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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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墨看了眼桃子手里的十字架吊坠, 说:
“我从来不觉得酒吧是个适合默祷的地方。”
桃子看了她一眼,回道:
“你的意思是我亵渎神灵了?”
“这件事要看从哪个角度上说。”
“哦?有几个角度?”
桃子扭过头来, 一脸“我倒是看看你能说出什么来”的样子。
“至少有历史和神学两个角度吧。”
“说来听听。”
“有神论的宗教是在人类进入文明发展期后才有的, 而过去, 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土地上的人类,都是以‘泛灵论’为主。”
“这点大家都知道。”
桃子说道。
林墨一副别着急的样子,继续道:
“如果单纯从‘有神论’的角度来说,在酒吧这个地方你是不太可能遇见上帝的。如果不是后人为了满足私欲篡改了《圣经》部分内容, 那么基督教还是对教徒的生活有着比较严苛的要求的,看看犹太教就知道了。”
林墨眨眨眼, 又继续道:
“但是如果从‘泛灵论’的角度来说, 你此刻是置身于万物之灵的一个大剧场里, 所见之物也都有灵性,所以就不能说是亵渎神灵。即便是从佛学角度来说, 也是‘心中有佛, 所见皆佛’嘛。”
说完林墨一副贼兮兮的样子看向桃子。
桃子有些无奈, 这个林墨!狡猾至极!这套话下来分明是给自己扣了两顶帽子,让桃子自己‘反省’的意思。
桃子琢磨了一下, 忽然问道:
“那你是赞同泛灵论还是有神论呢?”
“我敬畏一切智慧和真理。”
“你这话好像两方都得罪了呢。”
“呃……”
桃子看着林墨冷笑了一下, 乘胜追击道:
“犹太教也追求真理, 在他们看来真正的弥赛亚还未出现。”
林墨想了一下, 忽然笑道:
“犹太教也属于‘有神论’啊。”
“你认为的真理是凌驾于两者之上还是存在于两者之间呢?”
又一个陷阱!
桃子上面刚刚挖了个“模糊概念”的坑给林墨,林墨前脚躲过,后脚又来一个!
“我不反对任何一方, 但个人而言我还是遵从有神论。”
桃子心里好笑,除了大学时的辩论赛,难得遇到林墨被人“追着跑”的时候。不过林墨这种“正面应敌”的回答方式,还是桃子欣赏的。总比一般人罗列一大堆的历史常识或者形而上的哲学观点来绕圈的好。
脱离辩论角度,桃子忽然对这个话题有了兴趣。
“泛灵论是一种人类敬畏自然的表现。万物皆有灵,这一点我倒是认同。”
林墨一看桃子这回是纯聊天了,心里高兴,便兴致勃勃的加入,
“在曾经的人类眼中,世界,或者说他们理解的宇宙,就像一场盛大的剧目,剧目中有着无穷无尽的角色和精彩华丽的场景,狮子与平原、鳄鱼与河流,高山与小麦,甚至天使与魔鬼。”
“对于曾经的人类来说,无穷的角色是对的,但是场景中精彩华丽或许只是血腥暴力的另一面。”
桃子喝了一口酒说道。
“人类与自然的对抗中,从来都是输的一方。即便是上帝,也会通过各样灾难来惩罚人类。但是人之所以成为超越其他物种的灵性之物,也在于其顽强的生命力和强大的进化能力。”
林墨认真道。
“有神论的宗教赋予神以神格,但与此同时,也赋予了人类自己神格。这除了证明人类智慧和生存能力的强大之外,也说明了人类远超越其他物种的**有多深。”
桃子说。
“有神论之所以能被历史接纳,是因为它符合人类改造世界的行为。或者说,是人类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的一种选择。从人类农业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就能看出‘有神论’地位是在不断的提升。”
“所以在新的有神论中,人类成为剧中的主角。”
“这其实就是人类自己设计、参与、谈判并最终取得成功的一笔生意。”
林墨撇嘴说道。
桃子点点头,说:
“人类是应该尊重其他生物的。可是这种尊重并不纯粹,因为它是在人类高高在上的俯视生灵的情况下,一种怜悯似的尊重。”
“是啊,比《圣经》早了1000年的《吉尔伽美什》最先记录了神为了惩罚人而降下洪水,毁灭一切生物的故事。但随后神就后悔了,还好有人类幸存,才解救了神们挨饿的困境。可是为什么惩罚人,却要让其他生物陪葬呢?”
“印度教、佛教在尊重生灵方面似乎要优于基督教。”
桃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