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 11 章(1 / 2)
在得到亚伯特没受到伤害的阐述,和他的亲自确认后。
特伦斯这才确信是一场误会。
特伦斯的古怪举动令亚伯特感到莫名其妙。
但同时也让亚伯特确认了件事:对方似乎是在忌惮李洛斯?那么,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亚伯特边穿上之前由于检查而脱掉的衣物,边对特伦斯道:“警官,您保护民众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要我当人面脱掉衣服裤子什么的……我也是要脸的人啊。”
特伦斯立刻鞠躬表示歉意:“抱歉先生,这一切都是为了您的安全着想,而保护民众是作为一名警察的职责。”
“警官先生。”亚伯特把衣服穿戴好,重新坐回沙发上。他看向特伦斯,“对于你的尽责我很感激。但你平白无故怀疑李洛斯,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我是受到李洛斯的帮助,才住在这里。你这种做法,是在暗指李洛斯是不值得信任的坏人吗?”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特伦斯摆手,赶紧解释。
他可不想平白无故被人扣一顶帽子。
亚伯特严肃道:“警官先生,我想你解释的对象不该是我,而是站在你身后的李洛斯先生才对。”
特伦斯转过身,对李洛斯鞠躬:“非常抱歉,李洛斯先生。”说完,他直起腰背,缓慢地抬起左臂,用食指和拇指揉按着太阳穴,向李洛斯解释起来:“因为我对恶魔之子的事有些神经过敏,这才做出如此失态的举动,实在是非常抱歉。”
“恶魔之子?那是什么东西?”
亚伯特好奇询问。
“天生拥有红发的人,便会被称作是恶魔之子。他们是灾厄与不幸的象征。”李洛斯帮特伦斯回答了这个问题。
亚伯特:“……”
不是,咱们能讲点科学么?
“我曾经接触过不少有关恶魔之子的事件,也亲身经历过数件案子。那些惨死的受害者全是拥有魔鬼发色的人,他们有的被撕扯掉头皮、有的被钝器敲打断骨骼、有的被斧子拦腰砍成两半……
至少在我所知道的案件中,也存在于恶魔之子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案例。据说那位“恶魔之子”生活落魄潦倒,后来被一家好心人收养,这才有了短暂的避风港。
但事实上,那家人并没有安什么好心。
他们不怕、也不忌讳恶魔之子。
可他们最终的目的是:成为恶魔之子本身。
他们将恶魔之子囚禁,每天吸食恶魔之子的血肉。想要借此把‘肮脏’的人类血液替换掉,成为真正的恶魔。
最后,等我们寻找到那位恶魔之子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他身上的肉被割得仅剩下一具骨架,透过胸膛的肋骨,还能看到缓慢跳动的心脏……”
话音落下,特伦斯刻意地看了眼亚伯特。
他之所以担心亚伯特不是没原因。
换做任何一名警察在看过李洛斯解剖羊的场景后,肯定也会对其心生警惕。这也是他作为一名警察的条件反射。
假设,李洛斯对亚伯特抱有恶意。
他不会天真的认为亚伯特能逃过对方的魔爪。
就在他认为亚伯特在了解这些真实事件后,会对李洛斯心生警戒,甚至会被吓得脸色苍白时。
他却发现亚伯特脸上没有任何变化,甚至还对这件事挺感兴趣,仿佛这一切与他无关。
但事实上,确实和亚伯特关系不大。
亚伯特清楚李洛斯的身份,所以没必要担心李洛斯会吃他。何况,他们现在还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准备去大赚一笔,哪有时间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