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合作开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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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联防的事,就这样被雷晓飞在半夜半天的时间里敲定并推行。
雷晓飞制定的第一套法律,后来真如他的初衷,为巴蜀以后的立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随后的巴蜀几任领导人,按雷晓飞这套法规的思路,不断地完善巴蜀的各项律例,以至到后来,大华帝国安定下来后,还在巴蜀的律例中借鉴了不少条例来修改大华律例。
完成了立法、联防的事后,已经了解了整场战事的联盟众人,都义愤填膺地要去找“矮冬瓜”算账。雷晓飞却制止了众人,对众人说道:“如果我们现在动了‘矮冬瓜’,就会让不明真相的人,以为我们联盟在报私仇,所以,为了联盟的声誉,我们还是先不动他。慢慢地从商场上挤垮他,让他的日子过得更难过。并且,相信经过了这次,他再也不敢出什么花招。”
在雷晓飞的劝说下,众人才止住了找“矮冬瓜”算账的念头。
立法、联防的事,雷晓飞起了个头后,就交由了他在公审大会上公布的人去负责,他自己与谭代巡抚,则投入了推广新生产模式中。
雷晓飞原先的设想,是在青城至山城这段三百多里路两旁的村子里。先试点推广新生产模式。但现在,他有了一批可利用的资源,就是武林联盟属下的各门派,他就嫌这样做的进度太慢了。于是,他就索性准备做大,把这个新生产模式,推得更广、更远。
雷晓飞对这个新生产模式的推广形式,经过了一番考虑和全盘策划后,决定以他和谭代巡抚,带着原来官府协同管理机构的人牵头,要求武林联盟属下的各门派,派出两个以上的负责人跟他们同行,让这些门派的负责人先学习,学会了以后,再回到自己门派的居地,对附近的农村进行推广,然后,双方都以已推广的地区为中心,再逐步向外扩大范围。雷晓飞给这个策略的定义是“多点开花,以片带全”
武林联盟属下的各门派,也热衷于做此事。现在,门派在盟主带领的入股商业中,已有了稳定的收入,而且,随着盟主近期定下的向小墟镇发展的商业路线,原先入股的收益还会逐步增长。解决了温饱问题,各门派优先考虑的就是名声。谁不想自己的门派能在当地博得好名声,最好是能传颂千古,所以,各门派对盟主这个扶持门派居地附近农村的计划,不但不抵触,反而认为是一个让门派立德的好机会,况且,门派居地附近的农村生活提高了,对门派来说也是件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比如,居民的日子好过了,就会给道观多添个香油钱;居民的日子好过了,就有能力请门派中的人到村子里教授武技等等。
雷晓飞与谭代巡抚,带着原来官府协同管理机构的人,从青城最近的村子开始,逐村逐村地根据这些村子附近的荒地情况,与村子协商开荒、包种包销、保证收入和上缴管理费的协议。
雷晓飞定出的协议方案是,与村子共同开发荒地,开发出来的荒地归村子所有,然后,由“治理委员会”的名义,对村子进行指导种植,收成后再由“治理委员会”包销,而村子的收入达到某个商定的额后,就要上缴“治理委员会”管理费,如果达不到额,则不用交纳管理费。
同时,雷晓飞考虑到这里的村子穷,就以赊借的方式,先把种子发放到与“治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的村子,让他们在有收成后,再还清种子的款项。这个政策,无疑又是一种刺激,让村民更容易接受双方的协议。
当时巴蜀的农村都很穷,村民的生活现状几乎可以用食不裹腹、衣不蔽体来形容,现在“治理委员会”牵头来组织大家向土里寻食了,并且还提供了大量的优惠条件,让村民只是在付出力气后,就有收获,而且还不用担当一丝风险,这不就等于有人送食上门来了,村民还何乐而不为?
至于收入到了某个额后,要上缴管理费的问题,村民倒没有什么意见。赚到了钱,出点小钱的又有什么所谓,总比无钱赚、吃不饱好,况且,人家“治理委员会”确是既出了大力,又出了成本,付管理费也在情理之中,总不能让人家亏本嘛。
既然双方都有了合作的意向,合作的成功率和进度都颇高。
“治理委员会”成功地与几条村子签约后,雷晓飞就放手让谭代巡抚带着原来官府协同管理机构的人,继续对余下村子进行说服工作。自己则立即就组织人手,与签约的村子投入了开荒中,而且,他还把成了劳改犯的众匪徒,也投入了开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