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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读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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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封信非常出乎杨无端的意料,居然来自唐大。

信里并没有署名,但唐大那笔秀丽中暗藏锋骨的字杨无端一眼就认了出来,她忍不住为对方的大胆抽了口冷气,紧跟着又会心一笑。

唐大顶着“私相授受”名声送来的信只有短短的三行字,说了三件事:第一,清清年纪小不懂事,私自跑来找杨无端,她已经教训过了。第二,不管清清说了什么,请杨无端不要往心里去。第三,她相信杨无端是真君子。

最后一点值得玩味,杨无端笑着摇了摇头,唐大还是怕自己将她的私情泄露出去,所以硬扣下这顶“君子”的大帽子。

她小心地将信纸沿着原先的折痕重新又叠回方胜,看着它发了会儿呆。虽然唐大明确地拒绝帮助,她还是觉得不能就这么放着不理,可最近又实在抽不出空……

先记着吧,杨无端默默地在心里记下一笔,暂时将此事抛开,伸手又拈起下一封信。

这封信被叠成长条形,包裹在一个白纸糊成的封套里,封口处用浆糊粘得结结实实,杨无端颇费了点功夫才撕开封套而没有伤到信纸。

封套上依然没有署名,杨无端摊开信纸以后目光直接扫到最末,似曾相识的字迹令她立即就挺直了脊梁。

是丁新语。

===

丁新语的字写得好。杨无端自己的字算是很不错,作为一个挑剔的书法爱好者,她对丁新语的字却只有心悦诚服。

与杨瓒和杨无端都偏好欧阳询不同,丁新语学的是王右军,他的楷书略多一点草书的不羁,明明只是白纸黑字,通篇看来却让人觉得华彩流丽,有神仙佳妙之姿。

这就是天赋,后天再怎么努力也追赶不上。杨无端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开的挂还不如老天爷给丁新语安的金手指。

她花了不少时间欣赏丁新语的字,差点没忍住把信纸当成范本跑去临摹,幸好窗外一只不知名的鸟儿鸣唱出声,将她自沉迷的境地中惊醒过来。

“啾啾啾啾……”

杨无端蓦地转头望去,她此刻所在的正是当日接待邱亮的花厅,水晶帘安静地低垂,帘外那株蔷薇却早就谢了。

窗户半掩着,只听得鸟鸣,不见影踪。

杨无端将手肘抬到桌面上,支着头听了一会儿那只鸟的轻唱,然后转回来,从头开始细读丁新语的信。

丁新语字如其人,信亦如其人,一上来连浪费时间的寒暄都没有,直接切入主题--

提问。

一个接一个犀利的问题,全是他读那本《经世致用》过程中不明白或者不赞同的地方,别看洋洋洒洒几大篇,却每句话都鞭辟近里,没有半句多余的废话。

简直像是再一次的论文答辩,杨无端苦笑了下,觉得单靠一只手已经撑不住自己越愈来愈沉的脑袋。突然想到什么,她猛抬头望向桌面上那堆信,伸手将它拔拉开来。

果然,像这样用白纸封套的信占了绝大多数,如果那些都是丁新语寄来的,如果每一封都像这封的样子……杨无端呻吟一声,让她死吧……

好死不如赖活,杨无端鼓起勇气,打算至少先将手里这封信看完,谁知看到倒数第三行,丁新语提到“凯恩斯主义”,她实在忍不住狂化了。

有没有搞错!?她不过是写滑了笔,在《经世致用》里随意评论了一句:“她认为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注)是饮鸩止渴,只能带来虚假的繁荣”,就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丁新语竟然也能挑出来!丫什么眼神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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