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彭莎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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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三章彭莎莎
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谢家几个人想要把已经成年的儿子过继给谢军而闹得很难看。这件事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到了董丽华的娘家。
大家都是亲戚,谁比谁差一点啊?董家人也动了一些心思,不过他们也知道真要过继的话肯定还得找一个姓谢的。可是姓董的并没有受到董丽华多少照顾,这件事儿很不公平啊。
董丽华有一个妹妹,在很多年前就病死了。死后还不到一年,妹夫就借口照顾女儿又娶了一个女人进门。隔年就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之后又生了一个闺女。
家里本来就穷,一下子多出来几张嘴。董丽华的这个外甥女在刚上初中的时候就要退学,说是没有钱念书了。
姑娘的爸爸找到董丽华,意思是这个孩子是你妹妹仅剩的一点血脉了。我是个没能耐的,咱们亲戚里只有你现在过得不错。你看看能不能帮一帮你妹妹,资助你的亲外甥女上学。
那个时候张翠莲已经完全可以独立了,董丽华也搬到了市里面跟谢军开了一家小小的修理铺。赚的比从前多一些,日子过得更舒心了。
想着毕竟是自己家的孩子,又感念那个早逝的妹妹。农村上学花不了几个钱,便就同意了。每年九月份开学之前,董丽华都会去看看自己这个外甥女。给一些学杂费再买几身衣服,书包、作业本铅笔橡皮之类的东西。
张翠莲那时候正好弄那个服装厂,手里有不少甩下来的次品。董丽华接过来改一改,便将这些衣服捎回乡下。可以说外甥女的父亲就供着孩子吃一口饭而已,其他的开销几乎就被董丽华包了。
可即便这样这个丫头还是没能上完初中,就辍学在家了。董丽华非常不理解,又不是没有人供她,怎么就不上学了呢。
不上学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孩子学习成绩太差了。根本考不上高中的,与其那个时候丢人倒不如提前自己退学。美其名曰要出门打工赚钱,董丽华当时的心思都在张翠莲身上。那个时候康康出生了,她忙着帮张翠莲的带孩子。根本无暇顾及这边,既然孩子不愿意上学她就不管了。
那时候小姑娘才十五六岁,正是青春期叛逆的时候。心里委屈父亲的偏心,更恨三姨不管她。说是出门打工,实际上整天跟一群同龄人胡闹玩乐。就算是去饭店打工,也都是年纪轻轻的男男女女厮混在一起。
五六年过去了,她手里没攒下什么钱男朋友谈的倒不少。在社会上晃悠几年,她才发现最好的时光就是在学校里读书。
自己一晃也二十出头了,要本事没本事要手艺没手艺。回家跟老子伸手要钱想学个手艺,计算机也行美容美发也好总好过两手空空。
他老子的宝贝儿子都上学了,小女儿还在学前班里花着钱。她一个大姑娘在外面干了好几年,回头管自己伸手要钱。就是他能给,也得看看后妈干不干啊。
后妈就说:“学什么学呀,女人找个对象嫁人才是正经事儿。你要有那心思,就赶紧找个对象结婚。结了婚生了孩子,等到孩子能满地跑了让你婆家给你开一个小卖店就行了。”
可这样的对象哪里去找?她家庭条件也不行,自己屁大的本事没有,长相也算上好看。十里八乡的都知道她处了好几个对象都没成,条件好的人家父母怎么会同意?
想到这里,姑娘就恨自己那个早死的娘来。死的那么早害得她没人管,更没有人告诉她女孩子要矜持不能太滥情。可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
就在这时候亲戚们相互传,说董丽华婆家那边又要开始闹过继了。这是个大肥肉,谁要是成了她儿子,一辈子享不尽的福气。
她去市里的时候也去过董丽华家里几次,看见过他们家平时吃穿用度确实比自己家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别的不说,自己的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她爸都拿这个小儿子当眼珠子,可方方面面都比不上张翠莲家的小崽子。
他弟弟穿得衣服都是亲戚家里大孩子穿剩下的,那鞋子也是她奶奶给做的布鞋。吃喝方面那就更比不了了,张翠莲的小崽子天天把牛奶当水喝,顿顿都离不了肉。三姨夫的床底下就藏着给小崽子买的饮料,人家是担心喝多了对牙齿不要。他们家是逢年过节才能买一桶,解解馋。
这样的日子,别说大人们眼馋就是自己也眼气。
“莎莎,你三姨家里那么有钱。不如你去找你三姨,让她给你找个活干。然后再给你找个好对象,咱们比不上张翠莲那也能找个差不多的吧!”
后妈这是要把她打发走,可这也给了彭莎莎一个好想法。那就是去市里找三姨,看在她死了妈的份上,三姨不可能不管她的吧。
于是彭莎莎拎着包就往市里赶,也不管过年之前并不容易找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