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纨绔千金(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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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七郎是个非常坚韧的人,他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三个月,五个月,三年,五年……总有一天会让赵千金看到他的好的。尽管他来到开封已经三个月了,还没有再次看到赵平一眼。
三个月,对于朱七郎来说真的不算什么。对目前的生活,他甚至有些享受,他工作的地方开起来只是一家文具铺子,可是待了一阵子,他便知道这个文具铺子是全开封最好的文具铺子——最起码的,掌柜伙计的素质绝对是全开封第一的!想要最奢侈的服务,请到梦想斋——身家百万的叶小郎给你端茶倒水;先要欣赏最顶级的美男么?请到梦想斋——开封四大美男之一的何静之亲手给你包上一方砚台,附赠一个颠倒众生的微笑……
对于朱七郎而言,这里最美妙之处莫过于他发现这里是比县里官学更能学到正经东西的地方!
“运笔的方式就不对,怎么能写出好字来!”说话的是是前科进士邵明远,据说因为没钱走动所以谋不到实缺,如今只好赖在赵千金的铺子里当个伙计。对这个解释朱七郎十分无语——这货根本就是太懒了所以不愿意当官吧!有个进士的名头,又写的一手好字,一个月的润笔钱就能拿到一二百贯,到哪里都能过的滋润,偏赖在赵千金的铺子里不走……不过这也便宜了他,现成的老师,哎呀他前面十几年的字也叫个字么?如今才知道怎么写字啊!朱七郎认认真真的按照邵明远的指导运笔写字,却忽然听到掌柜的在一边阴森森地说:“朱七郎,老邵给你拿的是上好的雪浪纸,一张一百文,挂在你的账上了……”朱七郎顿时泪奔,他可算知道店里那位还债还了好几年还还不清的仁兄是怎么回事儿了!我说,好歹给我们个批发价啊!这种宰冤大头的价格您说起来不心虚么?
邵明远施施然的站起来:“我这个月的笔墨钱也挂在他账上!”
朱七郎:“啊?”
邵明远微微一笑:“难道我教你写字,你不该付点学费么?”
朱七郎顿时泪了,他不该以为这家店里有好人的,这货一个月用的笔墨钱没有十贯也有八贯,他是故意的,是故意的吧?
虽然郁闷,不过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反正也欠债了,管他多多少少呢?钱财乃身外之物,学问才是自己的,对,反正也教学费了,从今天起每天晚上去老邵那里讨教功课好了!
于是郁闷的人变成了邵明远:故意的,这货绝对是故意的!谁不知道我老邵最是闲云野鹤的一个人,每天晚上一定要抚琴饮酒,擦,这么个二货天天跑来问功课,还一问就是一个时辰,啊啊啊暴躁死了!
邵明远的麻烦很快就被解决了,但是他依然高兴不起来,因为解决的方式太让他想骂娘了——朱七郎,被赵千金选去了做助手!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要是以前的话,这种事情娘子她一定选我的!”前门卫——不对,是现任门卫,朱七郎走了前门卫又重新成为门卫了——武二郎郁闷的大叫:“过去娘子找人撑场子,从来没有拉下过我……”
“可这次娘子要选的是力气最大的,不是带出去吓唬人的。”另一个人习惯性的吐槽,吐槽完了也泪了:“混蛋,那小子长得愣头愣脑的,怎么力气就这么大!三百斤的石碾子啊,他居然举起来了!”
“这有什么了不起!当朝的岳相公,能举千斤呢!”
“是没什么了不起,可是咱们一群人全都举不起来……”
铺子里的男人们乱七八糟的纷纷表示对某个“被选中的人”的各种羡慕嫉妒恨,而被选中的朱七郎的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
与店里那些人不同,朱七郎对于赵千金的感情没有那么热忱而疯狂,他更多的是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他要报恩。有时候他也会疑惑,到底是什么东西,让店里这些人如此疯狂地追随着一个可能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哪怕拉一下小手的女人?她不算漂亮,脾气也不算好,虽然做了许多好事,可是那看起来更像一个小娘子的任性……尽管他真的感激她,却死活弄不清她到底有什么让人疯狂的。
“你是店里力气最大的?”赵平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眼前这个穿着得体皮肤白皙浓眉大眼的青年竟然是她前阵子带到开封的那个脸蛋儿黑红土的掉渣的穷秀才。
“嗯,我跟他们比过了,我赢了……”
赵平点点头:“行!既然阿四带你过来,那说明力气方面你肯定没问题,很好,帮忙把这些石英砂搅和一下。”
朱七郎搞不清楚这些白色或者浅黄或者浅灰的半透明的砂子有什么用,赵千金告诉他这是造玻璃的原材料,对此,他很有些不理解: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见到个玻璃镜子都要吓一跳的土老帽了,玻璃在开封有多流行,他清清楚楚。富贵人家用半透明的玻璃镶窗户,用全透明的玻璃做种名贵花草的温室。差不多点儿的人家,总要给家里的小娘子准备面玻璃镜子的梳妆台做嫁妆——至于镜子的大小,就要看家里的条件了。
开封周边的玻璃作坊,没有一百家也有八十家,要有多闲才会亲手造玻璃啊!赵千金,任性之名真不是白来的。
尽管心里对赵平自己造玻璃很有些不屑,可日子一天天下来,朱七郎也不禁为她的毅力折服了!一个小娘子,能够在实验室里一呆就是七八个时辰,从早到晚,经常大半天都顾不得吃一口饭,有时候正吃饭,忽然想起点什么,便放下碗,直接冲到实验室。
比起文具铺子的工作,这边的工作对于朱七郎来说实在太枯燥无趣了,有时候是不停的搅拌那些奇奇怪怪的材料,有时候挨着个儿把给点燃的油灯罩上形状各异的玻璃罩子,有时候是拿玻璃罩子罩着油灯,然后跑到雪地里放下,看玻璃罩子会不会因为温度的差异而裂开,或者只是点了灯,在灯下面贴个纸条,只单纯的记录它能坚持多久不炸裂。这种枯燥繁复的工作持续了几乎三个月,他们迎来的依然是一次次的失败,没有一个罩子能够经过一番折腾后还纹丝不动,这样枯燥而总是一次次失败的重复,朱七郎觉得自己都有些受不了了!可是看看一旁瘦了一圈儿蓬头垢面的赵平,她的脸色不算好,可是眼神清亮,满脸的坚定:“越来越好了!比一开始的强多了,慢慢来,总会成功的!”
她是真的喜欢这些东西吧?朱七郎暗暗想着,虽然很任性,可这样认真的态度……如果她是男孩子的话,金榜题名一定不成问题吧?不不,对她来说这些应该都不重要。有的人,努力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出人头地也罢,功成名就也罢。可有的人,把自己化作了梦想的一部分,时时刻刻都在努力着,永远没有尽头。
“阿七,阿七,你快过来,过来过来!”朱七郎一脸黑线的听赵平喊着她最近新给他起的外号,有些奇怪地看着赵平手里的那盏灯,很普通的一盏灯,很普通的灯罩子,嗯,不对,这个罩子形状真不怎么样,应该是赵平自己吹的。
“你看这灯罩,怎么样?怎么样?”赵平兴高采烈的说。
“有点丑……”朱七郎实在没办法违心的夸这个灯罩做得好,小声说了自己的真实看法。
“不怕丑,不怕丑!”赵平笑嘻嘻的说:“已经二十四个时辰了,我灯油都填了两次了,这个罩子还是没事儿!而且我屋里屋外走了不知道多少趟了,温差这么大,罩子还是没有裂!我成功了,可以做灯罩的玻璃,我造出来了!”赵平说着,把灯塞进了朱七郎的手里:“送你了,这阵子辛苦你了,快回去好好睡一觉吧。我得把记录什么的好好整理一下。”她说着,慢吞吞的走了出去,可能实在是太困了,走的跌跌撞撞的,好几次差点差点被地上的薄雪滑倒。
朱七郎把手中的灯抬了起来,愣愣的看了好半天,他觉得,这罩子似乎比一开始看的时候顺眼很多。他轻轻地把里头的油灯吹灭,小心翼翼的把灯端回了卧室里放在了桌上。
“谢谢你!”一身官服的冯大郎深深地向赵平行了一礼:“已经试过了,确实是数九寒天在外头罩灯也很不容易碎掉的好玻璃!若是全开封的人都用上这种罩子,不知道能减少多少火灾……”
“好了好了,别说这些废话了,具体的方法在这里,你拿回去吧,让人好好的督办,过程上含糊不得,不然的话就会容易爆的。我还得赶紧去弄那个水龙枪呢!”赵平递过去一沓儿纸,大大的打了个哈欠。
“水龙枪?你说的该不是你小时候玩的那种水枪吧?怎么想起这个来了?”冯大郎有些奇怪。
“还不是因为你,没事儿说什么火灾,让我造什么玻璃等罩子,结果不小心想起这东西了。”赵平郁闷的的揉着太阳穴:“开封的人口越来越多了,虽然当初舅舅推广了砖石结构的房子,可大部分的老百姓,住的还是木头隔板的玩意。前几年临安的那场大火,烧的有多惨?多少救火的人搭上了性命……我看开封现在这个样子,一旦遇上火灾,怕是比临安的情况更糟。我就想起小时候舅舅跟我做的水枪了,小小的一支就能喷出两丈远,若是把它做的大点儿,想办法把射程再弄得远些,给军巡铺配上,以后救火的时候,大家伙儿就不用凑到火跟前儿了!”
冯大郎手里拿着那叠纸,忍不住又深深地行了个礼:“谢谢大娘大仁大义!”
赵平摆摆手:“快走快走!肉麻兮兮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朱七郎静静的站在屋子的一角,看着那个英俊的年轻官员恋恋不舍的退了出去,赵平打了个哈欠,伸手想去端茶杯,却又垂了下去,就这么靠着椅子,睡着了。
朱七郎走到赵平身边,捡起她搭在一边的披风,批到了她的身上,然后,慢慢的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