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贞(1 / 2)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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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妻》
【文案】
童年时一次无心玩闹,她把他害成了瘸子,终日轮椅为伴,痛不欲生。
所以,他一直恨她,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
袁蔻珠就这样带着愧疚赎罪的心,嫁给了表哥李延玉为妻。
为了这份罪孽深重,她不得不从身上拔掉一根根刺,将从前的明艳张扬,变得沉默寡言;将从前的恣意潇洒,变成对夫君的低三下四讨好。
——凡是,只要他高兴就好。
终于有一天,男人从轮椅上站起来了,他的腿也痊愈了,而她的罪孽,也该赎完了。
袁蔻珠拿着一纸休书主动走向男人面前——
“表哥,现在,我们也算互不相欠了,你有你喜欢的人,而我也——”
她摸摸肚子三个月的孩子,说,会改嫁他人。
男人闷不做声,手中的拳头却握得咯咯作响——
他双眸血红。
后来,李延玉才知道,原来,比起失去妻子蔻珠,自己这双腿真的不算什么。
(地狱级追妻火葬场)正文
第一章
定熙四年的二月二十五,正值春分。
这天,对于一般的人来说,是个平常不能再平常的日子,然而,对江沅,却是人生中永远难忘一天。
江沅是兵部侍郎江景铄的嫡长女,由于四岁那年,一场高热,意外烧哑了嗓子,从此,她的生活像是被翻面,从甜蜜幸福美好的一面,被翻去了今后沉默晦涩的一页。并且,永永远远地,这一页再固定翻不过去了。
四岁前的江沅,是整个江府的宝贝、明珠,由父母亲疼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可是,自从四岁以后,随着她的哑疾被大夫宣告终身不治,以及,妹妹江泓的出生……四岁后的江沅,活成了一条真正咸鱼,今后所有有关她的幸福前途,基本没有指望。
父母亲偏心妹妹,将家族所有希望都寄在身体健全的妹妹江泓身上、这都还在其次;他们的不再重视江沅、冷落她,也统统是其次。种种这十几年来的艰辛成长、一路迷茫、心酸、彷徨……江沅大多是不愿提及的。就如,叫花子的烂腿,血淋淋伸出来公诸人世,到底是博人怜悯呢,还是惹人厌恶?
刻意扩大自己的不幸,因为这对江沅来说,是比不幸本身还要羞辱难堪的一件事。在江府生活了很多年,遭到很多不该属于她的冷落不公,江沅宁愿把自己像嘴巴一样,封闭起来,隐藏着,不让任何人去发现,她的心里,早已埋了无数根伤痛像藤蔓花上的刺。
而要说江沅的真正不幸,是她在刚满十八岁的那天。
她被一个男人给糟蹋了、睡了。
那个男人,叫傅楚。
那是很不幸地、发生在她与未婚夫陆钟毓马上就要成亲前头一个月。
关于睡她的那男人傅楚,种种传说名声来头,江沅常年身处闺中,自然不太清楚。
隐约中,只听得父亲江景铄好几次愤愤捶桌提及这个男人——
“这狗杂碎!一个戏子姘头出生,暗门巷口里爬出来的,也不知被好多人玩过,今天,他居然也能踩我的头上!当了堂堂首相!真是老天的荒唐糊涂!”
父亲的厌恨,夹杂着对这姓傅男人的、可怜的、卑怯的不甘与战栗。还有什么,是比明明轻蔑藐视痛恨着一个人,却偏不得不弯下膝盖、在那人面前卑微地恭敬巴结讨好痛苦。江家世代自诩书香、诗礼名门,自然,像父亲江景铄这样的儒生小吏,也不知官场辛苦摸爬打滚了多少年,可到头来,却输在一个唱戏出生的小杂碎身上。
傅楚,堂堂京介第一美男子,最后,窃势拥权,之所以能当上佩金带紫一品首相,又当得那么顺利,其中,靠的到底什么妙数,自当细品。
婊/子无情,戏子……
天道不公,戏子……
戏子原来也可以出将为相。
哑巴最大的悲哀,就是明明有口、却不能辩,至少,无法用言语很快去证论自己的清白。
江沅,其实并没和那个男人真正发生男女肌肤之亲。
所以,那个叫傅楚的男人,自然也算不得上真正“睡了”、“糟蹋”她。
***
“公子,江府上的大姑娘要见您!说有话要来跟您来解释,您要不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