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亲人初见(3)(2 / 2)
简直是晴天霹雳!在草原的时候只有玛法一个人管着她,而且她总是欺负老头子,管着他的时候倒比较多,所以日子过得逍遥恣意。如今回了京城,要过快活潇洒的日子怕是得费一番心思喽。由于她不属于一个特定的小家庭,所以一大家子的长辈都变成了监护人。要同时搞定那么多监护人,这项任务也忒艰巨些,得死多少脑细胞呀!
赫舍里氏点了点她的额头说:“瞧你,还没怎么着你呢就愁眉苦脸的!金鸽,送格格回去,伺候她用了饭,瞧着你们格格安置了再来回我。”
“是!”
金鸽十七八岁的样子,一张白皙的瓜子脸,一双眯眯的小眼睛里透着精明厉害,穿一身青色的锦缎长袄,腰间扎一条白孝带。衣服裁剪很得体,瞧那衣服的用料,竟比草原头领人家的格格还强些。金鸽很知礼数,对安华毕恭毕敬,一路轻声为安华指点府里的景致,时不时的提醒一声:“格格仔细脚下,这个台阶有点滑。”或者说:“格格当心,这段路是大理石铺的,只要沾点霜气儿就滑。”
明珠苑离玛嬷的祈园不远,只需穿过一条长廊,一片荷塘,一座石拱桥即可。安华恋恋的摸了摸桥上的石柱,陷入到往事里去,却被女孩子尖利的惊叫声一下子就拉回了现实。
她隐隐约约瞧见不远处的梅林里有个女孩在狂奔,后面跟着一群奴仆。金鸽低低地叹息一声,看那女子在雪地里跌了个跟头,安华终究忍不住问:“怎么回事?”
“是二格格,生了病,时好时坏的,发病的时候怕见人,或者一反常态追着人要她的孩子。”金鸽的声音里已经没有了喜怒,像是新闻发言人一样平板的叙述了一件事。安华觉得她实在是个出色的大丫头,职业素养杠杠的。
原来是二姐姐,闺名甜甜,比自己大五岁,她是个腼腆安静的女孩子,小时候她待自己极好的。安华调皮起来爬树摸鱼,打狗追鸡的,她就在后面喊:“妹妹,小心啊!”总是不放心,默默地在后面看着她。
“她不是嫁给索额图的嫡孙哈什了吗?怎么好好的人生了病?”二姐姐出嫁的时候安华亲自打了几回猎,用上好的白狐皮做了几件漂亮的衣服送给她,都是她亲自设计的,有坎肩,短袄,还有两条围脖。
“格格记性好!每回二格格发病的时候就被送了回来。”
安华想了想觉得这件事情不简单。二格格已经被奴才们带走了,她在心里记下这件事。
进了明珠苑,就有十来个丫头婆子跪在门口迎接她,安华抬了抬手,道:“免礼,请起吧。今儿天气寒凉,金鸽,拿银子给大家打酒暖暖身子。”
她脚下不停,熟门熟路的往里走。屋子里的陈设依稀还是当年的样子,安华随手拨了拨插在门口的大风车,木质的车轴已经有些发黑了,风车上的五彩纸是新糊上去的。
她累的两眼发黑,只想倒在床上昏天暗地的睡一觉,所以也不及欣赏自己的闺房,径直冲到卧房里去。屋子里响起叮叮咚咚的乐曲来,悦耳动听,安华突然开心起来,脱了鞋子跳到暖炕上把玩那串银铃铛。这还是五舅舅岳端亲自画了图样,专门请了工匠为打打做的。
按王府的规矩她五岁的时候开始跟着姐妹们去学堂启蒙,读的是《三字经》,课本发下来,她用了一天加半个晚上的时间就背了下来,天天听夫子一个字一个字的解注实在没意思,私心里又觉得叫小孩子起那么早起实在太不人道,很有可能弄个发育不良英年早逝什么的,所以拒绝去上课。
因为太瞌睡,嬷嬷们叫的轻了不管用,声音大了吵到她,她就发脾气,拿早就准备好的银角子、石子、或者茶盅等物砸人,嬷嬷们苦不堪言。那时候的女先生是个很刻板的寡妇,她上学迟了不但被打手心还要被罚站,岳端就送了这个铃铛给她。
每日起床的时候丫头们只需站在外间拉动铃铛就好,五根绳子按着不同的次序拉就会发出不同的乐曲,十分动听。
小孩子总是瞌睡多,安华前世听惯了乐曲,其实也不稀罕,她只想睡觉,但为了感念五舅舅的那份疼宠之心,她就麻溜的起床,开开心心的去上学堂。
安华玩了一会儿风铃,觉得京城除了规矩多一点,其实也不是那么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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