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小迷妹来访,计划提前(2 / 2)
毕竟万物都有自己生存法则。
倪翠花腌好酸菜从另一边走来,“烟烟,咱们中午吃兔子吗?”
倪烟点点头,“一只烤,一只红烧。”
倪翠花接着道:“拿来我去杀吧。”
“好。”倪烟和李嫣然将手中的兔子递给倪翠花。
倪翠花一手提着一只兔子,口里念起了‘杀兔歌’,“小兔小兔你别怪,你是人间一道菜,脱掉毛衣换布衣,来年春天你再来。”
李嫣然好奇的道:“阿姨唱的是什么歌呀?”
倪烟笑着解释,“这是我们家乡的‘杀鸡歌’被我妈改编成了‘杀兔歌’在我们那,每次杀鸡的时候,都要念叨一遍杀鸡歌的。”
原文应该是:小鸡小鸡你别怪......
这也是八十年代的孩子们独有的记忆,在后世,这种民谣早就被人遗忘了。
李嫣然跟在后面念叨,忽地笑出声,“别说,还挺押韵的!”
倪烟点点头,“确实。”
没一会儿,倪翠花就将两只小兔给处理好了。
倪烟将其中一只的小兔抹上调料放在盆里腌制,然后去给面包窑生火。
李嫣然跟在倪烟身边,“烟烟,让我试试好不好?”
“好。”倪烟将火柴递给李嫣然。
李嫣然一个千金大小姐,她哪里做过这个?试了好半天,将面包窑弄得浓烟滚滚,也没将火生起来,只好将火柴还给倪烟,“烟烟,还是你来吧!”
倪烟接过火柴,轻轻划了下。
哧!
火柴上燃起火焰,随后,面包窑的干草上也窜起了火苗,里面越烧越旺!
李嫣然生气的道:“这个面包窑也太坏了!居然还欺生!”
倪烟轻笑出声。
李嫣然接着问道:“你这里面生了火,一会儿兔子要放在哪里烤呀?”
倪烟解释道:“等这个面包窑里面的温度达到了一定的高度,把这些柴火弄出来,里面就可以烤东西了,就像天然的烤箱一样。”
李嫣然表示怀疑,“这真的能烤熟吗?”
倪烟保持神秘,“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将面包窑的火生好后,倪烟便去厨房准备其他菜去了。
“嫣然,你有没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菜?我可以给你做。”
毕竟是第一次来倪烟家,所以李嫣然得保持矜持,万一吓到倪烟就不好了,“烟烟,我什么都吃!我不挑食的。”
这句话若是往李家父母听见的话,估计能感动死。
倪烟笑着道:“那我就随便做点了。”
“可以。”
就在这时,空气中传来孩子的哭声。
李嫣然道:“哪里来的孩子啊?”
“是我妹妹,今年九个多月了。”倪烟解释道。
李嫣然惊讶的道:“哇!烟烟你还有妹妹啊?我去看看去!我最喜欢孩子了!”
“去吧。”倪烟微微点头。
李嫣然是真的很喜欢小孩子,而小倪云也非常喜欢这个小姐姐。
从院子里不断的传来一大一小的笑声。
倪烟捋起袖子,准备了一大桌子精致的饭菜,有酸菜鱼、烤兔子、麻辣兔肉、炒河虾、青菜豆腐汤等......
色香味俱全!
李嫣然在边上看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好香啊!
比他们家从国外请来的厨师烧的还要香!
倪翠花热情的道:“嫣然,别客气,快坐下吃饭吧。”
“谢谢阿姨。”李嫣然礼貌的道谢,坐在椅子上。
毕竟是第一次来倪烟家做客,所以她显得有些拘谨,不好意思夹菜。
倪翠花站起来,用公筷给李嫣然夹菜,“嫣然,来阿姨这儿千万不要客气,阿姨家也没有什么好菜招待你,你该吃吃,该喝喝!千万别饿着肚子!”
李嫣然笑着道:“阿姨,您太客气!烟烟做了这么一大桌子好菜,您还说没好菜呢。”
“那你快吃,千万不要客气!”
李嫣然点点头,夹了一块鱼片放在嘴里。
说实话,她原本没对鱼片抱有什么期望。
毕竟鱼这种东西腥味太重。
但是这块鱼肉的味道却让她惊艳!
这鱼肉不仅鲜嫩无比,而且酸辣可口,尤其开胃,让人恨不得能连舌头都一起吞下去,李嫣然从来都不知道,鱼肉还可以做的这么好吃!
“好吃!”李嫣然朝倪烟伸出大拇指,“烟烟,你的手艺真是太棒了!”
倪烟微微一笑,“谢谢。”
李嫣然本以为鱼肉已经够好吃的了,直至她吃到了一口烤兔肉。
烤兔子外焦里嫩,外皮上撒着一层辣椒面和孜然粉,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幸福感满满,让李嫣然不禁怀疑,这兔子肉真的是外面那个面包窑烤出来的?
这也太神奇了吧!
麻辣兔肉更是别有一番滋味,还有清爽解腻的青菜豆腐汤,一口肉一口汤,幸福到飞起!
原本只有半碗饭饭量的李嫣然,今天硬生生的吃了两大碗饭,外加一堆菜。
一直到傍晚6点多,李嫣然才依依不舍的提出道别。
如果可以的话,她甚至想成为倪烟的亲妹妹,这样就可以住在倪烟家,每天吃到倪烟炒的菜了!
倪烟真是太厉害了!
她不仅比自己小一岁,而且还比她长得的好看,这也就算了,她居然还那么会做饭,还会一身好医术......几乎无所不能!连自己这个这个八经的豪门千金都比不上她的一半。
简直颠覆了乡下小姑娘在李嫣然心中的认知!
回到家,李嫣然便看到哥哥李廷之正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一块木头正在雕刻着什么。
李嫣然好奇的道:“哥,你在干嘛呢?”
李廷之头也不抬的道:“雕个工艺品。”
李嫣然接着道:“你做工艺品干啥?送给李仙仙的?”
李廷之没说,闷声雕刻着手中的东西,水晶灯光在他的脸上笼罩一层淡淡的光,映衬出男人专注而又认真的神情。
李嫣然叹了口气,“哥,我说你是不是缺心眼儿啊?李仙仙她根本就不喜欢你,人家喜欢的是莫百川!”
李廷之依旧不说话,他本就不是个话多的人。
他喜欢一个人的方式也很简单,默默的喜欢,默默的守护,只要那个人开心就好了。
李嫣然接着道:“哥,你有没有再听我说话啊?”
李廷之继续保持沉默。
李嫣然道:“哥,你也不瞎啊,你怎么就看上李仙仙那种人了呢?李仙仙根本就配不上你!”
“不许你这么说仙仙!”李廷之抬头看向李嫣然,“仙仙是一个有见识,也有大才的人。”
他从未见过像李仙仙那么有才华,那么有见识的女孩子。
真正征服李廷之的,是李仙仙出在黑板报上的一首诗:
‘我曾踏月而来,只因你在山中。山风拂发、拂颈、拂裸露的肩膀,而月光衣我以华裳。’
如果不是有大才的人,普通女孩子会写出这么一首诗?
根本不可能!
李嫣然无语地撇撇嘴,“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别被表面现象欺骗了!李仙仙根本就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你是不知道,上次在莫家,她的吃相有多难看!恶心死了!”
反正李嫣然是一百个不喜欢李仙仙,也不知道李廷之是怎么喜欢上李仙仙的。
她如此这般的聪明伶俐,怎么会有一个如此这般痴傻的哥哥呢?
喜欢谁不好,非得喜欢李仙仙?
婊里婊气的!
“李、嫣、然!”李廷之抬头,一字一顿,眼底满是警告。
李嫣然无语的道:“好好好,我不说。”
李廷之看向李嫣然,警告道:“下次再让我听到你有意侮辱仙仙,就算你是我妹妹,我也不会对你客气!”
李嫣然轻笑一声,“怎么着?你还想谋杀亲妹呀?”
李廷之神色淡淡,“你尽管试试。”
闻言,李嫣然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天哪。
她这傻哥哥该不会是魔怔了吧?
不行不行!
不能在让李廷之泥足深陷了。
得让李廷之看到比李仙仙更优秀的人才行。
就在这时,李嫣然的脑海中的冒出一张眉眼如画的五官。
倪烟!
倪烟不但长得的比李仙仙好看一千倍一万倍,而且多才多艺,最重要的是做饭还好吃,狠甩李仙仙好几条街不止!
对!
就倪烟了!
李嫣然美美的想着,接着道:“哥,你怎么不问问我今天去哪儿了?”
李廷之冷冷的答了句,“不知道。”
李嫣然并不介意李廷之的态度,她这个哥哥怪异的很,对任何人都没什么好脸色,“我去我的好朋友家了。她叫烟烟,长得可漂亮了!也非常厉害!比李仙仙不知道要优秀多少倍!”
听到最后一句话,李廷之突然变了脸色,“停止你内心那不符合实际的想法!这辈子除了仙仙之外,我绝对不会在爱上任何人!”
李嫣然无语的道:“哥,话别说得那么满啊!万一你最后真的喜欢上烟烟了呢?”
李廷之坚定的道:“绝对不可能!”
长得的漂亮的女孩子李廷之不是没见过,他根本不是那种以貌取人的人,他看中的是内涵。
“万一爱上了呢?”李嫣然挑了挑眉毛。
“没有万一。”
李嫣然接着道:“哥,你这样真的值得吗?李仙仙她根本不喜欢你。”李仙仙不仅不喜欢李廷之,还在吊着李廷之,有种欲拒还迎的感觉的,这也是李嫣然最不喜欢李仙仙的地方。
偏偏,李廷之就看不出来,他还把李仙仙当成了手心里的宝。
李廷之道:“这是我的事情,跟你无关。”
李嫣然道:“你是我哥啊!怎么就跟我无关了!”
“管好你自己吧。”李廷之站起来,将外套套在身上,转身往外面走去。
“哥,你去哪儿啊!”李嫣然立即跟上李廷之的脚步。
李廷之回头看向李嫣然,“别跟着我!”
李嫣然无奈地叹了口气,不用想也知道她这傻哥哥肯定是去找李仙仙了。
看来,她得想个办法,让倪烟和李廷之见一面才行。
李嫣然抬手摸了摸下巴。
李廷之的确是去找李仙仙了。
他在女生宿舍楼下等了很久,才看到李仙仙从楼上走下来。
“廷之,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没事。”站在喜欢的人面前,李廷之显得有些局促,“我不急。”
李仙仙看了看李廷之,接着道:“对了廷之,我想请你帮个忙。”
“仙仙你说,”李廷之道:“只要是我能帮得上的,我一定帮。”
李仙仙道:“你能不能借我两万块钱?”
马上莫百川的生日就要到了,李仙仙想给莫百川一个惊喜,顺便,她想把之前欠别人的钱还清。
李廷之毫不犹豫的道:“可以的仙仙,不过我现在身上没有现金,我明天上午,啊不,明天早上给你送过来怎么样?”
闻言,李仙仙的眼底闪过一道惊讶。
李廷之一直都很都喜欢她,她是知道的。
但她没想到,李廷之居然还肯这么爽快的就借给她了,要知道,两万可不是一笔小数字。
八十年代的两万块钱,可以比得上后世的二十万!
早知道李廷之这么喜欢她,上次她买冰肌玉肤的时候,根本就不用去卖血!直接从李廷之这里拿钱就行了!
真是失策!
李仙仙心里后悔万分。
当时怎么就忘了李廷之这号人物了呢?
李仙仙神色如常地点点头,“谢谢你了廷之。对了,你这么晚找我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李廷之接着道:“哦,我有个东西要送给你。”语落,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木雕给李仙仙。
木雕的形状是一个展翅翱翔的凤凰。
在李廷之心中,李仙仙就是一只高贵的凤凰!
李仙仙伸手接过,“谢谢我很喜欢。”
李廷之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你喜欢就好。那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嗯。”李仙仙点点头。
李廷之转身离去。
就在这时,李仙仙突然开口叫住李廷之,“廷之,你等一下。”
李廷之停住脚步,“仙仙,怎么了?”
李仙仙走过去,轻轻地拥抱住李廷之,凑到他耳边道:“廷之,真的很谢谢你。此生能有你这个蓝颜知己,是我的幸运。”
李廷之整个人都僵硬住了,心脏砰砰砰的跳个不停。
感受到的李廷之心脏的跳动频率,李仙仙嘴角微勾,看来,以前是她低估了李廷之对她的喜欢程度。
李廷之没什么不好,有钱有势,就是比起莫百川来还差了点。
夜色很好的掩饰住了两人的动作。
如果是白天的话,肯定会被人指指点点,毕竟,这是男女风气并不开放的八十年代。
李仙仙毕竟是从后世回去的,她没觉得男女之间抱一下会怎样,她和李廷之的关系,只限于蓝颜知己。
至于李廷之会怎么想,那就跟她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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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爱们大家早上好呀~
文中李仙仙写的这首诗:我曾踏月而来,只因你在山中,山风拂发、拂颈、拂裸露的肩膀,而月光衣我以华裳。
出自席慕容的《山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