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10月30日(2 / 2)
也有会说话的笑着说道:“徐淑珍啊,你闺女长得可真好看,这白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是个小美人呢。哎呀,她眉心中还有颗胭脂痣呢,真是不得了!”这话说得付春华和徐淑珍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旁边的路人乙还附和:“这小裙子还真好看,是从上海出差带回来的吧?”她指的是付春华这个时候身上穿的王小兰去年给做的小裙子。
付春华看到那些或是熟悉或是陌生的脸庞,只觉得亲切无比,又听到这省城的熟悉口音,她也很是激动,好了,省城,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等付春华一行人又拐过一条巷子,看到一排红色的围墙,围墙里都是一栋栋红色的三四层高楼房,这就是爸爸和妈妈单位的宿舍区了。
他们的家就在这一栋栋的红色宿舍楼里其中的一栋里,他们一家在这里住了十年,后来爸爸单位又分了新房,他们才从这里搬出去。
果然,徐淑珍将担子放了下来,指着其中的一栋红色的楼房对着两个孩子说道:“春华、春强,咱们家就住那栋楼里。”
付春强见自己家居然住高楼里,很是高兴,难得地开口问道:“妈妈,咱们住几楼?”他私心里想要是住在四楼就好了,他是不是站在家里的窗户边就能看得老远了。
徐淑珍笑着说道:“咱们家啊,就住在三楼靠东头的第一家。走,赶紧跟妈妈快点回去,就能歇着了。妈妈给你们做好吃的啊!”
付春景在旁边撅嘴说道:“妈,您就拉倒吧,您做的那个菜哪有妹妹做得好吃!”然后又涎着脸对着付春华说道:“妹妹,哥哥可想你做的饭想老长时间了,你今天就给哥哥露一手呗!”
付春华不禁捂着嘴笑了起来,自家这吃货哥哥真是没法子了。
徐淑珍在旁边尴尬地给了付春景一个爆栗:“死小子,就是不喜欢吃我做的饭,你就不心疼你妹妹坐了这一天的车啊!”
付春景虽是挨了一下,可仍是眼巴巴地看着妹妹,那样子好似要肉骨头不到小狗一般,很是可怜。
付春华想着自己睡了一下午,这个时候还是有精力的,就笑着对徐淑珍说道:“妈妈,我在车上光睡觉来着,晚饭就我来做吧!”
徐淑珍有些心疼,就推辞说道:“你只会用乡下的大锅大灶的,这城里都是用的蜂窝煤炉,小菜锅,你那里用的惯啊!”
付春华心说,我就是喜欢用这种呢,以后用管道天然气就更好了,嘴里却是说道:“妈妈,乡下那么大的灶台和那么重的锅铲子我都能用,这小锅小灶肯定没问题的。”
徐淑珍也想吃闺女做的饭了,想着自己饭菜都准备得差不多了,只差炒菜了。所以她也就顺坡下驴了,点头说道:“行,我今天又享一回闺女的福。”
付永德在旁边也歇得差不多了,担起担子说道:“咱们加把劲,回了家再好生说话吧!”
徐淑珍也担起担子,冲着几个孩子一挥手:“嗯,咱们赶紧回家吧!”
两大三小浩浩荡荡地开进了矿山机械厂的宿舍小区里,不一会儿走到八栋的楼门前。
这是一栋四层小楼,楼中间是楼梯间,从楼梯上去,每层楼都是通阳台,往左边和右边都是各家的屋子。
从通阳台往东走过去,右边都是每家前后两间屋子,厨房则在过道的左边靠阳台这边,是间两三平米的小屋子。
这就已经很好了,付春华可是知道,机械厂里有许多的新结婚的夫妻,最多有一间房子就不错,这厨房只不过在楼道里搭了个架子放上煤炉子而已。
因为是晚饭时分,邻居都已经做好了饭,一家人围坐在厨房旁边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正吃着晚饭。见到付家回来了,都好奇地看向他们。
从楼梯口往东一共住了三户,第一户是姓李的,男主人叫李慎,比付永德岁数大,付春华一直叫他李伯伯,他人不错,可他老婆常月娥却是个难缠的主,人厉害又喜欢占小便宜,付春华记得自己非常不喜欢她。
他们家是两个孩子,大女儿叫李志敏,比付春景还要大三岁,小儿子叫李兵,比付春华大一岁。
李志敏人不错,很是随和,也喜欢帮人忙。而李兵被常月娥惯坏了,是家里的小霸王,还是小色狼,在付春华发育以后,经常趁黑堵着她要占她的便宜,让她很是反感。
这会子,李慎笑着跟付永德说道:“永德啊,把闺女儿子都接回来了?”
付永德笑嘻嘻地回道:“是啊,是啊!都接回来了!”
付春华看着他们一家子,常月娥已经开始打量付永德和徐淑珍两人挑的担子了,眼里满是算计,让付春华很是不爽。
李志敏小小年纪已经戴上了眼镜,她也很是温和地冲着他们笑了笑。李兵却是跟没见着一般,端着碗吃自己的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