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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惊人蜕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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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出理化县,宁博容舒出口气,压在心上的石头好似一下子搬开了,周身都舒泰不少。

她不大喜欢这个与柳家比邻而居的地方,她还是喜欢自家书院里的竹楼,或许并没有多华丽贵气,却着实舒服自在,不似这里,好像什么事儿都透着几分复杂。

还是书院中那朗朗的读书声比较治愈。

又是一天一夜,很快就回到了万里书院,宁博容饱饱地睡上了一觉,醒过来简直神清气爽。

陪着崔氏说了会儿话,朝食只用了香菇鸡丝粥配些酸笋、腐乳,美美吃上一顿,哪怕一天都是课,她都觉得很幸福。

陆质得了新方法,正是一头的劲,立刻找了其他几个夫子商量,回头就在教学中用了起来,而这次宁博容并未瞒着宁盛,一回来就与宁盛说了。

宁盛的眼睛发亮,“理论上是很行得通的。”

“可不仅仅是理论上,是一定行得通。”宁博容骄傲道,“那些贫寒学子入学已然七八月,不如阿爹亲自出些题,考他们一考。”

宁盛失笑道:“知道你个鬼灵精想法多,不止这,前头也与寒川说了不少出了不少主意,但这些孩子进学尚且不满一年,这能考出什么结果来。”

“可别小看了他们,”宁博容认真道,“阿爹,你可有看到他们写的字?”

“写的字?”

这些贫寒学子已经是十几岁的孩子,对于力道的掌握与普通的小学生是不一样的,先在黑板上学习认字,然后蘸了水在黑板上练毛笔字,一支笔可以写上很久不说,更不需要浪费于他们而言太过昂贵的纸,所以他们日日几乎是废寝忘食地练,一有闲暇时间就练。

要说恒心、毅力和吃苦的能力,万里书院的其他学子拍马也及不上这些贫寒学子。

宁盛让万里书院的学子腕上悬沙袋练字,每日这般练上两刻,虽大部分学子还是勤奋的,但总有那么几人要偷工减料,这些贫寒子们却是真真正正到了刻苦的地步,每日花在练字上的时间,那是一个时辰都不止,甚至有几个孩子要练上两个时辰。

宁博容就在某一个下雪的冬日站在屋顶上看到过书院中他们的住处外面呆着好几个身影。

夜晚借着雪地的光亮,带上小黑板与毛笔,蘸了雪就可以写字,直练到夜深了才回去睡觉。

于是,宁博容看着宁盛笑道,“阿爹,不如明日里,我们一块儿去看看这些学子们写的字吧。”

宁盛并未反对。

第二天,对于这些贫寒学子们有一件极惊喜的事,他们第一次拿到了雪白的纸张,这种纸并不算太好,对于万里书院的其他学子们而言,不过是平日里练字用的纸罢了。

可对于他们而言,却显得格外珍贵。

陆质微笑道,“今日的‘书’课,便是要你们用这纸来练字,需知写在纸上与黑板上并不全然相同,纸会晕染,你们不可落笔太重,却也不可太轻,是以这练字亦是必要,待得再过几日,便需你们亲自将前日里所学慢慢抄写下来……”

胡中和激动地手都有些颤抖,他闻着纸张的香味,渐渐地平静下来,又抬起头以感激的目光看向讲台上的陆师。

陆夫子虽年轻,但他们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地尊他为师,不为其他,如果没有他,没有万里书院,没有宁山长,没有那心善的宁家娘子和小娘子,他们便无法坐在这里,无法读书习字,他或许得像父兄一样佝偻着劳作一辈子。

是以,落笔之时,那墨迹晕染开的时候,他甚至有些心慌,就怕浪费了这纸。

结果,他羞愧地看着第一个写得很丑的字迹,慢慢的,就定了下来,每次写字,他都极认真,且虔诚,若是有一个人比他更努力,胡中和都会觉得愧对现在自己所享有的一切。

这宽敞明亮的教室,那暖和的住处,每天好吃的食物,还有这些夫子的倾囊相授。

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日子,他感恩,当然要更加努力,否则,他连坐在这里都会感到羞愧。

等到写第二张,他的心境已经全然稳定下来,比起平时在黑板上练字,写在纸上是有些不同,却也相差无几,他如陆师吩咐的那样,挺直了腰背,一字字地写下来。

他写的是《孝经》,如今他们《孝经》与《论语》都已学完,胡中和将这两本书都可倒背如流,此时写起来格外顺畅。

恐怕在万里书院最好的甲字班里,也没有这般特别的气氛,没有一个人说话,没有一个人偷闲,没有一个人走神,更没有一个人抬头,他们只是完全沉浸在书之道中,几乎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在纸上习字。

宁盛便是这时走进了教室,宁博容趴在窗上带笑看。

让宁盛感到惊异的是,他走进来,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这些孩子们一个个全身心地投入面前带着墨香的纸张上,卸下手腕上的沙袋之后,写起来顺畅极了。

靠门的第一个桌子,坐着的便是相较其他人要稍稍瘦小一些的胡中和,宁盛一眼便看到了他的字。

习字不过七八月,事实上,读书认字也不过七八月,宁盛看到他写的字,却是吓了一跳。

任何事,日积月累之下,功效都是显著的,若是一开始就让他们在纸上习字,他们定会觉得浪费,而无法做到尽全力。

可并不是,宁博容让他们在黑板上写,水迹足以让他们看清自己写出的字是个什么模样。

然后,他们每个人的小黑板乃是双面刷漆的黑板,背面便是陆质用浅黄色颜料临的帖,字迹遇水不化,需用特殊方式去洗擦,他们可日日沾水犹如临帖一般写那陆质为他们写好的字,先是在其上临字,后是在反面学写,临的是唐时颜真卿的《自书告身》,楷体端庄朴厚,乃是十分适合初学者临帖的字体。

是以此时,胡中和的字已然有棱有角,端正清秀,且力透纸背,不说多有灵气,却已然比万里书院中习字三四年的学子还要出色了。

宁盛瞧向一双眼睛笑成弯月牙的宁博容,不禁摇了摇头笑了起来。

又往前走,下一个却是那个叫*的瘦小男孩儿,只是过了这大半年,他抽条儿一样长高了不少,身体也不再瘦弱,一张面容就愈加秀气起来。

他正写字,便是宁盛走到了他的身边,他也不曾发现。

他们临的都是一样的帖,但是,每个人的字都会有自己的风格,哪怕初时临帖临的是一样,回头写出来的字,却并不会相同。

例如胡中和的字便是棱角分明,每一个字都方方正正端庄极了,*的字却要瘦长一些,比胡中和的更要稍稍柔和,力道却并不差,一个个写下去秀美中不乏风骨,可见也是花了大力气去练的。

宁博容知道,一个人练毛笔字,如果一天练半个小时,练上个七八年,字就肯定不会太糟糕,这些孩子们只练了七八个月,可是,他们每天要练四五个小时,花的功夫与心血根本不可比较,他们的练字,就是真真正正全身心地投入,练到手腕都能肿起来——

哪里能一样呵。

所以宁盛现在十分震惊,宁博容却一点都不惊讶。

慢慢的,这些孩子们就好似是洗净了泥污,渐渐的透出令人惊艳的风华来。

这是他们应得的。

是他们每一天每一刻从未有过懈怠的努力——

应得的。

他们已经变得和七八个月前完全不一样,发现这一点的,却只有宁博容、陆质他们寥寥几个人,连他们自己甚至都不曾察觉。

宁博容得意地笑着,闻着风里隐隐飘来的花香,心旷神怡。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今天有点事晚了半小时……

谢谢洛可可的火箭炮和地雷,爱你哟亲,么么哒,╭(╯3╰)╮

谢谢弦歌知雅的两个地雷,爱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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