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回送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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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东婷对林明玥这几天异常的高兴表示十分的不理解,总觉得她那副窃喜的样子是藏了什么大秘密一般。
林明玥也知道自己这两天好像是有点喜形于色了,这能不高兴吗,眼见着高家兄弟就要滚蛋了,她也不用担惊受怕的过日子。那两位小王爷,都是从小娇生惯养的颐指气使惯了,有个皇帝叔叔就觉得自己是全天地下最牛逼没有之一的人了,所有人都得感恩戴德。她确实胆子也太大了,对两位有可能是未来王爷的人都没啥好脸。
林明玥想着,皇族人士是很牛逼的,但是他们这种当不当正不正的皇族人士,若是真闹出点什么大事来,也不是闹着玩的。大周对皇族约束极严,秦王是唯一一个还能留在京城的王爷,这已经是对他最大的恩典了。也就是秦王,醉心于声色犬马,字都认不全的这种,换了其他人,还能好日子?就这样,秦王没事还被御史们联名参奏,不是说他纵仆行凶就是说他浪费国家粮食,搞得个天潢贵胄惶惶不可终日,夹着尾巴做人。
不过是小孩子游戏,他们也不会在意的。林明玥自己安慰自己,现在最盼望的就是这俩灾星赶紧走,这辈子都别再见着。
老夫人那边叫摆午饭,让林明玥和孙东婷一块过去。林明玥才进门,就感慨真是冤家路窄,高元成和高元和都在。
你妹啊,你们院子里又不是没饭吃,跑到我祖母这来蹭饭是什么回事?林明玥腹诽。
身后孙东婷早已经招手:“高大哥哥,高小哥哥。”林明玥很想回身给她一巴掌,还大哥哥,小哥哥。
那边高元和笑嘻嘻的说:“九妹妹和表妹都来了啊,来来来,这边坐。”
老夫人道:“这哥俩来给我请安,我想着就留下吃顿便饭吧。”说着,叫下人摆饭。
高元成尝了一口火腿鲜笋汤,赞不绝口,高元和也跟风尝了尝,果然不错,高元成问道:“九妹妹这道菜做得真是好,敢问是怎么做的?”
林明玥道:“就是那么做的。”
老夫人笑道:“好好说话。”
林明玥放下筷子,道:“这吃的东西,和人一样,有人擅长读书,有人擅长习武,食物也是一样的。猪肉要皮儿薄的,鸡肉要嫩的,鲫鱼是扁身子白肚的最好,这笋呢,要变土之笋,节越少越鲜,就是火腿,也有很大的区别。做一道菜,原料是最重要的,想着王府里有不少的山珍海味,可做菜的人太过于讲究,就失去了食物原本的味道。”
高元和道:“好像是这么个理儿。”
林明玥继续说:“就像火腿,以醇香见长,有自己本身的味道,一味的放那些调料,火腿反而不好吃了。火腿本是腌制而成,唯一缺的就是鲜味,所以鲜笋才是最好的搭配。”
高元成又问:“那火腿要如何烹饪?”
林明玥扳着手指头一条一条的数:“要有汤,不宜多放调料,不宜勾芡,忌与牛羊肉相配。”
林明玥上辈子就是个吃货,这辈子有钱又有闲,自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做好吃的。她最喜欢的一本菜谱就是《随园食单》,翻来覆去的看了很多遍,几乎就可以背下来了。平日里更是当成做菜的金科玉律。
老夫人道:“她啊,就每日捣鼓这些吃食。”
高元和哈哈大笑,高元成却说:“老夫人真是有福,有九妹妹在身边,自然是日日能吃到好东西,我们很是羡慕啊。”
事实上,这年头的大家小姐极少有人愿意研究吃喝,所谓大家闺秀,什么琴棋书画都是拿来修身养性的,平日里哪怕发呆,那也是应该的,若是过于钻研某一样事物,传出去了便会得了玩物丧志的恶名。林明玥表示,吃乃人生头等大事,吃都吃不好,别的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高元和还不煽风点火:“我说这些日子咱们吃的东西怎么跟京里不一样了呢,我娘也经常夸妹妹很会调理吃食。若是回了京城还能吃到妹妹的菜就好了。”
孙东婷在一旁插不上话,只好低头吃东西,林明玥见状,也低头吃菜。
一顿午饭吃得林明玥极是难受,等老夫人说吃好了就立马落荒而逃。,连茶都没留下喝,临走回头看了看,那俩祸害还在那和老夫人笑嘻嘻的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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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兄弟临走的前一天晚上,林明玥在自己屋里写字,林锦英给她留了作业,每天要临颜体字,说她写的字媚俗无风骨,若要想再进一步,就要去临魏碑。林明玥小时候学书法,觉得魏碑很丑,可年纪越大,越觉得魏碑才是古朴大气,小时候也喜欢那种伤春悲秋的婉约派诗词,长大了之后,才发现边塞诗的好。
林明玥知道,老夫人和其他长辈喜欢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不太像个小孩子,说话办事都很早熟,不像八小姐孙东婷,八小姐虽熟读诗书,文采出众,可也会对三夫人撒娇耍赖。她却从不会如此,老夫人年轻的时候拉扯了三个孩子长大,自然喜欢听话懂事的孩子。
林明玥在纸上写着诗,玲珑一脸惊恐的跑进来,还差点被门槛绊倒,紫苏训斥道:“跑什么跑,没规矩。”
玲珑抱住紫苏道:“好姐姐,刚才吓死我了,见了鬼了。”
紫苏问:“怎么回事?”
玲珑拿出个小盒子,说:“我刚去小厨房找吃的,冷不丁就有个黑影,把这个放在我手里,说给小姐,然后又呼啦一下没了。”
紫苏接过来看,盒子上贴着个信封,只画了一朵梅花,左看右看又不知道怎么办,林明玥见了,便道:“拿来我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