉眼深邃,皮肤白皙,黑发红唇,几个颜色的对比形成强烈的反差,漂亮得有几分邪气。

信歌起身回屋,及腰长发随着她的动作乖顺的垂下,漆黑如墨的发丝在阳光下更是显眼。

今天信歌是准备去镇上重新办个身份证,要出门的她可不能穿成这样,要是一个不小心她身上的血纹又到处跑,被人看见就麻烦了。那血纹是她等级的标志,实力越强会越多,只要情绪一激动就会显现。

信歌倒是不觉得烦,毕竟那血纹代表她实力,实力越强血纹会越多。旱魃修炼手册里写的很清楚,嗯,那是她给那些传承带来的记忆起的名字。

穿着牛仔长裤和米色长风衣的信歌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连脖颈都被衬衫的领子遮了一部分,而风衣的帽兜盖在头上只露出了高挺的鼻梁和光洁的下巴。

庭院外,有脚步声越来越近,信歌几步来到庭院的大门前,然后打开了门。

外面站着一个中年妇女,抬起手正准备要敲门,见信歌出来,顿时笑脸灿烂,“小歌啊,刚好你出来了,我们该出发了,早点动身才凉快,这大热天的,你咋穿这么多啊。”现在正是快到夏天了,早晚温差是有些大,信歌这身衣服倒也没毛病。

“程婶儿,您来得真快,我这不是耐热嘛。”信歌给了外面的女人一个大大的笑容,“我也不用拿东西,马上就可以走。”事实上,信歌的空间里全是那些异兽的血肉,也没剩余多少空间也还是有几十立方的,而信歌的所有的东西也都在她的空间里。

也就是身份证和户口本,还有一些新买的衣服之类的。屋里的更多的东西,信歌并没有动。

“行。”程婶儿也点点头,没多说什么,站在一边看着信歌关好门,“小歌,你什么时候去上学啊?”都是乡里乡亲的,周围的人也都知道信歌考得不错,考到帝都去了,而他们M市到帝都,也就五个小时的火车就到。

“应该是等我身份证下来就走。”信歌笑着说道,不光是她的身份证已经用了四年快到期,就她现在的样子和身份证上的信歌差别实在有些大。

“也好。”程婶儿点点头,带着信歌走到路旁,程叔已经坐在驾驶位等着了,“老程,等会你陪小歌一起去派出/所吧,小歌也没怎么出门,应该也不知道在哪。”

信歌站在程婶儿边上是准备拒绝的,不过她也的确是不知道位置。

“行了,我知道,直接把小歌送过去。”程叔笑着回答,然后看向了信歌,“上车啊小歌,还愣着干什么。”

村里有水泥的地面,只是时间太久,即使没有太多的车的来去也将地面压得坑坑洼洼,而程叔的这辆车是小型的货车,他专门用来运菜蔬的。

而这也是他们需要出发的早点儿的原因之一,程叔需要给市场供菜。

“那里就是派出/所了。”程叔向前方的指了指,信歌也看到了那边上的派出/所的竖牌。

“叔,等会我就自己回去了,您不用等我。我还想到处逛逛。”信歌看到程叔还想说什么,又补充道。她也没什么事儿,只是这还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次出门,嗯,还得去学校拿通知书。

信歌还是想看看这个世界,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看着货车远去,信歌伸手理了理自己的领口,将帽兜往下拉了拉,向派出所走去。

两旁的街店外的装束铺着一层灰扑扑的尘土,看起来有些陈旧,地上也有些灰尘,还有扫帚扫过的痕迹。只有水泥公路中间的被车压成的车轮印看着干净些。虽然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镇上,来往的车也是不少的。信歌的目光在一个店面里面的挂钟划过,现在是早上六点多。这时候,出了菜市场和小店很多地方都还没开始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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