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晚生李白(2 / 2)
张旭嗜酒如命,可以一日不提笔,一日不吃饭,却不能一日不饮酒。
他往返各地,虽说目的是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川,以祖国山河的美景,激发自己的欲望灵感以融入书法中,可每到一处的第一件事却是寻访地方美酒。到底是美酒重要还是游历重要,他自己都未必分的清楚。
张旭书法精妙,当今世上可称无双,随手而书之作,换个酒钱,绰绰有余。他往来天下,身无余财,却又不为酒钱犯愁,实在是潇洒之极。
他至蜀中自然少不了寻访蜀中美酒!
蜀中酒文化源远流长,早在三国时期,诸葛亮便为了行军需要,发明了治疗瘴疫的果子酒,治疗瘟疫的蜀中老窖,当然最出名的还是剑南春。
张旭此刻烧的正是蜀中的剑南春。
剑南春最大的特点是香,酒质无色,清澈透明,芳香浓郁。
这经过小火一烧,酒香散发,随着夏风飘荡百步可闻,弥漫着诱人的香味。
山道处传来低吟:“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露浓。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野竹分青霭,飞泉挂碧峰。无人知所去,愁倚两三松。”
张旭轻抬眼帘,见远处一个背剑的白衣少年,从上山而下,不去管他,将心神放在了面前的美酒上。
白衣少年似乎诗兴大发,一首不够又来了一首“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张旭再度抬头望了望,摇了摇头,继续充耳不闻。
脚步声接近,白衣少年竟然来得近处。
“这位先生,一人独饮,岂不辜负这上好的二十年剑南春?”白衣少年笑着跟张旭说话,眼神却不由自主的往烧着的酒壶瞄去,“晚生身无长物,唯有昨日从山匪手中抢来的一粒金豆子,值些钱财。晚生将这金豆子跟先生换几口酒喝,可好?”
张旭仰着头,看着面前笑的阳光灿烂俊朗中带着几分生嫩的少年郎,又瞧了瞧他手中的金豆子。
在阳光的照射下,金豆子闪着点点光芒。
“这一粒金豆子,可不止买几口酒!”
唐朝的货币是通宝,金并不是常用货币,但是只要听你身怀金子,在任何地方都能换取相对的通宝。
二十年剑南春固然价格不菲,明显比不上金豆子。
白衣少年无奈道:“可晚生只有金豆子,无酒。酒瘾犯的时候无酒,空有金豆子又有何用?能够在这荒野山林,喝上一口剑南春,那滋味岂是身揣金豆子能换来的?”
“坐下一起喝!某请你!”张旭抚掌大笑道:“想不到在这山林中,竟遇上酒友,苍天待我不薄……”
白衣少年也顾不得地上脏,直接席地坐下,双眼勾勾的瞧着还未烧好的剑南春。
张旭道:“先前两首诗是你临时做的?”
白衣少年回道:“第一首不是,是想以诗会友,就想讨个酒喝。先生毫无反应,无奈之下,临时作了一首应景的。先生还无反应,只能上前讨要了。”
张旭冲袋囊中取出一个酒杯道:“待客酒杯,早已备好。不是真正好酒之人,喝不上张旭的酒。这位小友愿意以重金求几口,足见是我辈中人。”他说着亲自给白衣少年满上一盅。
白衣少年听张旭自报姓名,动容道:“可是吴县张伯高先生?”
“然也!”
白衣少年起身慎重道:“晚生李白,见过伯高先生。”
张旭也不起身,只是点了点头道:“坐下饮酒!”
李白瞬间坐下,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张旭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给李白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