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吉米、尼尔和菲利克斯(2 / 2)
“唉……只能祈祷了。”菲利克斯有些悲伤地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猛然睁开眼睛看着尼尔,“我刚才好像听见你称呼风云大人……云小姐?难道你……”
尼尔一看菲利克斯这眼神就知道瞒不住了,干脆直接就承认了:“是,我有点喜欢她。”
菲利克斯怀疑的小眼神瞟向尼尔,“只是‘有点’而已?”
尼尔却低下了头,“我最初遇见她的时候,是在普拉帝国丰年村的一条大街上。那个时候的她,穿着一身粗布的衣裳,低着头在路上走。我觉得她的气息不对劲,就‘不小心’撞上她。”
“然后呢?”菲利克斯忍不住问。
“她被我撞得坐到了地上。”尼尔失笑,那个时候的他还真是粗鲁。
“她站起了身,睁着又大又明亮的眼睛,气鼓鼓地瞪着我。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我的心跳乱了一拍。在那之后,每当我闭上眼睛,放空自己的时候,那双又大又明亮的眼睛就会时不时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于是我就明白,那个女孩子一定会对我有不一样的意义。所以我就把团里的事情托给帕特里克,我去普拉都城看她了。”
尼尔坐了下来,讲述了帕特里克说破了他的心思,去了普拉都城之后又被吉米看穿了了的事情。
完后又说:“直到我给她送消息被帕特里克撞见,我们打了一架之后,我才明白,我喜欢上了她,不是那种我对蕾拉和恰西卡的喜欢,而是男人对女人的喜欢。”
没错!在普拉都城的那会儿,尼尔最初是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对于风写云的感情当做是父女之间的感情!
“那你当初同意把吉米给她做专属的守护骑士,是怎么想的?”听完尼尔的叙述之后,菲利克斯有了和当初的詹姆斯跟莫瑞一模一样的疑问。难道尼尔就不怕吉米和风写云走到一块儿去吗?
尼尔沉默许久,说:“我是想做她的专属骑士的,可是,吉米身上当初进阶留下的缺陷……”
尼尔这么一说,菲利克斯立刻就明白了,“你是想用骑士认主契约来抵抗那个‘缺陷’?”
“嗯。”尼尔点头,“当西布莉大人提出要给云小姐找一名专属骑士的时候,我就推荐了吉米。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云小姐是个绝对可以值得托付的人。”
“你的感觉不赖嘛。”菲利克斯打起了趣儿,“你知道当年的玫瑰骑士,为什么愿意放弃自成一方的机会,而自愿成为风云大人的专属骑士和其座下的第一勇士吗?”
“为什么?”尼尔好奇地转过了头,这可是从他们认识以来,菲利克斯第一次说起几千年前的秘史。
“原因有两个。一个就像你刚才说的,风云大人绝对是个值得托付的人。第二个嘛,就是……”菲利克斯卖起了关子。
可是尼尔不上当,继续盯着菲利克斯看。
这死孩子!满足一下他又会怎么样?菲利克斯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说:“第二就是,玫瑰骑士,爱上了风云大人啊……”
说这,他拍了拍尼尔的肩膀,“风云大人绝对是一个值得你爱的人,也是一个可以为之奉献生命的人啊……”
说完,他径直走回了神灵殿,留下了目瞪口呆的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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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在白云城的酒店安置了下来,风写云就进了酒店休息,并在门上挂上了“请勿打扰”的门牌。
其实呢,风写云是拉着晴雨一起进了天玄戒空间修炼去了。从库莎城一路走到白云城的这段路上都因为有那对儿小夫妻在,风写云只有在玲珑屋里的时候才能进去修炼,好不容易抓到一个半天加上一整个晚上的机会能修炼的机会,岂能浪费?风写云是混沌灵根的天才资质都尚且如此,何况是最垃圾的五灵根的晴雨呢?结果是晴雨连休息都是在天玄戒里休息的。
晴雨进了天玄戒先休息去了,而风写云则是来到屋外修炼,现在的风写云还是金丹五层。步入了金丹就属于高阶修炼者,自然,往上走也是越来越困难的,灵气需要压缩成将近五十倍才能够变成风写云需要的灵力。风写云甚至想,也许是因为需要大量的时间压缩灵气,所以高阶修炼者的寿命才会越来越长吧?她甩甩头,不去想这些有的没的,专心修炼。
云卷舒则是神识扫到风写云和晴雨的房间被里三层外三层的魔纹和符阵包围成了一块儿铁桶之后,才猜到风写云应该是进入天玄戒修炼去了。于是她催动了迷踪纱,闭上眼睛,手上手决变幻,身形瞬间消失在了原地。
等到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到了天玄戒内的储藏室了。
“玄女大人。”天玄出现在云卷舒的面前,对她行礼。
“师姐在哪儿?”不愧是风写云的铁姐们儿云卷舒,一上来就问风写云。
“主人在广元湖边上修炼。”天玄轻轻说道。
云卷舒随即拔脚就往广元湖边上走,出了屋门,远远地就能瞅见风写云躺在湖边上,不断地翻滚蠕动着。
云卷舒的脚步顿时一滞,师姐这又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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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为什么我的章节过不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