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百十二章 不需要理由(1 / 2)
秦容泽回到城西别墅时已是凌晨。
若是在平常,他肯定倒头就睡了,今晚却莫名亢奋。
他一闭眼思绪就开始乱飞。
不知为何,他想起了幼时的事。
那时他的名字就叫容泽,住在一个小镇上,是个自幼丧母还生父不详的“野孩子”。
六岁那年,他被秦老爷子接到帝都,秦家老宅,之后才被冠上秦这个姓氏。
但是真正承认他,并把他当成秦家一份子的,只有秦老爷子。
在那里,他见到了年仅四岁的程娇倩。
和初到帝都时,面黄肌瘦,骨瘦如柴,穿着一身极不合身的衣服,看起来只比难民强一点的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年仅四岁的程娇倩长得粉雕玉琢,珠圆玉润,她穿着粉色洋装,看起来像个小公主。
秦振川,他的父亲,因为结婚五年多还没有孩子,特别喜欢小孩子,程父、程母为了投其所好,时常带程娇倩去拜访。
秦振川的妻子是位名符其实的大家闺秀,没有刻意为难秦容泽,只是每每看到他,脸色总归好不到哪里去。
秦振川极为爱重妻子,对秦容泽从不假以好颜色,却和他的妻子一样,对程娇倩视如己出。
四岁大的小孩已经有些懂得看人脸色,程娇倩对他的态度是和秦振川夫妻如出一辙的冷漠。
可想而知,他在秦家的处境有多尴尬。
尽管如此,秦容泽并没有自我否定,也没有自我放逐,而是奋发图强。
高三那年,他凭着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米国一流学府的入学机会和全额奖学金,秦家和程家众人对他的态度才有了些许变化。
尤其是程娇倩,那段时间程娇倩特别崇拜他,像他的小尾巴似的,整天粘着他。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秦家和程家有了结亲的意向,就连秦老爷子都表示乐见其成。
之后在米国那几年,秦容泽踌躇满志,意气风发,却又归心似箭!
让他没想到的是,不久程娇倩便踏进了娱乐圈,并渐渐成为一个让他越来越陌生的人。
自从程娇倩进入娱乐圈,关于她的绯闻和整容的传闻就没有消停过。
秦家和程家结亲一事不了了之。
如今程娇倩大婚在即,再也不会有人提及当年那些旧事。
若说秦容泽不介意,那肯定是骗人的。
如果他不在意程娇倩,奥兰多旗下怎会有倾城文化?他怎会花大力气,用大手笔替她摆平那么多的麻烦事?
如果他不在意程娇倩,他又怎会对与当年的程娇倩有着肖似容貌的林瑶另眼相看?
与其说他忘不了程娇倩原本的容貌,倒不如说,他忘不了他们曾经的美好时光。
那个面容清秀,穿着高中生制服的少女,含羞带笑看着他的画面像是镌刻在他心底一般,无法抹去。
只是,没过一会儿,在他面前那张脸,便开始慢慢变化,变成了另一个人。
女孩很年轻,有着微翘的下巴,弧度柔和的脸颊,嫣红的唇瓣,秀挺的鼻子,一双乌溜溜的杏眸既亮且透,看上去干净澄澈,像是未谙世事的少女。
那张脸,既像程娇倩又不是程娇倩,竟是林瑶!
他们所在的宴会厅里,光线骤然变得黯淡,悠扬的音乐声响起。
“Love me tender love me swe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