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爱如死路(2 / 2)
“难道你金格对我就不残忍吗?”他突然对我大声吼道,“是你突然闯进我的生活,是你教会了我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的感觉,可当我站在幸福的顶峰的时候,也是你,亲手,把我推落了悬崖。”
他的话让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找不到任何语句来回答他的话,最后,我说:“我把你推落了悬崖,那么,你死了吗?”
我把你推落悬崖,你的心,摔死了吗?
“若是死了,我还会在这吗?”他想都没想直接回答。
“若是有一天死了,你会怪我吗?”
“爱情本就是死路一条。”
“可是,我希望你死。”我说完这一句,就闭上了眼睛,任眼泪从眼角流出,划入发中。
若是相遇能早一点,我说不定会爱上这个简单的男生,但是命运,偏偏让我先遇上了简逸。
我爱简逸,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即使,儿时的美好已经远去;即使,他什么也没做,我只是远远地看着他;即使,他已经有女朋友,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我深深地爱着他,但我还是爱他。
有的人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
庄成枫,我注定是负了他的。
简逸的美好让我心动,庄成枫对我的爱让我感动。
但是,爱情是一种心动,而不是感动。
这一次,我在医院住了两个月才出院,期间,只有庄成枫没日没夜地来照顾我,庄临宇偶尔来看看我。
“你答应我的事,现在怎样?”这是我出院后问的第一句话。
“正在筹划中,你再休息三天,三天后,就可以来公司签约。”他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你的身体,还是好好修养。”
“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而且我已经休息得够久了,不用等三天了,我现在就可以去你的公司。”
我从医生那得知,本来四年前的治疗,可以保证我五年的时间,但是因为我又是喝酒抽烟,又是每天熬夜,所以病发提前,现在我只能定期去医院检测,能活多久,就是多久。
所以,我现在处于一个等死的状态,但是,我不要等死。
我跟着庄临宇去了公司,签下了他已经准备好了的合同,他介绍给我两个人,一个中年男人,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
“这是你的经纪人老万,这是你的助理,小丹。”
“你好。”
“你好。”
“公司给你安排了半年的培训,培训结束后,你就正式出道。”
“半年太长了,我怕我活不了太久,三个月吧。”
庄临宇考虑了一下,说:“好,公司主要是安排你往模特方面发展,不知道你唱歌和演戏怎么样,如果可以,也可以多方面发展。”
“好。”
……
接下来的日子,我实在没日没夜地学习唱歌、跳舞、走猫步还有演戏中度过。
老万是个经验丰富的经纪人,他在我培训期间,就在帮我谋划出道的计划,并且在培训期间,就安排我出席一些车展的活动。
在庄临宇的帮助下,公司对我多方面宣传,老万帮我接下一个特别有名的导演的精心力作的新电影,一下子成为媒体关注的对象,并凭借这部电影,获得了最佳新人奖,以后又接拍了好几部知名导演的新电影,还有一些知名品牌的广告。
这两年里,我作为公司强力打造的新人,很快就进入观众眼球。
虽然娱乐圈美女如云,但我的容貌丝毫不弱于谁,而且人气一路攀升,越来越多的导演邀请我接拍他们的新片。
在演艺这条路上,我可以说是顺风顺水,或者可以说,我就是为这个而生的。
找我拍摄封面的知名杂志也不少,但是我特意让小丹帮我联系诺诺薇尔服装代言的负责人,我主动与他们杂志合作。
原因不为别的,只因诺诺薇尔的设计师,是简逸的女朋友。
当然,在这两年里,传说他们分手了,但简逸和诺诺薇尔之间的合作不少。
我前面一直忘了说,简逸也因为参加了那场比赛,和翔尔签约,而且在歌坛这条路上,越走越红。
最后说,是因为最重要,最需要强调。
我和他在一个公司,但是合作的机会很少,想让他注意到我,必须出现在他看得见的地方。
我从老万那得到消息,听说他第二年导演一个民国题材的电影,这个女主角,必须是我,而且我要让他主动来找我。
于是,我不顾老万的反对,接拍了一部民国题材的电影,是一步历史人物传记,我演的是一个民国著名女作家《张爱玲》,演她的一生。
我一个小学文化水平的人,去演一个女作家,这不是个讽刺吗?
但是,为了能够靠近简逸,我不得不去做。
于是我在网上搜集一切关于张爱玲的资料,她的小说,她的爱情,她的人生,我还为此,去学了上海话。
我一有空就看她的书,虽然我并不一定看得懂。
看她和胡兰成的爱情。
在她的书中,我喜欢上了她的一句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这是张爱玲第一次见到胡兰成后,写在她给他的照片上的话,但是想想,我对简逸,又何尝不是如此。
如张爱玲这样一个孤高绝世的才女都能说出这样一句话,我金格又算什么?
很多时候,都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正是这部老万一开始并不看好的电影,偏偏把我推向了影后的宝座。
作为一个出道才两年的新人,能够成为影后,确实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情。
我被邀请去了国外,参加一些典礼还有一些时装秀场,拍摄了一些外国的很有名的时装杂志,从此,我的头衔上除了“影后”之外,又多了一个“国际名模”的称谓。
当我看着这些属于我的荣誉在闪闪发光的时候,我要去一个地方,这个地方,有一开始除了因为简逸和小厘以外,让我走向这条路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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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榆开始可怜庄成枫了,可怜的孩纸,好吧……榆是后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