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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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佩服长短二女的强悍,在我的心里,女人都该是柔弱的,毕竟女人是水做的嘛。 不过,显然此二女是混过的,这从她俩的配合度就可以看出来,就算真的是卡姐,也一定是混过的卡姐。
买买提阿布都应该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刚等两女一走,就马上开始收拾东西,并对老川儿说:“快收拾,回去。”
刚在两女的组合下“变身”的老川儿,显然不懂这个道理,他还在为自己的“花容月貌”被毁掉而“顾影自怜”,并为自己的丢脸而生气,毕竟哪个男人被女人打了,并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都会气得不行,虽然是两个。老川儿还算好的,我想要是换成我当街被女人殴打,我一定会口吐白沫,浑身抽搐的晕厥过去,因为,我气性大。
“草,怕什么,买卖不做了,”老川儿用手轻抚着自己满脸的血条子,摸一下,脸就抽一下,并出“嘶”的一声说:“还怕她俩卡姐。”
买买提阿布都手上不停地说:“不怕她俩找人,摊儿砸了,快点。”
老川儿琢磨了一下,也开始收东西。吃烧烤的客人也都识趣的开始结账了,没吃完的就打包,谁也不想溅自己一身血,也有唯恐天下不乱爱看热闹的,站的远远地边啃肉串边笑嘻嘻的望着的。
怕什么来什么,练过摊儿,摆过烧烤的都知道,这摊子想收起来不是那么容易的。先,你得把事先养好的炭灭掉,就是烧烤炉旁边放个农村家里做饭的大铁锅,里面堆上炭,先燃起来,这就叫“养炭”,这样是为了在烤得时候随时可以往烧烤炉里加炭;还要把客人喝剩的啤酒瓶子放回泡沫保温箱里,因为马路边烤烧烤不可能带个冰箱,就算带了,上哪接电去?客人肯定是要喝凉啤酒的,就得事先在家把酒冷冻好了,放进保温箱里带出来;肉串用的竹签子可以不要(其实竹签子是养碳时点碳的好材料,一般都会留着),但穿鸡翅.鸡腿等肉料的钢钎是一定要一个一个找回来的,因为那很贵;还得把摆好了的桌椅一个一个收起来,所有东西都放到三轮车上,用绳子绑好。 我二哥骑走了一辆三轮车,他俩收起来就更费劲,因为三辆车的东西,现在要堆到两辆车里,很不好摆放。就这样,该来的报复还是来了。
东西刚收拾了一半,就见远处走来了一群人,足有十三四个,个个手里拿着钢管儿.木方还有砍刀等家伙式儿,为的正是长短二女和一个带着金丝边眼镜留着板寸的魁梧男人。
当他们离烧烤摊儿还有十来米的距离时,就见长女一指老川儿两人,对眼镜男很委屈的并带些嗲的喊:“老公,就是他俩!”那声音一点也不见了刚才的强悍。
眼镜男很有一些电视里演的黑帮老大的派头,手里居然什么家伙都没拿,面无表情的点了一下头,抬手向前一挥,那些手下们就嚎叫着向烧烤摊儿冲来,一个个表情兴奋又狰狞,就像一群快饿死的狼见到了一只温柔的绵羊,充满着对猎物的渴望,又仿佛一群撒着欢儿奔跑的赛狗,都想卖命的争得第一,好得到主人的奖赏。
因为我从没有混过黑道,也无做人小弟的经验,所以至今我都无法理解这些做人家小弟的混混们在见到了弱势群体即将要被他们蹂躏.**时的那种兴奋心情究竟来自于什么,使得他们个个都这样的争先恐后。
二哥是进了监狱以后才知道了眼镜男的来历,他叫邓建全,因为左脸有个很深的酒窝儿,道上的人都叫他“酒盅儿”,他戴眼镜并不是有近视,更不可能是学问高有文化,听说是因为他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就酷爱打架,一次和人打架伤到了右眼,所以眼睛看起来有些斜,当他盯着你说话的时候,左眼在看你,右眼又不知道他在看谁,相当诡异,所以就带个眼镜美化一下,看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真的适合任何人,混混也不例外。 当然,不得不承认,其实混混更是时尚潮流的先驱,你看现在的混混们,那衣服那型,更是奇形怪状,五颜六色,打眼不仔细看,你还真分不出个男女。
这个邓建全从小打架练就了一身的实战经验,又以心狠.下手黑出名,听说他好像还有个什么亲戚就在当地派出所当副所长,家又在Q市大学附近住,所以就成了Q市大学这一带的老大,平日里就靠收学生和附近摊位.店铺保护费为生。长女就是他的姘头,之一。我要庆幸在我来到Q市大学读书时,“酒盅儿”已被二哥“拔旗”,使我免于承受被收保护费的担惊受怕。
老川儿说对不起我二哥,其实他最对不起的应该是买买提阿布都,因为当他看到了那一群疯狗一样冲过来的混混时,连声招呼都没打,扔下了手里的马扎儿,撒腿就跑了。买买提阿布都当时是背对着邓建全他们的,当他看到老川儿跑了,回过头要看时,肩膀上已经挨了一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