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胡姬酒肆(2 / 2)
王毛仲最大的优点是不贪财,最大的缺点是好面子。
王毛仲在大唐位极人臣,又是唐元功臣。每每李隆基设宴论赏,他都与诸王于御前连榻而坐,地位斐然,故而家底丰厚,出手极其阔绰。
蔡老三收了大笔大笔的钱财,只恨没有将李管事当做爹娘一样供奉。
李管事听蔡老三吹嘘的悬乎,问道:“真的如此厉害?”
蔡老三媚笑道:“比真金还真,李管事要相信我的专业眼光。这个陈世武是江南陈家人,一手家传的三害刀,是天下一绝。就在不久前,他跟长安的名宿雷霆剑曹莽比试,只用了二十招就将他拿下了。要知道,这曹莽可是成名三十年的武林名宿,当年是可以跟天下第一剑裴国公打上三十合的人物。陈世武二十合就将他击败了,可见他的刀是何等厉害。”
李管事呼道:“这么说陈世武比裴国公还厉害?”
他不懂江湖事,也没听过陈世武。但是在长安这一亩三分地,就不存在没听过裴旻的人。
裴旻都三十合才能打败的敌手,陈世武二十合就打赢了,岂不更胜一筹?
蔡老三尴尬的笑了笑,有些吹不下去了,忙道:“不能这么说,曹莽当年跟裴国公打的时候,国公才二十出头,没现在这样的实力。不过曹莽自当年败给国公之后,又曾见过国公大战屠夫刘光业,受益匪浅,剑道修为更胜一步。谁也想不到,他会败给一个无名小卒。总之这个陈世武不是常人,价格不能少于一千贯。”
“这么贵?”李管事吓了一跳。
这个时候的物价极为便宜,一斗米只要六七文钱就能买的到。
一贯是一千文,一千贯无疑是一个级高级高的天文数字。
但一想自己的主家财大气粗,不缺这一千贯,李管事双眼欣赏着妙曼的胡姬,风轻云淡的道:“只要他值一千贯,绝不少你一个子。”
蔡老三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突然他眼眸一亮,道:“来了,他来了!”
说着他手对着屋外一指。
李管事好奇的望去,原本期待的眼神,立刻放了下来,来人居然是一个相貌普通的年轻的后生,还左盼右盼的,简直就跟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一样。
蔡老三却没顾得上那么多,挥了挥手,叫道:“世武贤弟,这里,这里!”
“来了!”
裴旻挥手示意,嘴里吟诵着徒弟李白的诗句,“银鞍白鼻騧,绿地障泥锦,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且就胡姬饮!”
又轻念:“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笑春风。舞罗衣,君今不醉欲安归。”
裴旻来到长安那么多年,还是第一次来这传说中的胡姬酒肆,不免左顾右盼,别有兴致。
裴旻!裴国公!
这身份太高贵,出入受到极大的限制影响。
娇陈担心自己的丈夫无聊,花费心力,给他制作了一张极为精妙的人皮面具,让他能够抛开国公的身份,避开朝廷的一切争端,好好的放松放松。
裴旻自然不会辜负爱妻的美意,还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做陈十五。
陈是娇陈的陈,十五是小七小八的合数,七加八等于十五。
只是不知什么原因,可能是口误,或者是口音的影响。
陈十五给他人叫成了陈世武。
反正都是瞎起的名字,陈十五,陈世武都没什么区别。
裴旻干脆将错就错,真成了陈世武。
他趁手的秦皇剑,也换成了一把可刀可剑的唐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