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乱世之奸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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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力这般微弱的魂器,世民还是第一次见到。 ”
朱红色的铠甲,朱红色的长弓,枣红色的骏马。
以及......俊美的面孔、桀骜的笑容和深邃的双瞳。
被扯住的衣领,让呼吸都显得有些困难,我只好憋住气,面色泛红。
没想到呵,没想到呵......我曹子修纵横天下二十余年,寸功未建,今日竟要命丧于一重度中二症小儿之手!
不!绝不能!
“哼......阁下堂堂一代天可汗,没想到气量竟如此狭小。”
中二小儿松开了手,我一个落地不稳,半跪着摔倒在地。
“世民本也没有投机的打算。”
哼,对付中二少年果然还是得要中二的办法。
中二小儿取下长弓,骏马开始绕着我疾驰。
我也很希望他只是一个近乎痴狂的netbsp; 中二小儿的目光扫射到我的身上,一阵迟疑下,他拉动了弓弦,并没有拉满,而没有搭箭的长弓弦上莫名地多了一枝泛着流光的箭矢,嗖地一下射了过来。
诶?特效吧?
这是真的吧!
我终于能够体验一把当年钟会“两股战战,汗不敢出”的英姿了。
“砰!”
炽烈的气浪把我掀了起来,我一头栽到商店墙边,双手被玻璃渣刺伤,霎时鲜血如注。
那支箭似乎被什么阻挡了。
我顾不得查看双手的伤势——尽管掌中的钻心疼痛于我而言还是第一次。
为我挡住攻击的是有些熟悉的身影。土里土气的破旧雨衣被气浪掀起,湿透的雨衣顿时热气蒸腾,
连鬓胡大叔?
他双手紧紧握住一把三尺长剑,剑上冒着灰白色的烟尘,大叔竟然用剑挡住了爆炸箭矢的攻击?
这生的一切绝不是场巧合。我突然意识到,这个时代正在召唤我,而我,也将结束长达二十多年的平凡生活了。
半个小时之前。
我从一场令人失望的旅途中回到居住的城市,城市依然重复着旅途的天气,大雨倾盆而下,突如其来的天气变化让人没有防备,人生呵......一直都是这样冷漠。火车站里挤满了等待亲友和争抢的士的人群。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形单影只的存在,鼓起勇气走了上去。
“那个......您好,请问您能帮我看一下包吗?我上个洗手间,马上就过来。”说着我便从口袋里摸索零钱,预备他有所希冀。
其实我倒希望他有所希冀。我们曹家祖训有言,绝不轻易受人恩惠。土里土气的破旧雨衣下,必定是一张朴实憨厚的农民面孔,我如是想着。也许一路憋到回家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实际上我十分了解自己括约肌的承载阈限。
所以这就是一个人旅行跟两个人旅行最大的劣势所在。
好吧我承认我是一只单身狗。但我绝不自闭。
只是我想去的地方让我的朋友们提不起兴趣罢了。
当我在脑海里墨迹了许多算不上有意义的事情之后,那雨衣的主人转过身来,容貌被雨衣帽遮住了大半,但标志性的精致连鬓胡却让我一时怔住了。
连鬓胡?这个年代?道上的?
我的理智很快压制住了恐惧。电影里无辜被打的路人桥段绝不会生在我曹子修身上。
连鬓胡大叔的嘴角稍稍抽动了一下。我装作喊着前面的人,慢慢从大叔的身边走过去。我感受到了旅行箱上的阻力。也许这次中奖了?
“嗯。”大叔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
当我急匆匆地行完人生快事想要拿回自己的包时,车站的人突然间已经少了很多,说好在那个位置等我的连鬓胡大叔也不见了踪影。
连鬓胡大叔深藏不露的形象顿时幻灭成泡影。
算了,包里也就几件没洗的衣服。像我这么深谋远虑的人,钱包手机钥匙必然是随身携带的。
“轰!”
巨大的爆炸声自我不远处袭来,强烈的冲击震碎了商店的玻璃,我下意识地趴在地上抱住头。
还没来得及看看,我就被这个自称李世民的家伙提了起来,随后就展开了这样或那样奇异的战斗。
就在我怔住的这一刻,大叔很快就提着剑冲了过去,“李世民”似乎看破了大叔的行动,雄骏长嘶,绕着大叔环形奔驰,其间手中的长弓一直没有停止攻击。 大叔一边追击,一边招架,抵在剑上而产生的爆炸余波让他受了不少的伤害,额间流血不止。金甲将军忽地纵马一跃,立于月台高处,大雨滴在他的身上,很快就蒸腾化雾。
“在下李唐·太宗世民,请教尊下名号。“中二小儿显出一副谦恭的姿态。
大叔没有回答中二小儿。
“好歹是被‘玉玺’选中的帝灵,难道连知会姓名的气魄都没有吗?”
连鬓胡大叔忽而豪迈地大笑起来。这时我才能仔细看清他的正脸,标志性的连鬓胡上,是一张饱经沧桑的面庞,虽然算不上十分俊美,但却充斥着成熟男性特别的气质。也许大叔的魅力指的是这个?
大叔的豪迈笑声突然戛然而止。他将长剑插回腰间剑鞘,那剑鞘竟化作粉尘一般消散。
“既然阁下选择自寻死路,阁下的帝魂就让世民收下了!”
中二小儿并不给他准备的机会,一阵连射,漫天的箭雨伴着倾盆的大雨射向大叔。
连续的轰鸣爆炸声震耳欲聋,恍惚间只注意到白光覆盖下的大叔化成了无数道虚影。其中一道虚影撺至我的跟前,随后我便完全失去了知觉。
真是一次崩坏的经历。
但凡各种穿越异能,如若真的生在现实之中的话,大多数人应该沦为叶公好龙那般的酱油君,龙傲天什么的扮猪吃虎什么的,想想都觉得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