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九章 无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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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叫痴迷?
有句话讲,不疯魔不成活,当你为了一件事可以抛弃自己的一切,包括生活,爱情,友情,亲情,金钱,权势,甚至……自我的时候,你所追寻的那件事情,很有可能会成功。
就像是一百零七号,极瘦的男子,不难想象他这种身材在曾经的生活中会经历怎样的磨难,但事实上,他曾经十分健硕,比身边的一百零六号还要强壮,但因为某件东西,他就变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当他进入到军队,第一次摸到枪的时候,他清晰的感觉到,他正触摸着自己的灵魂。
当兵能摸到枪,所以他继续当兵,成为好兵能更多的拥有枪,所以他成了好兵,想要得到最好的枪,要有最好的射击技术,所以他日以继夜联系,子弹配额用光了,就连端枪。别人是是练得手掌食指和肩膀都是茧子,他不同,他练得全身是血。
有人对他说,你已经足够优秀了,很好了,你很不错。
他却说,这世上最恶毒的话,就是‘还不错’。
强大,但却胆怯。
说起来他跟一百零六号的认识也算是有趣,那一天他回到军营中自己的寝室,突然发现有一个壮汉正躺在他的床上,吃着他的泡面,用着他的电扇。
他要彰显自己的能力,便说‘我是咱们军区有名的神枪手,我可以单凭手枪命中百米靶,获得三次全军区射击大赛的冠军,我甚至可以在五十米以外打中一只苍蝇的左边翅膀!’
壮汉思考了好久,然后试探的说‘我杀过人?’
一百零七号就离开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都裹着军大衣搂着枪睡在外面。
他为之疯狂的是枪本身,而非枪的功用。
部队的领导总会说,他是个天才,射击方面的天才。可是部队首长在见过他射击之后,仅仅是叹息说‘如果他的天赋能比普通人好上那么一点,他就可以去奥运会了,可惜,他的天赋比普通人还要差。还有你们,别整天把天才天才这样的话挂在嘴边,就好像那些小家伙们从来没有努力过一样。’
一百零七号很努力,但他终究还是遇到了自己的瓶颈,枪有枪的极限,很明显,其实人也有人的极限,也同样明显。
直到他遇到了天罪,突破了自己的极限,枪,也同样突破了极限。
所以他明白一个道理,若想要让自己的枪变得更加的强大,很简单,拍天罪的马屁!
而且他真的就是这样做的,只要有跟天罪见面的机会,他总会第一时间跑上来,就差趴在地上给天罪舔鞋了。为什么不?因为舌头舔过了鞋会湿,干净是干净了,但不亮,所以需要先哈一口气,然后用袖子擦。
天罪不讨厌他这么做,他不会假清高,在他的认识中,每个人都可以使用他自认为可以任何手段,去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没有什么低贱和高贵之分,而且……曾经的他自己,不还是成天到晚被女神大人弄得好像是一个奴隶吗?他心甘情愿就好,谁又能来说什么?
一百零七号懦弱,从对一百零六号的态度就能看出来,但他并不是胆小。
此时,当天罪说出一句好似必然会引发冲突的话语之后,他的选择就是从自己的背后抽出一把比他小手臂还要粗的手枪,一晃就站在了天罪的面前。他的枪口是指着地面的,任由重力让枪械自由向下,但正因为这样,在场所有人都突然感觉仿佛有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在瞄准着自己的眉心,只要自己稍微动那么一丁点,枪就会响,子弹就会带着火光汹涌的从枪口中喷出来,贯穿试图挡在它面前的一切!
一百零七号不是胆小,他之所以让出自己的寝室,那仅仅是因为这件小事还不足以让他动用武力去解决,或者说……如果连这种小事都要使用自己不顾一起练就的枪法,这本身就是对自己努力的一种侮辱。
“你这是干什么?”
反倒是天罪直接问了出来,好奇的看着他。
一百零七号沉声道:“长官请放心,即便我死了,我的子弹也是能杀人的。”
“哈,”天罪哑然失笑,伸手将他推到一边,随后对轩辕黄帝笑道:“看看,我这名手下怎么样?”
轩辕黄帝也同样是轻轻一笑,说道:“寡人……咳,我觉得他很不错,当初就听说你弄出来一个叫做黑水营的组织,原以为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今日看来,倒是我想的简单了。”
他换了自称!
天罪不觉得意外,小露不觉得意外,一百零六号一百零七号也不觉得意外,可是旱魃不行,她十分意外,并且有种……被侮辱的感觉。
天罪走上前,站在窗口,看着外面的景色,头也不回的说道:“轩辕呐,现在的我倒是不那么讨厌你了,哎,说说吧,到底为什么要弄出这样一个传说,试图把那些普通百姓牵扯进来,你是要维护这个国度的统治,还是……想要建立起一种宗教呐?当初你就是靠着弄出无数神话传说才能蛊惑百姓从而夺位成功,如今你是又想要故技重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