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七刀(2 / 2)
就算碌碌无为,但每一天都过得快乐而充实,这又有什么不好呢?
“嗯。”笑意攀上了少年的脸颊。
晚上家宴,于家本就是泥腿子出身,在饭桌上只讲究基本的礼仪,因而也并无食不言的规则。
这是阳南第一次见到于夫人,于夫人看起来温婉可人,身子上带着中药味。可她一开口,中气十足:
“好哇?十天半个月回来一趟。现在连思齐也要拐走了是吗。你们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娘!嗯?”
她眯起眼睛,眼神极具威慑力。
被推到第一线的大哥晓之以理:“三弟年纪不小了,出去外面看看长长见识也是好的。”他在桌子下伸出右手掐了一把二哥。
冷面二哥表情狰狞地甩锅说:“是这兔崽子一定要去的。”
于思齐眼睛圆睁,不可置信,在被掐了一把迅速应下:“是,是我一定要去的。”
他声泪俱下。
“呵。”于夫人气场爆表地扫过全场每一个人,着重盯了几秒在假装饭很好看的于沛:“吃饭!”
晚饭过后,谢家小少爷让人给他递了个帖子。
“我倒是醒了个好时机,明日的游园会听起来不赖。”于思齐笑着说:“之前老爹对外宣传我病了,现在去赴约正好可以说明我病好了。”
至于跟于夫人说的,去京城则是对她一人的托辞。对外这么说,极容易穿帮,于老爷子干脆真假参半,谢绝探病。
“游园会?干什么的?”阳南沉浸在于夫人的气势,冷不丁听到这个词,也非常好奇。
于思齐伸了个懒腰:“欣赏一下风景,投投壶,射射箭吧?偶尔会有吟诗作对,左右不过那几套。”
“去一起凑个热闹呗。”于思齐眨着眼睛看向她。
“好好好!”
“说起来你的眼睛在哪?”于思齐为难起来也很是好看:“我平时应该看你哪儿啊?”
“我也不太清楚……”
第二日,大哥二哥早起,离了家。
于思齐起来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了。他今日穿了一件淡青色的长袍,脸上还带着一点病态,整个人看起来清清冷冷。
可当他拉开弓的时候,浑身气势徒然一变,便再也没有人会在意他身体是否有恙了。
箭矢如流星一般迅速,正中红心。离箭靶子恰好是一百步。
谢家少爷看见在箭靶子旁边的人比了一个手势,赞道:“百步穿杨,真是好本事。”
他笑骂于思齐的病太像假的。
于思齐摸了摸鼻子,笑而不语。
×
“小小姐。”马上他难得用上这个调侃的称呼:“您是要让我把这些比试都参个遍不成,小的可没这个气力。”
刘姥姥阳南对这些古代游乐项目心中好奇得很,拉着于思齐在游园会又是投壶,又是射箭,于思齐本身武艺还强,几次下来成绩名列前茅。
“哎哟,你别说了。快开始了。”
本来以为游园会过去了就总算可以歇下了,结果隔几日的十五也有人给他下了打猎的帖子,甚至有几个年轻气盛的少年郎在游园会比输了,得知他接了帖子,也邀着比谁的猎物多。
于思齐摸摸鼻子,便真的没再说话。环顾四周,周围都是年纪不大的男儿,正是好胜心最强的年纪。要在里面博一个好成绩,确实不容易。
“思齐,你等下想打些什么?”顾家少爷凑了过来。
兔子,挺好吃的。
“我被人过了病气,刚好没好久,跟你比起来,这太像一个托辞,你可不要把我比得太惨啊。”
“我看顾兄今日定能满载而归,指不定还是我技不如人哩。”
于思齐没撒谎,他确实不打算在这次打猎中出风头。
此次打猎,是在临安城的郊外的大猎场,临安城挨着京城,听说有大人物要来。大哥二哥这几日抽空回了一趟家,让他行事小心些,便没再叮嘱。
这次来的人,确实太多了。
家世尊贵的,怕是已经知道了真正目的。而他家,于沛是个退伍的小将军,长兄二兄名声在外,却还没有真正出仕。这风头出得起,也要拿得起才好。
在人声鼎沸的时候,于思齐一门心思想吃兔肉。
乐声一起,骏马如飞,尘土飞扬,许许多多的少年郎嬉笑着潜入了森林,四处分散。
于思齐骑着他枣红色的大马,轻轻松松地跑在了前头。
“我们烤个兔子吃?”于思齐一门心思琢磨吃的,马上的包袱里装的大多数是调料和处理的小刀,甚至还有一个小锅,看起来鼓鼓囊囊。
他眨眨眼睛,一脸正直地问。
“我又吃不了!”阳南悲愤万千。
“就当你同意了!我的手艺可还不赖。”于思齐笑得见牙不见眼。
阳南愤怒谴责了这个吃兔兔的无情人类,在下一秒就迅速投入了为人类抓捕兔子的伟大事业:“诶!那只灰的!肥美!”
“得令!”
在闻到锅中一阵阵地传出香味的时候,阳南明白了于思齐说手艺还不错,是在谦虚。这哪里是还不错啊!简直就是大厨!
兔肉的香味还吸引到了别的人。
一个穿着白衣的少年骑着一只毛皮光滑的大马前来,赞道:“兄台好手艺!”
白衣远看的时候只觉得普普通通,可凑近一看,连下摆的弧度都像精心设计好的。白衣少年身后跟着一个身穿斗篷的人,整个人笼在斗篷里,看不清面貌,连男女都辩不出。
当今既有飘飘渺渺活在传说中的修道者,也有江湖人士,再加上胡人大举迁徙,各种观念的大碰撞。使得许多人一瞧于思齐摆弄伙食,第一反应不是嗤笑,而是佩服。并且来打猎的,里面不仅有男儿郎,也有女郎。
于思齐笑笑,邀请一同进食。少年摆摆手,仿佛只是为了夸赞他一句,才过来的。
阳南在一旁静静地闻着味。馋得一大把刀都要流口水了。
他翻身下马,好奇道:“怎么?你不博个好成绩?”意有所指。
于思齐掀开盖子,用削干净的树枝捅了捅煮得软烂的兔肉,他奇道:“我为何要博个好成绩?还望兄台明示。”
在这个半拼爹的公子哥的世界里,于思齐虽然相貌姣好,武艺超群,因而有许多人与他交友。但确实是个边缘人物,虽然知道里面有文章,却不清楚具体是何事。
见这个少年有想结交的意思,于思齐干脆就落落大方地明着问。
白衣少年笑笑:“你不知啊。”他用余光扫了一眼依旧在马上坐着的斗篷人,继续说:“都是些风言风语。”
“你不必太当真,听说七皇子有慧根,此次是为了找个同龄人,一同去。”他用了很暧昧的说法。
于思齐点点头表示明白。
时人尚武,也崇拜修仙者。但修仙不是谁都能修的,不管你是不是达官贵人,都要讲究一个缘分和所谓的“慧根”。所以才会有那个顾姓侠士杀亲证道的行为发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踏入仙门的。
七皇子今年十五岁,年纪不算太大,却有些尴尬。真踏进里修仙这个门,至少需要十年八载才可能有点小成绩,甚至可能一去不复返。他这个举动就说明:他是想退出权利斗争的漩涡。
知道是这个消息,于思齐没了兴致,琢磨着下一个对哪个小动物伸出魔爪。
白衣少年见于思齐不为所动,心中讶异。但也没在此地多留,翻身上马,对他打了个招呼,便落落大方地离开了。
骑马行驰至闻不到香味的地方,白衣少年才问道:“那位兄台,先生以为如何?”
一直坠在身后的斗篷人道:“武艺不错,慧根看起来是有的,一般。”
白衣少年颔了颔首。
整个下午于思齐吃到腹中圆滚,撑的不行。连那匹枣红大马都狠狠地喷一口气,以此来谴责越来越重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