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李家的皇亲国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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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杨苏城的日子,推迟了。
根据王毅的措辞,京城距离杨苏城最多五天的车程,而武林大会还有半月才能开始,本就打着游山玩水的名头早几天去的,如今这孤家寡人的,也不想早去了,索性赖在城王府里,不走了。谁让那个不讲信用的李城,放了他的鸽子。
早上踹了他们的房门后,居然被城王府的侍卫给架出了府!娘的,这幻鹰堡的堡主也太小家子了吧?他真的没有看到李城,一丝一毫都没有看到,就那么的被冠上了无耻的骂名,有些委屈,有些气愤,有些不甘心哪!
论武功,他那三脚猫的王家刨式拳法,还不及欧阳渊的一指手指头有威力;论样貌,他积攒了王家所有优质的遗传,竟不及欧阳渊的三分之一;论钱财,娘的,他们王家只是京城首富,他欧阳渊却是全国的首富!
内心极度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的模样,一颗心紧紧的系在李城的身上,深邃专注的眼眸,不时的望着那与欧阳渊嘻笑的李城,要多委屈就有多委屈,全然一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架势。
“你还需看多久才能收回你那猥琐的目光?”李城闹够了,推开欧阳渊,坐在庭院的石桌旁,陪着王毅喝着茶。
王毅正要说什么,却见欧阳渊也走了过来,大气不敢出三声,乖乖的闭了嘴,把一肚子的怨气吞下了肚,优雅的喝着茶水,眼神也不再关注着李城,而是望着湛蓝的天空。
清澈万里无云的天空,连带着空气都是香甜的味道,半空中的鸟儿来回的挥扇着翅膀,格外的清新怡人。这样的天,应该相携美人一起去泛舟游玩,而不是坐在这狭窄的天堂里,唉声叹气,自怨自艾。
“我们的帐,还没完,娘的,本公子岂是善罢甘休的人?等着。”
美人美人,除了李城,皇宫里不是还有个李涵吗?与其在这里看他们小两口亲亲我我,不如去皇宫里陪陪那真正的孤家寡人。
顿时,心里好受了一些。
他是家中独子,父母眼中的栋梁之才,周围邻居的羡慕之光,他从小什么都不缺,吃穿用住行,统统都有人事先安排好,他只负责好好的活着。父亲在意的是商场上的如鱼得水,母亲在乎的是江湖上的扬名立万,而他,最在意的就是身边的情意。
从小便认识了李城与李涵兄弟,这么多年了,自然也亲如一家,只是这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却没有减弱,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一发不可收拾。内心深处总是想要找个人,一起。那个人,他以为会是李城,但自从出现了欧阳渊,他才知,那个人还没有出现。
别了李城,出了城王府,大门关上的刹那,同时也把他关在了心门外。看来,城王府以后是来不了了,至少欧阳渊在的一天,他都不能踏进这里了。苦笑着离开了这里。
城南郊自然偏僻了一些,走到集市的话,依他的脚程,大约需要半刻,看了一眼空中的太阳,距离午时还需些时辰,干脆慢条斯理的走着,一边欣赏着树木,一边踩着落叶,双手背在身后,倒也苦中作乐。
“敢问兄台,城王府是在这个方向吗?”
一个柔柔的嗓音传入王毅的耳里,清脆悦耳,给人一种身处世外桃源,清新脱俗的意境,不由得多看了来人几眼。是个男子,一身浅绿色的罩衫,腰间佩戴着和他一样价值不菲的翠玉,晶莹剔透,于他的衣衫几乎合二为一了,煞是好看。一头墨色的发丝,束在脑后,只留下两鬓的一嘬碎发。白皙的肌肤,圆圆的脸蛋,水灵灵的一对黑眸,还有微微勾起的嘴角。美,美极了,美到似曾相识,美到与某人有些相像。
王毅看的有些出神,那人也不气不恼,仍旧微笑着,任由他仔细观摩。
“兄台要是看够了,可以告诉在下城王府的方向吗?”温文尔雅的气质修养,让王毅一脸挫败,尴尬的挠挠头,指着南边的方向,问道,“你是找城王的?”
“正是。”
“他现在可能没功夫搭理你。”人家小两口正甜蜜着呢,久别重逢,欧阳渊那只大灰狼也不愿意放开一刻呢!
那人“哦”了一声,望着城王府的方向,微微一笑,“在下也不是急着想去找城王,只是有些日子没见了,甚是想念。”
王毅把李城所有认识的人都在脑海里思索了一遍,除了他去幻鹰堡的事情之外,只有一个人符合面前的男子。那便是,李家娘舅家里的皇亲国戚,李城与李涵的表哥,宁枫彦。他只见过一回,已是十岁左右的事情,记不清了。
只是听说宁枫彦是个不得多得的商业天才,算账目也是一流,多难多杂的数字,在他的眼里宛如蚂蚁一般,不堪一击。他就是那么的有天分,有惊人的头脑。
再一次的自愧不如。
“别兄台兄台的叫了,我是李城的青马,王毅。”
宁枫彦重复了一声“青马”后,开怀大笑,“可是青梅竹马的意思?”
美人一笑,就连落叶都想看他一眼,再次飞舞了起来,围绕在他的身边,跳起了旋转舞。
王毅意识到自己的尴尬时,手已经立在了半空,正要朝着宁枫彦而去,赶忙抽回了手,不知所措的望着别处,点头算是回答了他的疑问。
“我有听李涵表弟提起你,是首富王杨林的公子,久仰大名。”
王毅跟着附和着,“见笑了,只是京城首富,不足挂齿。”
“王兄当真是说笑了,京城可是全国上下屈指可数的大城,非一般人都当上首富的。”
王毅怎么听都有些肆虐在里面,不是羡慕,不是嫉妒,仅仅只是有些轻蔑。照理说,他们王家与宁家毫无牵扯,今日又是第一次见面,他怎的话中有话?难道,是在生气他认真注视他一事?真是,长得这么美,不就是让人看的吗?不然白养这么美了,光藏在家里,有什么乐趣。
“如若没什么事情,我就先告辞了。”
王毅正要转身离开,却被宁枫彦拉住了胳膊,说不上来自己是怎样的心情,总之看着胳膊上的一只白皙修长的玉手,心下做了一个决定,三句话的时辰,还不放手的话,这个人,他要了,要定了。
“等一下,你要往哪一个方向走?”
第一句,“皇宫。”
“李城表弟的府上是不是有人?不方便打扰?”
第二句,“是的。”
“那,我同你一起去皇宫,可好?”
第三句还没有结束,宁枫彦便送开了手,王毅皱着眉头,替自己惋惜。这么美的人儿,竟然不能属于自己,唉,干么第二句就要松手?嫌弃他的胳膊上没有几两肉吗?捏起来不舒服?
“不好。”
说完转身就走,头也不回。
宁枫彦愣了一下,转而偷笑起来,好一个别扭的人儿。他喜欢,格外的喜欢。
总算不枉此行,对家中有了交代。
王毅一股脑的去了皇宫,宁枫彦则与他背道而驰,去了城王府。既然不好,那么便不跟着了,日子还长,不能急于一时,要不然会吓坏他的小刺猬的。
城王府里依旧是往常一样的萧条,需要修缮的大门、牌匾,需要重新铺就的小路,还有那总是摇摇欲坠的秋千,宁枫彦扶额,直叹息。他的表弟缺钱,很缺钱,他打算走的时候多留下点修缮王府的银票。
“彦表哥?你怎么会来?伶表弟呢?”
李城见到宁枫彦,慌忙从欧阳渊的腿上下来,脸红的站在了石桌旁,摸着耳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