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花魁娘子(万更)(2 / 2)
心头尚在跳动,手脚尚有余温,虽然脸色惨白,但是胭脂曾经在码头给人扛过麻袋,见过船家救那溺水之人,有些人虽然被拖上岸时已经没了呼吸,但却不是真死,而是一口气没上来,于是背过气去。那些经验老道的船家便会撬开他的嘴,将水压出来,然后嘴贴嘴的给他渡上三口生人之气,倘若这人运气好,还能活转过来。
想到这里,胭脂再不迟疑,双手抚上谢书贤的脸,将一张莲脸凑上去。
“阿米托佛!阿米托佛!你这样会进阿鼻地狱的!”两名家丁惊的大呼小叫。
月浮云涌,青灯忽灭,他们话音刚落,破屋中便吹进一阵怪风,吹得胭脂金钗摇落,一头青丝铺天盖地的展开。咋眼望去,仿佛一只勾魂摄魄的艳鬼。
那风绕着谢书贤不停转悠,就像是黑白无常的步伐,脚不沾尘,只勾起阴风一阵,告诉世人速退速避,莫要挡住勾魂铃。
胭脂迎着那阵怪风,俯下身去,将带着梅香的唇贴在他冰凉如雪的唇瓣上。
初见时,只拾落英不忍摘。
再见时,将军一逝如白雪。
为君恩,梅花还雪一段香。
榻旁,两人交缠的十指缓缓扣在一起,在家丁们的惨叫声中,骠骑将军谢书贤,终是缓缓睁开了他那双温润如玉的眼。
那勾魂般的怪风亦在此刻悄然停歇,仿佛一声叹息,从胭脂耳畔刮过,跃出窗外,瞬
间没了踪迹。
“诈尸啊!!!!”家丁甲屁滚尿流的夺门而出。
“不关我的事啊!你要找就找公子爷啊,一切都是他不好!”家丁乙泪奔逃跑。
“滚开!你要跟我分头逃跑才对啊!”家丁甲骂道。
“死开!我只要跑得赢你就安全了!”家丁乙毫不掩饰自己的险恶用心。
两人你追我赶,很快就跑得无影无踪。
破败的小屋里,就只剩下胭脂与谢书贤,四目相对,你上我下……
残烛已冷,她身披月华,盈满了谢书贤的双眸。
“你还活着。”她俯视着他,微微一笑,“真好。”
谢书贤静静望着她,良久良久,才将她的手牵到胸口。
那颗因为看破官场黑暗而冷却的心,那颗因为红尘俗世而倦懒的心,在她的指尖,狠狠的跳动着。
“我还活着,真好。”月华如露滴在他的眉心,他望进胭脂的双眸,温柔的微笑,“还能见到你,真好……”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却不提此处两人,情愫暗生,单说那千柳回了顾青尘住处,将此事说与他听,竟引出了一番官场地震。
且说那顾青尘从国师手中领了犒赏三军之职,那封关于赵家大少爷死守云城的战报便是递到他手中。
有关此事,兵部侍郎赵阔早已为儿子上下打点好,除非亲眼目睹过云城守卫战,否则找不出他半点茬子。
坏就坏在他那儿子实在福缘浅薄,惹什么不好,竟惹出个千柳。
惹到千柳就等于惹到顾青尘,惹到顾青尘……就等于惹到了一窝锦衣卫。
那锦衣卫是什么人,仿佛苍蝇叮血,仿佛饿虎扑食,仿佛雁过拔毛……总而言之,他们无孔不入,就算是一只每缝的鸡蛋都能被他们叮出血来,更何况那赵家本来就屁股不干净。
结果不查还好,一查,就查了个真相大白。
“冒领军功,临阵脱逃,收受贿赂,贪污军饷……”顾青尘看着面前比人还高的一叠罪证,负手而立,半晌,回过头来,对千柳神秘一笑,“好久没抄家,儿郎们的爪子都快生锈了,没想到他居然送上门来,哼哼哼哼……”
千柳看了看,居然扯出了两个三品大员,不由担心道:“朝中之事我不大懂,不过这事牵扯的人这么多……”
顾青尘看了她一眼,然后从那堆罪证中捡出一张,递给身后肩上纹飞燕的男子。
“那是什么?”千柳很好奇,罪证那么多,为何他偏偏挑最下头那一张。
“抄家的时候告诉你。”顾青尘拍了拍她的肩膀。
直到三日之后,兵部大清洗开始,赵阔首当其冲,抄家灭族,其家产半数充公,半数赐给了新任左侍郎谢书贤。
那时,顾青尘才抗不过千柳一直追问,将密信上的内容说给她听。
风起,吹皱一池秋水。
落英,依稀瘦了花枝。
一切似乎都发生在一夜之间。
权势滔天的赵家倒了台,名不见经传的谢书贤连升***,成了当朝最年轻的三品大员。胭脂则因为谢书贤起死回生一事,整个人更加萦满神秘色彩,便是同一个楼里的姑娘,也有人将她当做狐仙参拜,更有那说书先生将她的事迹改编成传奇折子,一传一唱,便人尽皆知,一时之间,风头无人能比,本以为从此要客如云来,没想到转眼之间便被一个人给包了场。
那人便是谢书贤。
烟花之地,烟花之地……烟花,是只能开在夜空中的,再是美丽再是渲染,也开不到早上,所以恩客们总是趁夜而来,唱一曲你侬我侬,恨不得将两人摔成一个人,可一到早上,便走的走,散的散,留下烟花女子们,静静的等待下一个夜晚,下一次绽放,下一个男人。
那谢书贤……却很不一样。
他夜夜都来,可哪怕是最荒唐的时候,也只是枕在她的膝上,清俊的脸颊被醉意染红,有些口齿不清的说:“抱歉……谢某不胜酒力……”
“你可是个将军。”胭脂哭笑不得的放下酒盏,试图将他扶起,“将军不都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么?”
花灯燃,美人眉目如画。
谢书贤静静望着她的笑靥,良久,才微微一笑,道:“谢某是个例外……为此没少被军中将士欺负。下次若是还有人找我拼酒,谢某可不可以拉他们来这?”
“没问题,交给奴家吧!”胭脂锤胸脯道。
然后,她后悔了。
第二天,谢书贤带了一班旧部来找她,一群刀头舔血的壮汉将胭脂一围,然后齐齐露出暧昧的笑容,将手中的酒盏往她手中一递:“小弟见过嫂嫂。”
胭脂喝下去的酒差点吐出来。
“你们喊奴家什么?”胭脂问这话时,目光却是瞟向谢书贤。
谢书贤朝她露出一丝鼓励的微笑。
胭脂完全不懂这笑容的意思。
她只能耐着性子对这些大老粗解释,谢将军犹如天上明月,云端之雪,她胭脂却是地下淤泥,一枝残花,你们这群不知所谓的甲乙丙丁,别用她来侮辱将军的威名。
将士们被她数落的面面相觑,临走的时候,为首那人更是拍了拍谢书贤的肩膀,意味深长的留下一句:“将军,任重道远啊……”
当时胭脂没觉出这句话的味道来,只是觉得谢书贤的表情有些郁郁。
直到第二天,她被老鸨告之,谢书贤付了一大笔钱,将她给包了下来。
之后,他依旧夜夜都来。
但是,他每天早上也会来。
有时,邂逅在早点铺,她刚刚坐定,便听到身后有人声如拨弦,道:“你在这啊。”
胭脂一回头,便看见谢书贤青衣儒雅,站在晨曦之下,对她微微的笑。
“你也在这啊。”胭脂便跟着他笑了起来。
笑罢,两人自然是拼了一桌,吃着两碗稀饭,和一个盘子里盛的肉夹馍和包子。
有时,又邂逅在首饰铺里,胭脂从左边的梅花簪看到右边的燕子衔珠簪,咬着手指,
犹豫不决,最后终于咬咬牙,将银子递过去:“给奴家将这支燕子衔珠包起来。”
这时,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便从她的身后伸出,将剩下的那支梅花簪拾起,然后收了回去。
胭脂甚至那只手一回头,便看见谢书贤立在她身后,对她笑得温文尔雅。
“你什么时候来的?”胭脂呐呐问他。
“没多久。”谢书贤看了看窗外晚霞,“从你挑簪子开始。”
“……”胭脂无言,她为了省钱,跟老板说了至少三个时辰,直把老板说哭了才拿到了最低价……为此她连午饭都没来得及吃。
“可否赏脸,一起吃个饭?”谢书贤对她微微一笑,然后手一抬,那支梅花簪便被他簪进她的堕马髻中,“作为报答,这支簪子便送你罢。”
那天晚上,他们一同吃得饭,不是在纸醉金迷的花街柳巷,而是在静谧的一处僻静小馆,清蒸鱼,炒青菜,麒麟豆腐,草菇肉末汤,家常小菜,清淡养生,就像谢书贤给人的感觉一样。
邂逅于清晨,邂逅于傍晚,邂逅于街角,邂逅于画舫……随着一次又一次的邂逅,胭脂终于心里有数了。
除非月老抛下天底下所有男女不管,天天跟在他们两个身畔,不然便是他有意为之,不然哪来那么多的邂逅?
胭脂是个过来人,谢书贤的心思她一猜就透。
于是这日同他在闹市中闲逛时,她有意无意的与他摊牌。
“谢将军,听说近日国子监祭酒有意将他的独女许配给你?”胭脂鬓边摇曳着一支燕子衔珠簪,长长的珠串落在她的脸颊边,珠圆玉润,却被她的妙丽容颜比得宛若鱼目,她转过头来,对谢书贤笑道,“还有,据说那位国子监祭酒大人……似乎是您父亲的至交好友,更是您的授业恩师呢。”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视他为父,更视他的女儿为妹妹。”谢书贤笑着应她。
“……”胭脂噎了一下,继续笑道,“可是老夫人不是这样想的啊。”
谢书贤皱了皱眉。
他世代书香门第,只可惜父亲死的早,家境渐渐败落下来,待他投笔从戎,世人更道谢氏门楣从此便要蒙尘在他手中,却不想转眼之间,他便已经官拜兵部左侍郎……母亲闻此消息,喜极而泣,立刻跪进宗祠之中,拨弄着念珠,将他的事情告诉先祖们。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将军对胭脂的心意,胭脂懂的。”胭脂走在他身侧,道,“但正因为懂,所以不忍将军为了奴家迁怒老夫人,也不忍心将军将大好前程断送在奴家身上……将军,奴家是名烟花女子,烟火易冷,你何苦执着于这转瞬一刹?”
谢书贤定定看她。
“你懂我。”他苦笑一声,“却不信我。”
胭脂心头一跳,脸上却不动声色。
在两人看不见的地方,一个戴着面纱的女人身子一抖,你懂我,却不信我。多么熟悉的一句话!
“将军言重了。”她笑靥如花,“奴家不过是觉得……你我之间最好的结局,就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将军依旧如约而至,来到万花楼,来到奴家的身边,然后哎呀一声,为奴家拔掉一根白头发,然后摇着头,说……胭脂啊胭脂,你已经老了……之后,将军便再也不来了,奴家呢,则因为年老色衰,终到了离开万花楼的时候,所幸这些年赚的不少,足够奴家舒舒服服的过完下半辈子了……哎呀,那不是千柳妹子么?”
谢书贤望着胭脂小鸟似的飞向前方。
只见一男一女从前方走来,男的俊逸非凡,女的灵气无双,彼此之间交头接耳,很是亲昵无间,不是顾青尘与千柳又是谁?
“密信上写了什么,你倒是说啊!”千柳拽着他的袖子。
“拉拉扯扯成何体统!”顾青尘一边呵斥,一边还任她扯着,“其实也没什么,主要是那老东西不要脸,抢了谢书贤的功劳,硬是安在他那草包儿子身上也就算了,事后还想挟此盖世之功,强迫师傅将你许配给那草包……还有一则次要的,他家那女婿顾朝晖,貌似对你欲行不轨过吧?你说说,谁家肯把女儿送入这等虎穴啊?”
千柳本想接话,却见胭脂朝她迎面跑来,便转头一笑:“胭脂姐,这么巧。”
“指挥使大人。”谢书贤追在胭脂身后,随后而来,见了二人,便笑着拱拱手,目光在顾青尘与千柳之间游移了一下,然后望向顾青尘,“大人,您也是陪着这位……”
“没有!”顾青尘立刻虎着脸喊道,“本大爷才没那个闲情雅致陪她逛街呢?本大爷这是来……巡查,对巡查……然后碰巧跟她走在同一条街上罢了!”
胭脂与谢书贤对视了一眼,然后心有灵犀的笑了。
既有缘相见,干脆就一块儿逛街。
只是谢书贤与胭脂纯属看客,顾青尘自称是来巡查,真正在买东西的,似乎只有千柳一个人。
……不,各位看官还忘了一位……
衣料铺中。
“几位客官想要点什么?本店蜀锦苏绣样样俱全……”老板乐呵呵的出来待客。
“我要这个!”千柳的目光投向一张云纹白绢。
啪!
一只爪子搭在上面。
千柳楞了一下,低下头。
皮毛丰盛的白狼缓缓抬起头,与她对视一眼。
首饰铺中。
老板笑吟吟的迎出来,尚未开口,千柳已经气势汹汹的伸出手。
啪!
千柳的手与白狼的爪子搭在同一根桃花簪上。
“布已经归你了,簪子必须归我。”千柳对它笑得勉强。
白狼朝她抛了个白眼。
“小狼别这样。”顾青尘已经快要念三字经压抑笑意了,“你已经有十根差不多的耳勺了,这根就让给她吧。”
白狼这才缩回爪子,用大房看小妾的目光扫了千柳一眼,然后施施然的离去,将那根簪子让了出来。
千柳想要原地呕血。
之后的境遇可想而知,无论是玉器铺还是古董铺,只要是千柳看中的东西,必定能见白狼的爪子,这一人一狼的喜好出奇接近,你喜欢我的,我也一定喜欢,闹到最后,千柳忍不住哭丧着脸对顾青尘道:“顾青尘你丫的你说句实话吧,你是不是把它当我养了?”