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情比金坚(1 / 2)
关于何旬,最终让阿绫能够肯定下来的,是因为那个“靠谱和不靠谱的边缘来回试探”的系统的判断。
【系统提示:此人是何旬。】
虽然这系统有点坑爹,但,明人不做暗事,系统不说瞎话,至少它吐出来的话,都是真的。
这点信任,阿绫还是愿意给它的。
嘛,当然也就是这么一说......
毕竟,系统这傻子若是敢骗她一次,那么它以后就算是想破脑袋,都别想取得她的信任了。她可是个小心眼儿得很的人,眼睛里容不得一点儿沙子的,记仇能记到天边儿去,她的信任也比金子还珍贵。
阿绫量系统没这个胆子。
正因为系统肯定了之后,阿绫便大着胆子,一副死活要将百里臻拉到那个摊头上去,如果他不去就立马原地离婚的架势。
......百里臻自然不会是因为怕她“原地离婚”,不过,作为一个文明人,睿王殿下就算是改头换面换了装扮,还是怕人当面撒泼的,他可应付不来这样的事情,于是,方才在那摊头前,便不情不愿地顺应了。正所谓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嘛,百里臻和阿绫对上,也是这样。
不过,系统这种事儿,她自然不能与百里臻说,可他又是个见了鬼的人精,妖得不行,编瞎话他肯定一眼看穿,于是,阿绫索性是往真话里兑点儿水,半真半假的,她说起来也不心虚,听起来跟真的也没啥差别。
姑且,也算是自我解释一番,她刚刚为什么突然“当街耍泼”了。
理由充分,动机合理,表演真实。听了解释说明之后,仿佛她之前的行为,不仅具有了计划性,不是一瞬间拍脑袋决定的,而且一瞬间高大上了,仿佛和吃不吃油墩子没有半毛钱关系了似的。
嘛,想吃油墩子的心,也是有的。
而且,还不小。
毕竟,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嘛。百里臻是仙人是喝露水吐仙气的,大早上出来这么兜一上午无所谓,她就一大俗人,吃喝拉撒一样儿也不能略过。方才她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能为自己谋口福的时候还不谋,那不是傻子嘛。
百里臻果然没揪着她的话继续问下去,也没再说什么,只是默认了她的说法。
倒是阿绫回头细品了一下方才他说的话,有些好奇了。
“殿下是如何认出何旬的呢?”总归不会是和她一样的途径吧......她是说看画像认人,毕竟她一个修编史书的倒腾这些倒无所谓,这位爷可时间金贵着呢,又要体察民情,又要寻医问药,正事儿都没时间做,哪还有时间关注这个永远无法被朝廷录用的曾经的进士。
要么是为了查当年东裕皇后的死因时,查到了何旬,要么就是这何旬身上,还有些什么别的她不知道的事情,引得百里臻曾经特别关注过。
诚如阿绫所想,百里臻确实为着十二年前东裕皇后蔺维熙的事情,细查过时任丽南郡郡守的何俊一家,只不过,他并不是因为着手查了,才知道这个人的。
很早之前,他便知道了。
“何旬殿试之时,本王在场。”百里臻回道。
他这一世醒来之时,是十二年前,何旬殿试是再前面一年。
真若细究的话,便是上一辈子的记忆了。距离那个时间点,上一世经过了十五年,这一世经过了十二年,整整二四七年,确实,已经很久很久了。
“原来如此。”阿绫听后,点了点头。
百里臻是元帝独子,殿试时在场很正常。一来,他可以从中学习一二;二来,以他当时的年纪,待他长到如今独当一面之时,当年那些进士,亦在朝中磨砺多年,一些人刚好可用。只是不知道,当初是元帝让百里臻去的,还是百里臻自己提出来要去的,亦或是二者兼有。
咦,以他当时的年纪?
他当时也才七八岁吧,现代七八岁的娃娃,刚好是开始入学,接受九年义务制教育的年纪,他却已经需要考虑若干年之后朝中官员格局的问题了。
虽然说一早儿就知道为帝者之不易与艰辛,可如今实际面对的时候,还是觉得现实实在惊得人不人多想。
话虽如此,彩虹屁还是要吹的:“殿下爱才,何旬也是有幸,如今能能劳殿下记着。”
百里臻听了这话,却是将一直看着前方的目光收了回来,不轻不重地落在了阿绫的身上。
阿绫被看得心里直发毛,这好端端的突然啥情况,难道她马屁拍到马蹄子上了?不能够啊!谁不爱听漂亮话呀!
“很假。”
百里臻看了她一会儿,凉凉地吐出这两个字。
刚才那小摊头上时,她虽然有目的地跟何旬套近乎,随口编瞎话,但不知道为什么,百里臻却觉得她的笑容也好,她的语气也罢,都是真心实意的。她与京中那些王孙不同,是实实在在地愿意与老百姓打成一片。
可现在这会儿,她倒是跟真的戴上了个面具似的,让人看不出她说话的真心,还不如方才呢。
看着她用一副公式化的口吻对他说话,他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阿绫听了他的评价,小脸立时垮了下来。好吧,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她还真是马屁拍到马蹄子上了。这也罢了,居然还当场揭穿他们俩之间的“塑料君臣情”,这让她怎么接啊。
不过,不用她回复,百里臻就自己先问了起来:“还有,你方才叫本王什么?”
“诶?”阿绫一时没反应过来,这人这问题怎么听起来跟他得了失忆症似的,这才前脚刚说完的话啊,“当然是叫您殿下啊。”
“本王是问,方才在那摊头前。”
“......夫......夫君啊。”
“你倒是叫得顺口。”
阿绫:......
百里臻很难搞。
百里臻真的很难搞。
百里臻简直是非常难搞。
方才,她明明是亲眼看着百里臻喝了一碗加了糖的甜豆花,怎么也不见这人口儿甜点儿啊。
不仅不口甜,还吹毛求疵了起来,说好的少言寡语呢。
先是说她的彩虹屁吹得假,而后又说她方才“夫君”叫得太顺口。真真是......
好像她占了他多大便宜似的,哼!
他以为她愿意占他这个破便宜啊!她根本不稀罕!
还不是因为他们俩在设定中是对儿“临时夫妻”嘛,她不叫他“夫君”,那叫什么?
老公?现代人说法,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